☆﹀╮=========================================================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 书名:情至深处 作者:李随心 她,有着江南女子与生俱来的似水柔情。 他,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戏谑人间。 他们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彼此相识却错过。 因为上天的眷顾,多年之后,他们重逢而相恋。 无奈,他们不是彼此的终点,而是路过的人。 情至深处,这世上总有一个人,你爱了他那么久, 到最后,却舍不得跟他在一起, 因为你知道,他值得拥有更好的爱情。 若无遗憾,又怎会显得铭心刻骨。 或许,释怀过去,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归宿。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宇潮林鸢 ┃ 配角:傅敬言单如冰 ┃ 其它:舍不得遗憾情怀 ☆、第一章 少男情怀 ?  他,总是一副对任何人都漫不经心的样子,直到遇到她,触动了他心底里最柔软的部分,然后滋生蔓延,难以自持的,那种潜在的痴迷终是幻化为对她的情有独钟。   几乎每一个男孩子,在他的校园时代,都会至少有那么一个愿意为之而魂牵梦绕的姑娘,如果足够幸运,那个姑娘会是他的初恋,然后他们天真得觉得对方会是自己的天荒地老,可最终,他才残忍得发现,这个姑娘也许终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新娘;如果没那么幸运,这个男孩只能孤单得在自己的世界中,偷偷窥视着这个姑娘的一颦一笑,直到这段情愫被时光掩埋,然后悄无声息得堆积成一个衣冠冢,来祭奠他年少时光的点点痴念。   而他,杜宇潮,既非幸运,更非不幸。   自小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极其拧巴的人,是矛盾的产物,而他将这种“拧巴”简单得归因为遗传学。他的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而母亲却来自曾被誉为东方巴黎的上海。表面上,他看上去玩世不恭,骨子里透着北京爷们的“不羁”;而内心,却是出奇的细腻,举手投足间都会夹杂着上海男人的“诗意”。在他的眼中,父亲一直都在行色匆匆的忙碌着,父子间的促膝谈心倒是犹如施舍一般;而他对母亲的印象更加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她生前是极讲究的,从衣食住行到言谈举止,都是精致而优雅,有些方面甚至到了近乎执念的地步,譬如她只会穿一个牌子的衣服,只读一个人的著作,很多年后,他才知道母亲如此钟爱的这位作家也是个充满悲情的上海女人,那作家的名字叫张爱玲。   有段时间,他企图从民国时期的孤岛文学中寻找母亲的影子,因为在那里,有各式各样的上海女人,他坚信总有一个女子身后藏着母亲的轮廓,久而久之,他察觉到那轮廓已从窗前的明月光,嚼成了一粒饭渣子,从胸口的朱砂痣,拍成了一抹蚊子血。   他也会在假期的时候,搭乘前往上海的航班,感受着曾经属于那里的十里洋场和纸醉金迷。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对温柔婉约的江南女子,尤其是上海姑娘,有着近乎疯狂的痴迷,他总觉得,她们与生俱来的柔情似水是与他朝夕相对的北方姑娘大相径庭的,在他看来,北方姑娘总透着一股泼辣劲,跟他是针尖对麦芒,而江南水乡的女子则能够以柔制刚。   16岁上高一的那一年,他终于遇上了这样一个南方姑娘,她不再是那个只能从书中走出的幻像,而是真实得坐在他的旁边,并且与他只隔了一条“三八线”的距离。   因为他们都在班中算的上是身材高挑的人,所以坐在教室比较靠后的位置。   他对她最初的印象就是她肤如凝脂,吹弹可破的脸颊,仿佛是跟雪一样的白,可又不是单纯的白,而是还掺着些绯红,还透着股瓷器的光泽,她的头上扎着马尾,走起路来从后面看去,那马尾随着她前行的身躯左右摆动,极富韵律。   起初,他并不知道她的归属,只是单纯的猜测她应该不像是个北方姑娘,后来,他是从老师的点名册中偷偷看到,从而证实了自己的论断。她的名字叫林鸢,她是浙江南浔人。   他是第一次听说“南浔”这个地方,他是个有些偏重理科的男生,和大多数男生一样,地理学得并不好。但是为了她,他竟去了图书馆,查阅了所有有关南浔的资料,他得知了这是一个距离上海大约有153公里,从上海乘坐长途客车需要2.5个小时的江南古镇。   它是一座水墨之城,风细水软,旧影依稀,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孕育出了像她这般水做的女子。   对她,他总是不敢太过亲近,更不忍与之疏离,所以只能是若即若离,就如同他不愿对这世上的一切事物表现出过多的执着,遇到了甚是欢喜的东西,总想在彼此之间留有清淡的余地,可能是因为近乎可怜的自尊,仿佛若是被拆穿了,别人就可以任意践踏,或者是他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不愿做先讨好的那个人,也可能是因为执者失之,所有的联系终将都会有一日分崩离析。   只是万万没料到,即便他如此小心翼翼,还是难以逃脱有一日,终会没了她的消息。   在他17岁的那一年,那个时候,离北京奥运会开幕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国人民都在翘首企盼这个万众瞩目的大日子,而他们却还在校园中奋笔疾书,备战着还有不到1年的高考。   即便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即使那时早已到了暑假。   下课的铃声响起,结束了上午的两节大课,这铃声犹如解放的号角一般,拯救着讲台下学生们的大脑中枢皮层,老师也在解答完学生问题之后,便迅速回到了装有空调的办公室,贪图享受着片刻的凉爽,只留下身后满是字迹的黑板。教室瞬间从安静到喧嚣起来,然后更是燥热无比,虽然顶上的所有吊扇都在顺时针疯狂的旋转着,可依旧缓解不了教室中的那股浮躁。   他看到坐在前排的章大森转过身,用一本正经的态度向林鸢讨教着方才老师讲过的那道立体几何题,可眼神却直勾勾的窥伺着她有些□□的脖颈,若是林鸢再添加些俯身低头的动作,顺着脖颈延伸而下的酥胸便会若隐若现,这是正值青春期的男生每到炎炎夏日便会拥有的特殊“福利”,谈不上猥琐,却让他多少有些生恶,更令他气急败坏的是,林鸢却对这一切无耻的伎俩浑然不知,继续耐心的讲解着那个无关痛痒的数学题。当然,这气急败坏中多少还夹带些醋意。   章大森这个人,虽然人人都觉得他长得一副憨厚的外表,可杜宇潮却不以为然,当然这带有强烈的主观臆断色彩,他有时会不知不觉把章大森当成假想敌,所以,当他看到这个鄙陋卑劣的眼神时,他觉得他的瞳孔中到处都充盈着贪婪的欲望,总是有种想要抡起胳膊朝他挥拳的冲动。   可是冲动归冲动,他一向以他的自控能力引以为傲。他冲到讲台上,拿起板擦,摩擦着黑板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也算是将这满腔的燥热和怒气挥霍掉,当然,还有一层原因,他知道林鸢只顾着给章大森答疑解惑,还没来得及抄黑板上的笔记,他总是喜欢和她对着干,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她的注意,让她的眼中也住着他的模样。   他回到座位上时,章大森已回过头去,极力掩饰着刚才觊觎春光的喜悦。   而林鸢正如他所料的那样对他说:“杜宇潮,你怎么把黑板擦了,我还没抄完笔记呢!”她一直都是连名带姓的叫他,语气倒是没有埋怨,只是用着很温婉的声音,还透着些有气无力。   他本想趁机讽刺她因为只顾着和别人聊天,没抄到笔记怨不得别人,可话到了嘴边,却因为林鸢眼神中夹带的楚楚可怜,削弱了这句话的杀伤力,最后脱口而出的竟是:“今天我值日,待会老师上课还要用黑板呢。”   “可是现在是中午休息时间,还有1个钟头才上课呢,用不着这么快就擦掉了吧。”她并不想争辩什么,可明明他交代的理由缺乏说服力,总是想刨根问底,探个究竟。   他见她有些焦急,便将自己的笔记递给她,态度傲慢地对她说道:“那我把我的借你抄?”她刚要接过,那句“谢谢”还含在口中,他却突然改变主意,收回了笔记,像一个欲要恶作剧的孩子一般,对她说:“你叫我三声帅哥,我就借给你。”   他确实有着一副清俊帅气的容貌,对此,他从不谦虚,甚至有些到了自恋的地步,他也算是班中很多女生心中可望而不可即的那座高山,只不过有时恬不知耻的自负确让这种实实在在的潇洒不羁大打折扣。   林鸢对于这种略带挑衅的要挟,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怒气,冲他瞪眼说道:“我叫你三声大爷。”“大爷”这两个字本不是她所理解的,来到北京两年,耳濡目染着属于这个地方特有的腔调,她反正是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已经超出了它本来的意义,并且是带有贬义的。她也知道那韵味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来的,最多只是形似而神不似,所以从她嘴里说出来,那份刻薄和恶毒也相形见绌了。   本是一句玩笑话,却是以恶语的攻击收场,他只是想看到她受欺负时的不知所措,却没想到最终却是激怒了她。可他也绝不能低头认输,将手中的笔记往桌子上重重一拍,说道:“靠,你爱抄不抄。”然后,起身走出教室,去外面透气。   他边在楼道的走廊中极速行走,边在口中念叨着:“靠,今天的火气怎么那么大,大姨妈提前来了吧……”想到这,他猛然停下了脚步,举起左手掐指一算,回忆着方才林鸢说话时的气若游丝和小腹上轻按的手臂,还有她整个上午似乎都不愿离开座位,似乎明白了什么。   虽然是暑假间为准高三生的加课补习,学校也贴心的在食堂中开设了几个窗口,他本想去那里吃午饭,却不经意间走到了超市门口,思索了片刻之后,还是走了进去。对于女生的生理周期,他这个年龄的男孩早就甚是了了,女生在这段时期的忌讳,他也懂得颇多,比如要喝热水,比如不碰凉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在一个暖水袋前驻足,也许是因为林鸢刚才的表现充分说明了她在痛经,或许是因为那个暖水袋上印着的那只粉色小猪可爱到让他想起了林鸢,再也许是因为那只小猪下面浅浅得印着一句英文:I LOVE U   ? ☆、第二章 无与伦比的美丽 ?  回到教室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这或许是跟屋中的闷热有关,亦或是觉得这里面太过压抑,所以即便是已经在食堂吃过饭的学生也不愿过早的回来,食堂里面的空旷也算能提供些许的凉意和解脱。   趁林鸢不在,他将暖水袋和她未抄的笔记摞在一起勉强塞进了她的书箱内。他总是这样矛盾着,给予着不露痕迹的关心和说着言不由衷的言语,倒好像是她若是看出了他的心思,他就会无地自容,可有时,他又会嗔怪她愚蠢得茫然不知,或者担心她只是装作不知。   他俯身将那些东西放进去后,正准备起身之时,视线扫过了她坐过的椅子,上面渗着星星点点的血迹,那椅子是浅棕色,人造板制材质的,一眼看过去,还是相当明显。然后,他的洁癖便开始发作了。   他从来不觉得有洁癖会是一种病,反倒以有这样的癖好而感到自豪,他认为自己只是太爱干净了而已,这没什么不好,也许,这也是遗传自他细致讲究的母亲,因为父亲在他的印象中,是个粗糙的人。   只要是他视线所及的范围内,他不允许有任何不洁的地方,若是不幸被他看到了,他就会不惜一切清理掉。正如现在,他从书包中掏出湿巾,准备擦拭那块斑驳的红印,正要贴上去时,他似乎意识到这种做法的不妥之处,便皱起了眉头:毕竟他是一个男生,帮一个女生清理血迹,多多少少有些跌份儿。   于是,他收住手臂,佯装视而不见般转身欲离开,可脑海中的那块殷红似乎愈加的昭著,然后逐渐开始弥漫开来,氤氲至整个椅子的表面,进而向外溢出,势头从一开始的缓慢到越来越凶猛。他闭上了眼睛,猛烈得摇着头,仿佛是可以用这种方式来阻止着无边的遐想,却发现仍是徒劳无功。   他暗自嘲讽自己:“杜宇潮,你真是上辈子欠她的。”   于是他一不作二不休,先是深呼吸了一口气,接着环视四周,确认无人之后,又一次得将湿巾对准了那块惹他厌烦的一抹红色,他反复得在上面摩挲着,认真而仔细,好像是对待敌人一般,不允许有任何漏网之鱼。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低头的视线中又多了一双帆布球鞋,顺着这鞋将视线向上移动,他看到了一张白皙的脸庞,带着一些错愕和不解得盯着他。   他内心紧张却要强作镇定,世上最尴尬之时莫过如此,此时若是能有个地缝,他杜宇潮肯定会毫不犹豫得钻进去,只可惜,这样暧昧的场面,他还必须装作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说道:“看什么看,没见过有洁癖的人啊,像你这么邋遢一女生,将来哪个男生栽在你手里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林鸢原本打算去卫生间投抹布来擦椅子上的血迹,回来时却看到如此触目惊心的一幕,结果还被眼前这个自称有洁癖的人奚落了一番,她的神情由错愕转而变为了愤怒,说道:“杜宇潮,你不挤兑我心里难受是不是!”   他的怒火中烧,却没有在她面前发泄,最后终是带着满腔的愤慨离开了教室,因为他接下来要抓紧清理的,就是自己的双手。   下午的课是英语,被学生看作是缓解脑疲劳的最佳时间,上课的时候,不需像数理化那样需要一直紧绷着精神,不敢漏听任何一个环节,而是呈现出一种松散的状态。而老师也深谙这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在不影响其他同学的情况下,这种松散是可以被接纳的。   而他和林鸢便在这样松散的气氛下,进行着诡异的冷战。其实在以往这样的课堂上,他们偶尔是会用彼此间的交头接耳,来驱赶时间的漫长和无聊。而现在,他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的样子,将课本翻到了老师讲解的页数,英语是他最擅长的科目,在他看来,本就烂熟于心的东西必然不需要对此太过专注,于是他跟着听了几分钟之后,便开始将头埋在书本中,本想小憩一会儿,却是心事重重。   他将头转向左边,偷瞄着同桌的林鸢,一旦发现她的一个异动,他便将头转回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经过了几次的头部运动,他再也按捺不住,终是掏出了手机。   打开之后,惊喜得发现一条未读信息,是林鸢发来的,这样写道:“谢谢你的暖水袋和笔记,不过这么热的天用暖水袋是会捂出痱子来的。”   他看过后抿嘴傻笑了一下,不知是因为这次是她率先打破他们的僵局,还是因为自己送出了一件如此有失考虑的东西。他反复揣摩措辞,双手放置在书箱中,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在删改了许多遍之后,回复:“我就是觉得暖水袋上的那只猪特别像你,所以才买的,还有笔记抄完记得还我。”   他总是这样故意气她,说着她不爱听的话,一想到林鸢看到短信后嗔怒的表情,他就更是尤为得意,仿佛有着超乎寻常的成就感,生活也多了几分趣味横生。   没过多久,他又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写道:“知道了,自恋狂。”   他很快回复:“谁是自恋狂?”   这次他等的时间颇长,但他听到旁边快速按压键盘的声音,便猜想着这一定是一条不算简短的短信,结果当他手机震动的时候,果不其然:“趁我不注意,把我手机通讯录里面你的名字改成了帅哥,你不是自恋狂是什么?”   此时,课间铃声响起,他终于不必靠冰冷的通讯媒介来与她沟通,干脆直接问她,用道貌岸然的语气说:“我把你手机通讯里的名字改成什么了?”   “帅哥!”她以为他又要强词夺理,便一字一顿大声回答,不料却单纯得落入了他设的陷阱。   他更加高喊着应了一声,说道:“你还差我两声。”   他就是喜欢听到从她口中说出的赞美,即便是因他略施小计,也胜过旁人由衷的夸赞,好像是在他心中只有她的赞美才最是权威,只有她的夸赞才会让他眉开眼笑。而她掉入他的陷阱后懊恼受骗的表情,更是让他沾沾自喜。   暑期的补课,放学时间是下午5点半,跟冬季不同,那时的天依旧是明亮的。因为是女生的特殊时期,虽然平日里林鸢都是骑着自行车上下学,而这几天,她要乘坐公交车。   她走到了公交站,却发现了他也在那里,他默默站在她的身后,可她不喜欢,因为她裤子上是有血迹的,还好校服裤子是深蓝色,再加上她又将长袖的校服外套穿在了外面,那长度足以挡住那抹不堪。可是站在她身后的他,倒让她觉得这身后的秘密全都让他一览无余。于是她转过头,可他却立即又睃到别处,口中还有节奏得吹着口哨。   她又将头转了回去,在等公交车的这会儿功夫,她从书包里拿出了随身听,这样后方传来的口哨声就不会再时时提醒着她,他在她后面。   汽车到站,林鸢先上了车,他也跟着她上了车。上车后,她先买好了车票,他依着她的样子,也要买车票,发现翻遍了自己的口袋,却找不到一分钱,他尴尬之极,却不想开口跟她借钱,只好嘴硬说道:“林鸢,今天那个暖水袋的钱你还没还我呢。”   她恼得面色铁青,可还是从口袋里掏出20块钱,拍在了他的手上,气冲冲得说道:“不用找了。”   她不敢在座位上坐下,担心血迹又沾染到了椅子上,她找了一个空挡的位置,扶着头顶上的栏杆站着,他也扶着栏杆站在她的左边。他们一直都没有说话。   她双耳都戴着耳机,他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歌,能让她如此全身心投入得听着,他甚至有种冲动想要将她右侧的耳机摘下戴在自己的右耳上,可逐渐抬高的右手还是悬在了半空。   此时此刻,一个急刹车让她由于惯性的作用,不受控制得向着他的方向倾倒,他虽也向前倾着,可对她出于本能的保护,让他极力摆脱着惯性对他的约束。他的右臂不自觉得搭在了她的肩上,只是想要将她扶住,没有半点投机取巧之心。   她看向他,白皙的脸颊上透着微微红晕,他匆忙躲避这双灵秀的眸子,将搭在她右肩的手臂顺势抬高,干净利落得将她戴在右耳的耳机摘下,然后如愿以偿得戴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随着司机的咒骂之声,车子又重新启动。她立正站好,扶着栏杆,就着耳机的长度,缓缓向他靠近。   流行音乐中他更中意摇滚音乐,觉得只有弹着吉他歇斯底里的呐喊才称得上是快意,可是耳机中回荡的是一个他并不熟悉的声音,而且是略带小清新的曲风,但是那歌手的声线却是有着较高得辨识度,发音也是极其清楚,不用看着歌词,也能清晰得听出歌声唱得也是同样发生在夏天的故事: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你若担心你不能飞,你有我的蝴蝶。   很多年以后,杜宇潮才知道那歌声是出自于一个台湾乐团,6个文艺青年高材生不约而同的走在了一起,在他们所创作出的音乐中,无论怎样的情绪裹挟着你,总能够找到契合的歌词直抵人心。   ? ☆、第三章 消失的她 ?  在公交车上,他从与林鸢共用的半只耳机中,第一次听到了这样的歌声,起初他觉得那乐队主唱的声音似乎过于阴柔了些,跟他所喜的摇滚是相去甚远的,可久而久之,当歌曲中的某一句话不偏不倚得撞击着你的内心时,才知道那声音是沁人心脾的,是需要经过日积月累的沉淀,才会有的沉醉味道。唱到动情之处,你会不自觉的与之哼唱,脑海中浮现的是青葱岁月,那过往中有年少的遗憾,也有珍贵的情怀。   两个人并肩听着歌,一直到汽车停靠在她要下的那一站。他也下了车,一路上不发一言地继续跟在她后面,她也没有最初被跟着时的尴尬,反而习惯了这一路的追随,那让她感觉到更加舒服,更加踏实。此时一前一后的他们,都是心照不宣的。   她在一处旧的居民楼前驻足停步,然后转过身,对身后的他说:”我到家了。”那声音是急促的,腼腆的,她刚一说完,就跑进了楼梯口,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低头浅笑着,心底里涌出的是蜜糖的甜。   他跟着她回家,只是想帮她挡住身后的潮红,即使那丝毫不明显。   转天上课的时候,他旁边的座位一直是空荡荡的,心头也随之空落落,几乎一整天都是坐立不安的,看不到她时心头是一团乱麻,上课时的心思自是已飘到了九霄云外,他第一次尝到了惦记一个人的滋味,那就像被人在自己的心中引出了一条绳子,那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着你,心虽然不自由了,但也有了归属,让他甘愿被她牵着。   他从未觉得课堂上的时光竟是如此的漫长,度日如年一般,他想给她发一条短信问她为什么没来上课,却在发送键上犹豫了好久,不是因为他难为情,而是因为他大概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恐怕这答案会让她难为情。   放学之后,他飞速的跑出教室,在校门口打了辆出租车,按照昨天的公交路线,他指引着司机师傅行驶着。   终于到了那栋有些旧的居民楼前,他停下脚步,然后仰起头,猜想着哪扇窗子后面是她的家。稍微平复了一下内心,他拨通了她的电话。两声长响之后,听到了对方接听的声音,那声音带着股娇柔。   “林鸢,你怎么样啊?”依旧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那语气好像是无论她怎么样他都无所谓的样子。可那份牵挂却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就是有些不舒服,明天就可以上课了。”她半躺在床上,小腹上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子,只是言简意赅得说着自己”不舒服”,难以启齿于自己哪里不舒服。   “你们女生真是麻烦,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舒服。”他不喜欢遮遮掩掩,更何况他不觉得这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更加搞不明白,为何女生总是要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辞,仿佛那词是讳莫如深的禁忌。电话那头没了声音,他知道自己的言语应该是让她羞愧了,便转移话题道:“今天罗老师还问起你怎么没来上课呢!”   罗老师是林鸢最喜爱的生物老师,那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沉静庄重,严肃又不失温柔,她对罗老师是仰慕的,所以对这门课程也就爱屋及乌了。他是知道她的心思的,所以话语间总透着股酸味。   “那你是怎么跟他说的?可千万别告诉他我……那个了,不然他一定会觉得我太娇弱了。”她觉得以杜宇潮的性格,是会如实相告的,所以焦急得确认着答案。   “什么那个,哪个了?我跟他说你变成蝴蝶飞走了。”这当然是句玩笑话。他边说话,边四处抓挠围绕在他身边嗡嗡作响的蚊子。傍晚时分,是下蚊子最猛的时候,他穿着一件黑色半袖宽松T恤,手臂的□□处已被咬了好几个包,拍打蚊子时,他还不忘抱怨着:“林鸢,你们家楼下的蚊子可真多。”   她没有想到他竟在她家的楼下,听到这话,她马上下床,跑到窗台前向下望去,竟真看见了他,手舞足蹈的样子有些滑稽,然后她笑出了声。   他听到电话那断传来的笑声,便意识到不对劲,仰头看着这栋楼上的每扇窗子,结果在三楼的一个窗口前看到了她,然后他们相视而笑。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没有扎马尾的样子,她披着过肩长发,用一个黑色的发夹简单得固定着一缕发丝,他觉得那时的她美极了。   “林鸢,你打算考什么大学?”他问道,这次不是随意而问,而是郑重其事,那答案对他很重要。   “我想学医,但是医学院要的分数很高,我怕考不上。”她靠着窗口,不自信得答着。   “我觉得你没问题的,上次的模拟考试你不都是考了六百多分么。”   “但我是外地生,高考的时候是要回到原籍的,我们那边对分数线要求很高。本来当时我爸来北京工作的时候,他们说可以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都两年了,估计这事肯定没戏,前几天我爸还跟我说,让我做好思想准备。”林鸢的父亲是南浔有名的厨师,厨艺都是他自小跟着师傅学的,他是个老实人,还有点迂腐的个性,除了会做一手的好菜,其他就是一无是处了,但就这一点,就能深深吸引着林鸢的母亲,让她不顾家中人的反对,跟着这个憨厚的人过了一辈子,她的母亲在她上初三的那年过世了,临终前还打趣得跟林鸢说过,跟着你爸这一辈子也吃了不少的苦,可至少在”吃”这件事情上是没受过委屈的。   一次因缘际会下,父亲结实了一位北京富商,那人臣服于他的厨艺,便给他开出了一个足够吸引的数字,让他到北京专门负责他们一家的饮食,可是父亲不愿将他女儿一个人留在南浔,就断然拒绝了。后来,那富豪退而求其次得说可以安排林鸢在北京上学和高考,父女俩这才在两年前,从南浔来到了北京。   到了才发现,一个外地生想在北京落户,简直跟痴人说梦差不多。   “这么说,你还要回南浔?”他有些失落,他不想有一天她真的变成蝴蝶飞走了。   “现在还不知道。”她也很迷茫,只能尽最大的努力,还有做最坏的打算,“杜宇潮,那你呢,打算上哪个大学?”他的成绩虽不及她,可是考个终点大学也并不难,况且男生的智商似乎天生就比女生的高,只要最后冲刺的时候卯足了劲,是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的。   “我……可能会出国,但是现在还说不好。”若不是遇到了她,恐怕他早已在大洋彼岸,但是如果林鸢真的回南浔,那么在北京,他似乎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你英语那么好,肯定也没问题的。那我们都加油吧。”她举起拳头,摆出一个”fighting”的手势,可他却觉得幼稚无比,他不屑得对她说:“切,傻不傻。”   此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人从他身后经过,他并没有理会,只是再往前站了站让出了一条路,而林鸢却在电话中匆忙得跟他说:“杜宇潮,我爸回来了,先不跟你聊了,明天见。”   接着电话那头就是嘟嘟的忙音,他也挂断了电话,看着那个中年男人将自行车停靠在了一颗小树旁边,因为他们离得有些远了,所以也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能从轮廓看出他身形高挑而瘦削,那中年男人用锁将树干和车轮围在了一起,再用钥匙锁上,再三确认那锁的牢固性之后,便上楼去了。   这时,天空已介于黑白之间,他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在车上,他一直都是恍惚的,司机好像一直想跟他聊着什么,他都是敷衍以对。脑海中全都是她刚才说过的话,他知道有一天他们总会分别,但是他也一直觉得这一天还早得很,没必要现在就感时伤怀,可是现在看来,仿佛就是近在眼前,时光最残忍的地方就在于,它总是会在我们都觉得无关紧要时悄悄逝去,等到发觉它已所剩无几的时候再追悔莫及。   出租车此时行至到了国贸附近,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便跟司机说要下车。   他在这附近的商场逛了许久,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总想找到一件东西是可以送给她的,可是又似乎都是差强人意。最后,他将目光盯在了一个蝴蝶发夹上,那是一只香槟色的蝴蝶,翅膀都是水晶做的,边缘还镶嵌着水钻,饱满的色泽散发着芬芳,他想象着林鸢将它带在发上的样子,一定会更加的漂亮。   这个发夹还有一个梦幻般的名字——梦中蝴蝶。连包装都是华丽而精美。   他如释重负的离开了那里,觉得这是满载而归,也许是太过欢喜,他竟没有留意前方欲转弯的车子,然后,与它来了个亲密接触。倒下的时候,耳畔中都是嘈杂的声响,然后那声音越来越细微……   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时间的概念,只感觉到自己输着液,右腿打着石膏,身子很虚弱,没什么力气,医生说他有些轻微的脑震荡,但最严重的是右腿骨折,已经动了手术,需要在病床上静养。   那只蝴蝶发夹完好无损,可手机已经被碾压得粉碎。   家里请了护工照顾他。他的小姨许乔也会在家属探病期间偶尔来看他,因为与之年龄只差了八岁,他们之间倒是没有长辈与晚辈间的虚礼,关系要比父亲亲近得多。   在休养的这段期间,他不是没想过要找小姨借手机跟林鸢通个电话,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觉得也许在她眼中,他们就是纯洁的同学关系,还没亲密到这个份上。他在医院度过了整个暑假,因为不想落下太多的课程,更想早点见到她,于是在高三开学的第一天,他是拄着拐杖去的学校。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才知道,林鸢已经退学了,在他出车祸后的半个月就再没来上过课。   他给她打电话,可她的号码已成为了空号。   他想到了她曾对他说过的话,猜想她或许已经回南浔了,可是为什么走之前连个招呼都不打,她应该可以从别的同学那里打听到他出车祸了吧,难道就不能等他出院了再回去么?   他问了班主任老师,或许他应该知道一些关于她的事情,结果老师只是说她回原籍了,可具体什么地方他并不知道,是她父亲来办理的退学手续,走的时候什么都没说。   千万的疑惑困扰着他,可他却是有心无力。他拄着拐杖来到林鸢的家门口,抱着一丝侥幸,他艰难得爬上楼梯,敲着这个楼层上所有的住户,结果打开门的都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他万万没想到,那天晚上他拿着手机站在她家楼下与她的通话,竟是他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可捉弄人的就是,她挂断电话对他说的最后一句是”明天见”。她就这样在他的世界中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然后猝不及防的,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他的手中只剩下了那个他想要送给她的蝴蝶发夹。   ? ☆、第四章 时光飞逝 白云苍狗 ?  与林鸢音信全无的这些年,那只蝴蝶发夹被杜宇潮藏在了一个角落里,与他的生活是时近时远的,就像是一抹明月光,白天的时候,那光亮渗进了日光当中,会让他暂时遗忘,而到了夜晚,那抹光就会在黑夜的映衬下显得越发的亮,那种浸入骨髓的思念也跟着欲罢不能。   高三的这一年,他是孤独而坚韧的,放弃了出国留学,而是在填报专业的时候无比坚定的写下了医学院,然后在临床医学这条“不归路”上一走就是快七年的时间。现在想来,他将这种盲目的执着看作一种浪漫情怀,只可惜,现实往往是不随人愿的,他没能等来他魂牵梦绕的那只“蝴蝶”,相反,它越飞越远,那模样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模糊了。   杜宇潮在首都机场回首着过往的这一切,仿若梦境一般,他并非是在充满惆怅的缅怀过去,而是纯粹得在打发等待的时间。这七年半的日子里他几乎都是被时间推着向前走的,能像现在这样驻足停步或者是蓦然回首,倒像是施舍一样。   当那个熟悉的身影穿梭在过往的行人中时,他一眼就能认出她来:一身时尚的OL套装,外披着一件黑色羊绒大衣,微卷的长发挽成一个发髻,擦着烈焰的红唇,迈着雷厉风行的步子,她的美是一种干练和惊艳,毋须在脸上有任何表情。   杜宇潮向那个姑娘挥手示意,她拉着行李箱向他走过来,第一句话便是直截了当,言语中总透着符合她一贯的高傲气质:“杜宇潮,以后接机的时候能别打扮得这么风情万种么?”   他知道一见到她,便又要开始新一轮的唇枪舌战:“单大律师,看清楚了,我可不是‘打扮’出来的,这是未经雕琢的天生丽质,懂么?况且,这怎么能叫风情万种呢,哥们我这叫风流倜傥,成语可别瞎用!”他的毒舌天性像是找到对手一样,从大学时的相识,便充满了火药味。不过在来机场之前,他确实对自己的着装及容颜细致的整理过,他一直都对 “外在”有着极尽苛刻的要求和品味,比如他的衣物从来都不可以有一点的褶皱,这是经年累月的结果,他总觉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总要活得精致些才不算被湮没,这一方面的精益求精应该源于他的母亲,另一方面应该是源于他的洁癖。   “风流是真的,倜傥倒是没看出来。还有,天生丽质是形容女人的,成语你也别瞎用。”律师的牙尖嘴利可不是随便就可以击破的,她将行李箱顺手递到他手中,仿佛那是理所当然的样子,然后朝着出口走去,边走边问道:“车停在哪了?”   她驾轻就熟的上了副驾驶的位置,他将她的行李放到了后备箱中之后,也上了车,拨动钥匙,汽车发出了轰隆隆的启动声音,在油门离合的双重配合下,车子行驶到了正轨。   “大律师,上海的官司打得还顺利么?”杜宇潮只是随意得问着,这段路程总需要个话题才会不显得冗长。   “麻烦把那个‘么’字去了,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她从包里取出了化妆镜,一丝不苟的检查着自己的容颜,她对待自己的妆容跟工作一样严格要求,尤其是在男人面前,不允许自己有半点的瑕疵。   检查完毕之后,她满意地合上化妆镜,对他问道:”你怎么样?听说在医院实习的日子特别煎熬吧。”   “天天累得跟孙子似的,这不刚值完夜班就过来接你了么。”   “刚值完夜班你怎么不早说,早知道我就不给你打电话让你接我了。”   “你跟我还客气什么?”   “谁跟你客气了,你现在可是疲劳驾驶,我现在坐的位置的危险系数是相当高的。”   “那你应该庆幸旁边坐了一个大夫。”   “是还没毕业的实习大夫。”她将脸转向他,那侧脸都是棱角分明,眉清目秀的,然后她叹了一口气,万分惋惜的样子,继续说:“也不知道你当初是怎么想的,非要挤上学医的这座独木桥,投入和产出比例这么不平衡,把自己的青春都耗进去不说,还天天干着众矢之的的活,我都毕业快三年了,你还是个实习医生呢。要我说你现在转行还来得及,就凭你这长相,当医生那就叫暴殄天物。”   “这句话我就当您是在夸我。”正巧这时,杜宇潮的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显示的是老傅,全名叫傅敬言。他没有带着蓝牙耳机,心想着他们两人的对话也没有可避嫌的,便开了免提通话。   “哥们,在哪呢?”电话那端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焦急。   “我刚去机场接了单如冰,现在在回去的路上。”   听到“单如冰”这个名字,老傅的声音好像立即变得轻佻了起来:“杜宇潮,你也太情圣了吧,前女友的事还那么积极呢。”他们是大学和研究生时代将近7年的室友兼死党,本就有着校园八卦称号的老傅,自然对他的所有情史都是一清二楚。   老傅肆无忌惮得说着这话,自然是不知道他开着免提,这话让单如冰听到了,就犹如深埋得那颗□□突然引爆一般:“傅敬言,照你这意思,我跟杜宇潮一辈子就应该老死不相往来了是吧?”   “靠,杜宇潮,你开着免提怎么不说一声。”老傅知道“毒孤冰”是万万惹不起的,便将气撒在了他上。   “你自己说话碰的□□,怨得着我么。”他也趁机奚落,又忽然想起了老傅最初有些焦急的声音,问道:“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   “今天高速公路上有连环车祸,正往咱们医院送呢,咱们急诊科里人手不够,带教老师让我赶紧找人帮忙。你快点来医院吧。”杜宇潮是最近才轮转到急诊科的,此时原本应该转到其他科的老傅却因为急诊科急需人手,被带教老师强行留了下来,因此,他们这才同属一个科室。   “好的,我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   杜宇潮挂断了电话,一提起工作上的事情,他就本能得将自己调到了严肃处理模式,仿佛那件白大褂上,承载得是沉重的使命,让他不敢亵渎。经历了半年多的实习,这种突发的血腥事件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休息的时候被临时叫去加班也早就习以为常。有的时候忙碌的工作给他带来的并不是劳心劳力,反而是思绪的安宁。   “你们这可是□□裸的剥削啊,刚下了夜班就又要冲锋陷阵,还要不要命了。”单如冰总是爱用犀利刻薄的言辞替别人伸张正义,但结果却是受累不讨好。   “就权当是行侠仗义,积德行善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老天是不会轻易让我死的。”   “你少拿道德来绑架,都快普度众生了。你把我直接送到你们医院吧,反正我住的地方离那也不远。”   “这样合适么?”他试探得问。   “不能耽误您行侠仗义,积德行善啊。”   车到医院门口,杜宇潮先下车将单如冰的行李从后备箱中拿出来,递给了她,然后自己便飞速的跑到急诊科,换上了白大褂,开始了一天如火如荼的战斗。单如冰说这战斗是冲锋陷阵,就这一点,他是赞同的,只不过他冲锋陷阵的对手不是敌人,而是死神。急诊室中每天面对的死亡,丝毫不亚于肿瘤科,不同的是前者的死亡是一瞬间的,对生来说是一种挽救,生与死就在于一线之间,而后者的死亡是可以延缓的,对生来说是一种拖延,生与死的界限就模糊些了。   又是不到一天的奔波劳碌,倒是有些精疲力竭了,杜宇潮回到办公桌上小憩了一会儿,也不知过了多久,被手机短信的声音惊醒了,是老傅发给他的,问他晚上要吃什么。说到老傅,他们有一层特殊的亲戚关系,也因着其中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他们之间几乎是无话不谈的。   他透过窗户看着外面已渐漆黑的天空,得知自己又在医院连轴转了一天。他简单得回复了句随便,便起身到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用凉水拍打着面部,来刺激仍旧有些疲倦的精神。   烘干双手之后,又一条短信发过来:你今天跟单如冰是几个意思?   老傅天生爱八卦的天性,早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不愿理会这种无聊至极的问题。他从洗手间出来,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过了一会儿,又是一条短信:是不是旧情复炽的节奏?   他见若是自己一味地置之不理,恐怕老傅会无休无止的八卦下去,便在手机触屏上敲击着……,他边向前走,双手和双眼都全神贯注于手机上面,耳畔忽然听到一个清脆而温柔的声音从后面传来,问道:这位医生,请问药房怎么走?   一心二用的本事,他倒是可以融会贯通,其实他并不知道那个声音究竟是不是在问自己,他头都没有抬,就开口答道:出门左转就看到了。几乎是同时,那条短信也发送了出去:哥们我现在天天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了,哪还有时间谈恋爱啊!   发送成功之后,他脑中突然回旋起刚才问路的那个姑娘的声音,柔声细语的,是那样的似曾相识,牵动了他心头的某一根绳子,是他这些年来都不愿割舍掉的挂念。   电光火石之间,他以迅捷的速度朝着药房飞奔而去。   ? ☆、第五章 前尘往事 众里寻她 ?  刚要准备上楼的时候,杜宇潮被一个护士叫住了。她跟他说急诊科里十八床的病人伤口开线了,要他过去处理一下。于是,他停住了向前的脚步。   这个世界上,有着相似音色的人不计其数,况且,也有可能是思念成疾,将一个接近的声音听成了自己希望的样子,这都是人之常情,何必为了虚无缥缈的事情而耽误了工作。他这样安慰自己。   其实任何一个偶然事件,你认为它的发生只不过是个巧合,事实上,这偶然的背后都有其必然发生的诱因。比如刚才,护士之所以叫住他,除了确有其事之外,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与他搭讪的机会。他的魅力,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而是透着一股潇洒不羁,是很多姑娘都无法抵挡的。不一定非要与之有什么结果,哪怕只是说上一句话,交换一个眼神,都是求之不得,跟赏赐的一样。   他给病人的伤口重新缝合好后,又不死心地去药房看了一眼,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却让他意兴阑珊,泱泱离去了。   他的魂不守舍终是影响了眼前正在吃晚饭的老傅。   “杜宇潮,吃饭的时候禁止灵魂出窍,这是对灶王爷的不敬知道么!”老傅早就在食堂占好了座位,点好了佳肴,没想到却被他的若有所思破坏了他的兴致勃勃。   他拿起筷子,随意得搅和了两下饭菜,问道:“老傅,你说相思病还有救么?”   这没头没脑的一问,倒是把老傅问傻了,“哪个姑娘又让您春心萌动了?”   他皱了一下眉头说:“刚才我好像听见她的声音了,可仔细一想又像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   “哪个她?”老傅话音刚落,就立即猜出了那个人:“小蝴蝶?”身为室友兼死党还有八卦王的傅敬言,对于那只蝴蝶发夹的故事,已是了如指掌。   他点了点头,又自嘲得问道:“我是不是已经毒入五脏,病入膏肓,现在无可救药了。”   “有药,‘毒孤冰’就是你的药。这招就叫做以毒攻毒。”“毒孤冰”是老傅给单如冰起的绰号,毒代表她毒舌的特质,孤指的是她的姓氏,冰是她的名字,老傅一直以有如此智商爆表的想象力引以为傲。   “哥们,能说点靠谱的么?”他不以为然。   “怎么不靠谱,我问你,大学外加研究生这不到七年的时间里,你统共交了三个女朋友,为什么现在唯独还跟‘毒孤冰’有联系。人家一个电话你就随传随到去机场接机,你敢说你现在心里对她没有一点不单纯的想法?”   “我现在跟她就是特别纯粹的朋友关系。况且她那说话恨不得呛死一个人的性格,一个外地人孤零零的在北京能交到什么朋友,就算是看在一场校友的份上行侠仗义一下不行啊。”   “咱们学校孤零零在北京混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不见你见义勇为啊,你还真当自己是武侠小说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啊?有时候我真不明白当初你跟毒孤冰是多令咱们这些校友羡慕嫉妒恨的一对啊,怎么就不能好好相爱呢。”这么多年来,老傅只要谈及他和单如冰曾有的那份感情,总是会透着股惋惜,他一直认为,他们终有一日是会修成正果的,却没想到结果还是会无疾而终。   他将筷子往餐盘上一放,有些不悦地说:“兄弟,前尘往事咱能不提了么。”   这世间上的情感总是会出乎意料,在他人眼中是心心相惜的神仙眷侣,可分道扬镳之时,却都是让人唏嘘不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单如冰是他的初恋,他们之间贡献给彼此很多人生路上终会遇到的第一次,她是他初尝云雨的姑娘,这与之后的两段蜻蜓点水式的恋情在本质上是迥然不同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杜宇潮的内心深处,对她是有些放不下的,那放不下应该是出于一种责任,又掺杂了些愧疚,他觉得只有当她获得真爱的时候,那种责任才算能够功成身退。   他和她是在大学中打辩论的时候相识的。起初他只是和老傅本着重在参与的心理,代表医学院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辩论赛,另外还有一个私心就是想要领略一下法学院名噪一时的美女辩手的风姿绰约。结果他们从最初辩论时针锋相对的敌人,成为了后来合作时亲密无间的伙伴,他和她还有老傅就成为了A大辩论界赫赫有名的“三剑客”,甚至还曾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比赛。   他们的感情,就是从那时开始升温的,甚至都没有表白的过程,在他们看来,一切只不过是因默契而生的水到渠成,谁对谁的爱都没有更多一点或是更少一点,他们之间没有尊卑,而是对等。   对于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他绝对是认真对待的,并非是为了消解对林鸢的挂念,甚至在他们相恋的这三年时光里,林鸢几乎从未在他的回忆中浮现,只是在一个隐藏的边际中静静待着。他本就不是痴情浪子,更犯不着为了一段本就没开始的情愫而放弃掉一个有可能成为终身伴侣的恋人。   就连他自己都觉得他已对过去释然的时候,单如冰的一个举动竟让他意识到了,有些东西尽管多年来都不触及,并非是因为它消失了,也许,它只是藏在某个角落里,虽已尘封已久,等到重见天日的时候,又会意想不到得牵动着你的心。   那一天,单如冰在他的抽屉中无意翻到了一个蝴蝶发夹,她理所当然得认为这是他送给她的礼物,为她即将到来的生日,于是,自作主张的将它戴在了自己的头发上。他见到了,便对她大发雷霆。那也是他这么多年来为数不多的一次动怒,他一直觉得,一个成熟男人决不应该被情绪控制,所以他从不会对谁真正发脾气。可那时,他终于知道,那是因为还没触及他的底线。   冷静了几天之后,他跟她提出了分手,因为他对她的感情已经不纯粹了。那个蝴蝶发夹只不过是个□□,而两个人没能走到一起的真正原因就是不爱了。   单如冰并不是一个对感情纠缠的人,处事洒脱利落的个性也成功运用到她的爱情上,她觉得,既然不爱了,又何必非要死死得守着不放。   他们算得上是和平分手,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之间的联系的确是少了,仅仅局限于逢年过节时的互相寒暄问候,也就是在最近的半年里,身为律师的单如冰接了一个医疗事故的官司,来往穿梭于医院的时候,他们的联系才频繁了些,相处的氛围也并没有因他们曾有过的关系而显得尴尬和拘谨,反而较之前更加的轻松,于是,这种联系便就延续至今了。前尘往事已成云烟,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待已逝的感情不应该总是深陷于过去的泥淖里,一段感情的终结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人的横眉冷对或是一人的千夫所指,潇洒地面对也算不枉费了当初的那份情怀。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到了清晨。在医院实习的日子本就是是鲜少有假期的,自从轮转到急诊科之后,能相安无事的在宿舍中睡上一晚就更算是件不可多得的事情,所以现在的他,几乎是充满感激的从床上爬起来,然后习以为常地充当了闹铃的角色叫醒了还在睡梦中的老傅,接着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他刚到了医院大厅门口,就被站在门口抓耳挠腮的保安小王拦了下来,小王见到他,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   “杜医生,看到你太好了,能帮我个忙么?”保安小王是东北人,刚过成年的年纪,便离乡背井到了大城市谋生,他被分配到医院当保安也是不久之前的事情,之所以跟他熟稔起来,也是因为小王刚到医院的时候,便碰到了医患纠纷,家属同医生打闹的过程中,小王挺身而出,结果却使自己的头部受到了猛烈撞击,虽只是皮外伤,可也缝了八针,而给他的伤口缝合的医生就是杜宇潮,这也是他第一次在活体上进行缝合,那手法上的干脆利落还被他的带教老师当作范本在例会时称赞了一番,说他是个外科的好苗子。   小王觉得他是个热心肠的好人,跟城中的其他人带给他的冷漠是截然不同的,而杜宇潮认为在这座城市中有着太多像小王这样的异乡人,是需要被这城中的人接纳和包容的。   “什么事儿?小王。”他问。   “刚有个病人家属把手机落在医院了,我一路追过来,都没追上,就眼看着她走出了大门口。我们保安班长说不能离开医院,杜医生,你能帮我把手机还给人家么?她刚走没多远,现在追还来得及。”小王是个实诚人,对于“规定”有着不可违抗的执拗,可若是当天不把手机送回去,又有悖于他从小被教育的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的道理,觉得这是不道德的事情,于是他在两难的纠结中,心急如焚。即使在旁人看来,这种纠结有些可笑,是不知变通的死心眼。   他看了一眼手表,离上班时间还有一会儿工夫,本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对他来说也并不困难,他问:”她往哪个方向走了,大概长什么样子。”   小王打开了手机屏幕,屏保中出现了一个笑容可掬的姑娘的自拍照,这熟悉的容颜,正是搅扰他多年的悠然神往,虽较与他印象中的模样相比,少女的痕迹浅了,多了一种成熟的韵味,可他还是一眼便认了出来。他不假思索抢过手机,健步如飞地朝着医院外跑出,身后还传来小王声嘶力竭的呼喊声:“她往汽车站的方向去了。”   而他此时唯一的信念就是,追到她。   ? ☆、第六章 久别重逢 人面桃花 ?  有人说,这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在马路对面的站牌前,杜宇潮看到了她,她在聚精会神地朝着汽车驶进的方向望着,还是会在无聊的等待中戴着耳机。他们之间,现在只隔了一条马路的距离。前方的红灯亮起,他趁此时机将她的手机打开,熟练的输入了她的生日作为解锁密码,结果真被他猜中了,他倒是没什么惊喜,只是暗自惬意,脸上挂起情不自禁的笑弧,这个姑娘还是那么容易就能猜透。他在手机上输入了自己的号码,按下拨通按钮,然后将这个号码一如既往地保存成了“帅哥”。   此时,绿灯亮起,他穿过了马路,一步一步,离她越来越近。他的心也随着脚步的临近而越发剧烈地跳着,冬季的北京虽然寒冷,却不能浇灭他心头蔓延的火热。她穿着一件苏格兰格子的羊绒大衣,披着及肩的卷发,依旧是透着玉器光泽的脸颊,透着股江南姑娘的水灵气。   可是越是靠近她,就越有种胆怯滋生,他也曾想过,这么多年不见,像林鸢这样的姑娘,应该会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吧,也许她恋爱了,结婚了都说不定。假如真的是这样,他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毕竟当初谁都没有答应谁什么,而且自己不是也谈过恋爱了么?可不知为什么,还是害怕心中的侥幸会落空。   他悄悄站在她身后时,她戴着耳机,没有留意到他。此情此景,跟高中时一模一样。任时空如何交错变换,身在其中的人永远无法参透这其中的玄妙。   他故意清了清嗓子,想要引起她的注意,结果她仍旧在原地专注得听着歌。   他终于忍不住,将手机拿到她跟前,冠冕堂皇说道:“这位小姐,你的手机刚才落在医院了。”   耳中漂进的声音其实不算大,当她听到旋律以外似曾听闻的声音时,开始是有些怔仲的,愣了几秒钟之后,转头看向他,那张脸似是比年少时更加精致了,可话语当中带着的痞气还是跟当年的他如出一辙。她摘下耳机,有些哑然,不知该说什么,只是未经大脑的脱口而出:“杜宇潮,怎么是你?”。   她打开跨在肩上的包,在里面翻找着,手机确实不在里面,她恍然大悟:“还真是我的手机,谢谢啊。”   她正要伸手要去接,他的手往后一缩,故技重施地将手机抽了回去,这是跟当年一样的伎俩。   “你好像还差我两声帅哥没叫呢!”他笑着说,算起了年少时跟她的旧账。   这一次她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便一面从他手中夺着手机,一面笑称说:“你这嘴贱的毛病怎么还没改呢。”   缠夹之间的四目相对,让他们都略显羞态,最后他故意让她夺过手机。   平静了片刻之后,他终于问起了这些年来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并没有质问的意思:“林鸢,这些年,你是回南浔了么?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我还以为你真变成蝴蝶飞走了呢!”   她低头不语,紧接着是一阵沉默,那问题似是碰到了她的痛处,是唯恐避之不及的,犹豫了半晌之后,她轻描淡写道:“反正早晚都是要回去的。走的时候太匆忙了就没跟你说。”他们那时不过就是同学关系,不告而别算不得是什么罪过。   “那为什么你来北京了,也不告诉我一声,是不是不把我当朋友。”她刚要出言反驳,他就抢先说道:“可别跟我说不知道我的号码,我的号码可从来都没变过。”   “其实我也是昨天才到北京的,而且在机场……”   他的手机铃声就是在这时候响起来的,是来自老傅的殷切提醒,告诉他带教老师正在查出勤,让他快点回医院。   “你赶紧去忙你的事情吧,不用陪着我了。”她大概听出了那电话的来意,不想因为自己而耽误他的正事。   他犹豫再三,想着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的是,便不再推脱,说:“我就在对面的医院里实习,手机号我存你手机里了,有事尽管联系。”说罢,她轻轻点头,他转身离去。   走到十字路口处时,又是一个红灯,等待的档口他突然有一股冲动,觉得这样的久别重逢不应该如此轻易的就草草了事,曾经的遗憾,他不想再一次错过。于是,他又转过身,快速得朝她跑过去,可她的名字还没从口中喊出,就如鲠在喉。他愣在了那里。   他看到一辆黑色SUV停在林鸢面前,一个身穿剪裁合体西装的中年男子,正在为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在她上车时,还十分贴心地用手扶住车门。   这幅画面在他的脑海中频频闪现,以至于直到下午他跟着带教老师查房时,还是一副目光涣散,心神不宁的样子。带教老师姓唐,四十多岁,是急诊科的医师中资格最老的,面相虽然富态,可管教实习生时却是颇有手腕,一点也不心慈手软,所以他带出来的历届弟子们都尊称他为“鬼见愁”。   在查房的过程中,他会不定时的针对患者的病情向实习医生发问,天生的洞察力,让任何人的心不在焉都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而这次的问题自然就落到了杜宇潮的头上。他的确什么都没听见,等到回过神来时,只清楚地听到他说:“知道我这的规矩么?”   鬼见愁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他提出的问题,实习医生答不出来或是答得不好,就要去保安那里领100个俯卧撑。虽然是刚被轮转到急诊科,这样的规矩他也早有耳闻。于是他点了点头,意识到自己劫数难逃。   “那还愣着干嘛?”等到杜宇潮快要走出病房时,鬼见愁还不忘补充了一句:“找个僻静点的地方,让保安小王给你数着,俯卧撑是连着做100个,要是断了就从头接着数。”   之所以让小王数着,是因为小王的憨厚实诚在全医院都是闻名的,他不会像其他的保安那样禁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而给实习生放水。可想而知,当鬼见愁知道医院里有这么个奇葩的时候,心中的喜悦是溢于言表的。   在保安小王不负众望的监督下,他双手撑地在楼梯间终于做完了最后一个俯卧撑,再无心理会地上干净与否,就顺势趴在上面,精疲力竭地再也不愿意起来。要不是在平日里他也注重健身,这100个俯卧撑是无论如何也坚持不下来的。待他急促的呼吸逐渐平缓之后,他慢慢站起来,头发上还浸着淋漓的汗珠,湿漉漉的,他边起身还不忘调侃小王真是个实心眼,少做几个没有人会知道。而小王却憨厚得摸着头说,这是唐医生交代的,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努力做到。   其实退一步想,他与她的重逢,也正是因为小王的执而不化。生命的际遇奇幻的很,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个小的初始力量就能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你永远都不知道,那股小的初始力量会如何影响你的一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强度运动的缘故,做完俯卧撑之后,他似乎清醒了许多,不再拘泥于那个接她上车的男人究竟是谁,反正他是肯定不会退缩,已经做好了一路披荆斩棘,过关斩将的准备。想明白了之后,他的食欲也增加了不少,晚上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老傅几乎是用目瞪口呆的神态盯着他,跟他说:“杜宇潮,昨天你是茶饭不思,今天你就狼吞虎咽,你受什么刺激了?”   “别说风凉话,你连着做100个俯卧撑试试,看你饿不饿。”他边说边嚼着口中的饭菜,丝毫不能放过任何一刻来咀嚼食物。   “不应该啊,独孤求败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又是哪家姑娘让你欢喜让你忧了?”因为他在医学院专业课第一,便有了独孤求败的代称。而老傅将他的失常自然得归因到了姑娘身上。   他对于老傅在八卦心态驱使下的询问,无暇理会,只是狠狠地瞪了一眼,心中想着尽快将桌子上的食物塞进自己的肚子里,以满足它超负荷的消耗。   此时,他的来电铃声响了起来,他掏出手机,看到上面显示的名字之后,心潮澎湃之余,赶忙将满口的食物囫囵吞枣地咽下去之后,在他接听电话的时候,右手还不住的垂着自己的胸口,让噎在喉咙里的食物尽快消化下去。   眼前的一幕,让老傅从先前的目瞪口呆到了现在触目惊心的地步。与他相识的这将近七年的时间里,他所认识的杜宇潮是一个对待自己的形象一丝不苟的人,那种严苛和讲究可以称得上是吹毛求疵,像现在这样的失态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所以当杜宇潮挂断电话问他晚上有没有时间,一起去个地方的时候,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因为他太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姑娘可以让他的好兄弟彻底颠覆以往的个性,混乱了他自己的生活步调。   临上车的时候,老傅还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说:“看来,你跟毒孤冰破镜重圆是没戏了。”   发动机启动,他手握方向盘,眼看后视镜,倒车的时候察觉出了老傅话语中的一点不对劲:“我发现这些日子老是把单如冰挂在嘴边,你是不是对她有意思了?”   “你可别胡说八道,毒孤冰那款我可消费不起,我又没有自虐倾向。再说,我早就心有所属,专一得很。”老傅的话倒也不算夸张,他跟毒孤冰自从在学校打辩论时起就互相嫌弃,两人一见面就是火星撞地球的架势,三句话不到就要用三俗语言相互攻击,这样的两个人若是最后能修成正果,恐怕比六月飞雪还要罕见。   “又是哪家的姑娘让你如醉让你痴。”能从老傅口中听见心有所属这四个字,他觉得这男人是认真的。老傅的恋爱史跟他比并不丰富,大学时只谈过一场恋爱,好像也谈不上刻骨铭心,分手的时候只说了句感觉不对,直觉上他感到老傅以往应该也有过一个钟情的姑娘,只是老傅甚少提及,他也就没有过问。   “天机不可泄露,等时机成熟了再告诉你。”老傅到最后还是卖起了关子。   ? ☆、第七章 花前月下 提拉米苏 ?  当杜宇潮将车停在了一家五星级豪华酒店门口的时候,老傅不禁对他说了一句:“杜宇潮,你认识的姑娘太豪了,约你在这见面。”的确,这里的人均消费可是一般老百姓承担不起的。   他也多少有些困惑,林鸢为什么会约他到这里,听得出她在电话中的声音是有些焦虑的,而且她还说如果可以的话再多带一个人来。   不过当他们在酒店大厅的沙发上见到林鸢和她旁边酩酊大醉的女人时,他就明白了她的用意。只是他不明白,为何林鸢会认识单如冰,更加不明白为什么林鸢会知道他也认识单如冰。   他和老傅在她们对面的两个沙发上坐下。   “怎么回事儿,这是?” 杜宇潮先问道。   “我在这家酒店工作,下班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的拖着这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姑娘在柜台开房间,我见情况不妙,就过去跟那男的说要报警,结果这男的一害怕撂下这姑娘就跑了。然后我就给你打电话了。”林鸢向他诉说着这前后的原委。   老傅听后向林鸢拱手一礼,学起了古代人的样子,赞叹道:“您就是传说中的女中豪杰吧,在下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杜宇潮用手往老傅后脑上一拍,一脸得严肃说:“林鸢,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男人干坏事的时候都心虚,况且这个大厅众目睽睽的,所以当时我就没有多想。”   老傅感觉到方才林鸢的话有一处不太对劲,就摸着后脑勺问:“不对啊,你怎么知道杜宇潮认识毒孤冰,你又是怎么认识毒孤冰的?”   “毒孤冰?”林鸢皱起眉头,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杜宇潮抬起手又要朝老傅的后脑拍去,结果这次老傅躲得及时,没有被拍中,然后纠正了刚才的话:“单如冰。她叫单如冰。”   “其实我不知道这姑娘叫什么名字,也不算认识,就是昨天我们坐了同一个航班从上海到北京,有一个气场这么强的姑娘坐在旁边,想不留下印象都不容易。再有就是……”她拉长了声音,将眼眸中的光亮对准了她对面的杜宇潮,接着说:“下飞机的时候,我看到你在机场接她,所以我就知道你应该是认识她的。”当时,她远远地看到他和一个姑娘有说有笑的模样,便没有上前打招呼,甚至是有些故意躲避他们。   这句“认识”的背后在林鸢看来包含了多少的深意,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他刚要去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老傅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则是完美地起到了雪上加霜的作用:“杜宇潮,我看毒孤冰一时半会是醒不了了,不如你送她回她住的地方吧。”   听到这话的时候,他有一种想要撕碎老傅的冲动。可他终是用理性克制住了,只是对老傅使着眼色说:”我不知道她住哪!”其实,他确实不知道单如冰具体住在什么地方,只是大概知道方位而已。   可是老傅不知是没有会意还是故意而为,再次展现他神助攻手的职能,说道:“那就送你们家去。”老傅知道他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靠,你有完没完。”这次他真急了,摆出抡起胳膊就要对老傅大刑伺候的架势。   林鸢见他们就跟唱双簧一样一唱一和,噗嗤一声就笑出了声,她说:“要不这样,你们俩把她送到我住的地方去,可以吗?”   “这个真可以。”他们达成共识。他也不是没有私心,可以趁这个机会知道林鸢住哪。   杜宇潮和老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烂醉的单如冰抬上了车,倒不是因为单如冰有多重,而是因为他下午连续做的100个俯卧撑发挥了作用,双臂几乎是酸的,所以力气基本上都是老傅在出,他只是打个下手。两个姑娘坐在了车后面,老傅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他按照林鸢告之的地址开着车子。   大概是因为杜宇潮车速开得稍微快了一些,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单如冰的胃口里泛起了一阵阵的恶心,总是将吐未吐的样子,于是他将车开得更快,这就不经意间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结果在车将到的时候,单如冰终是没能忍住,将积压已久的翻江倒海吐了出来,虽然是冲着窗户吐的,但是车门上还是残留了各种酒发酵后的物质。   对于一个有洁癖的人来说,这就如同晴天霹雳一般。   然而,他们下车之后,老傅过去扶单如冰准备上楼时,也没能幸免于难。   将单如冰送到卧室躺下之后,老傅实在难以忍受自己身上臭气熏天的味道,指着衣服上的污迹,跟杜宇潮说:“哥们今晚不能陪你了,我先回宿舍换件衣服,明早过来给你们送吃的。”   林鸢给宿醉的单如冰换了件自己的衣服,杜宇潮则是从洗手间里接了一盆水,拿着抹布到楼下清理自己的车门。   他边擦车边在心里想着,单如冰的这一吐,倒是吐对了地方也吐对了人。至少,他有留下来的借口,老傅也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你还是这么爱干净。”身后是林鸢的声音,她料理好单如冰,见房厅无人,可他的外套还在,便猜到了他一定是在楼下清理车子。他的洁癖她是知道的。   他一听这话,忽然想起了高中时他给她擦血迹的事情,他背对着林鸢,摇头嘲笑了自己一下,年少时青涩懵懂的举动,换做此时可是无论如何都是做不来的。那时的岁月的确比人要来得更加稀罕些,正因为人是会变的,所以更加凸显出当时的岁月多么的弥足珍贵。他忽然很怀念那个年少的自己,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到底还剩下多少的不忘初心。   “你在想什么?”她见他愣在车前,半天都没有动一下,就问。   他转过身,对她说:“我刚才在想,我究竟还有多少事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变的?”   她认真地想了想,说:“自恋算不算。”   他们但笑不语,他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没错。   “快把外套穿上吧,外面这么冷,万一病了可就麻烦了。”现在是刚入了冬的时节,天气有一种干冷。她下楼的时候也将他的外套拿了出来,递给他时,发现他双手都沾满脏水,就干脆直接要给他披上。她面对着他,抖了抖衣服,稍稍踮起脚尖,用手臂围着他的双肩绕了一个环,将衣服套在了他的身上。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在月光的映衬下,她更加显得皎洁明亮,他被这束光吸引着,像着了魔一样的,缓缓靠近她的唇,却在快到抵达的时候,被她晃了过去,她向后退了一小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他也有些痛恨自己的操之过急,尴尬地转过身继续擦车。她也悄悄回到了屋中。   过了一会,车门已经擦干净,可他总觉得这车里面还是有一股酒精发酵后的浑浊味道,于是他打开所有车门来释放这些气体。然后他上了楼,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林鸢,你是一个人住么?”他这么问,是因为他在客厅中看到了其他姑娘的照片,担心会给她添麻烦。   “本来是有一个室友的,可是昨天晚上她急性阑尾炎发作,我就送她去了医院,就是你实习的那家,她恐怕要在医院里住些日子了。” 虽然在决定来北京之前,她就找好了住的地方,但其实那室友也只不过跟林鸢刚刚认识1天。   “昨天晚上?”他自言自语,想起了昨晚那个询问药房在哪的声音,然后恍然大悟,庆幸自己当时确实听到了林鸢的声音,而并非是自己的臆想,终于放松了些。又想到林鸢是今天早上才离开的,便问:“那你在医院待一个晚上?”   “是啊,她做了一个手术,把阑尾割了,我就陪她到天亮,直到他男朋友从外地赶过来,我才离开的。也可能是太累了,把手机落下都不知道。”   “幸亏落下手机了。”他小声嘟囔着。他理清了事情的脉络后,感激这些冥冥中的安排。尽管,他们也错过了几次,但最终,上天还是会成人之美,在一次又一次的擦身而过之后又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机会让他们久别重逢。   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闲聊,几乎忘却了时间。几年的沧桑,彼此间错过的岁月,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事情。   “林鸢,我记得上学的时候你不是说想要学医的么?”他记得她说过她在酒店工作,就问她。   她有些惭愧,说:“我高考的时候没考好,别说学医了,连个普通的大学都去不了。然后我就继承我爸的衣钵,现在在酒店做西点师。”   他听后有些吃惊:“怎么可能,你当年可是班里的第一啊。”   “也可能是突然回去有些不适应吧。你不是还说你要出国么?不是也没去成?反倒是你当了医生。”她好像不太愿意多提有关高考的事情,便将话题转移到他的身上。   没出国以及学医的原因,他现在倒是不想跟她提,只说了句:“我的事跟你不一样。”接着他又问:“那你又怎么来北京的呢?”   “其实跟我爸当年来北京的原因一样,我毕业之后在上海的一家西餐厅工作,后来就遇见了方总,就是咱们今天去的那家酒店的总经理,他看中了我的手艺就邀请我来北京工作。”   “方总?”他想起早上那个为她开车门的男人,“早上在车站接你的那个?”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来接我的,只是刚巧路过而已。”她解释道。   他轻蔑的冷笑,觉得那男人是潜在的威胁:“切,他是看中你的手艺还是看中你的人。”   “你什么意思啊,小瞧我是不是,我的手艺可不止被方总称赞过,在上海工作的时候,就有很多人是冲着我做的甜点过来的。”   他还是一脸不屑的样子。   她说:“不信是不是,你等着。”她从冰箱中拿出了她自己做的提拉米苏,准备给他尝尝。   他接过吃了一口,入口时的松软与回味中的清爽,确实与众不同。他曾听说过,提拉米苏的甜与苦就像是天使与魔鬼,和谐而又冲突。他在心中描摹着林鸢是如何帮着酒醉的单如冰摆脱危机的,就像是一个天使一样,从魔鬼的手中带她离开,就情不自禁的说了一句:“林鸢,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还是别管了,要管也该是男人来管。”   他话说得虽然含糊,可她听懂了他所指的事情,她喃喃的说:“一个姑娘要是就这么被糟蹋了,那就太可惜了。”   ? ☆、第八章 噩梦初醒 柳暗花明 ?  那一夜,杜宇潮和林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了很久很久,属于她的这七年半的空白光阴,他都想事无巨细的了解,好像是在读一本爱不释手的小说,生怕错过其中任何一段精彩的情节。他想知道没他参与的人生,过得怎样。她诉说着自己刚开始学做西点时是如何的笨手笨脚,毕业之后找工作时是如何的寸步难行,得到第一位客人赞不绝口的夸奖时是如何的喜出望外,遇到伯乐赏识时是如何的欣喜若狂。他也跟她聊起了当年得知医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过程是如何的动人心弦,第一次进解剖室时是如何的胆战心惊,为能够提出一个新的医疗方案又是如何的不眠不休,让一个呼吸骤停的病人恢复心跳时是如何的心满意足。那些苦中带甜,酸中有甘的日子,在他们的谈笑风生中闪烁着璀璨的星光。   杜宇潮一直都是神清气爽的,可林鸢到了后半夜就已疲惫不堪了,头搭在沙发的靠背上就这样随意地睡去,前一秒的他还在滔滔不绝,下一秒转过头就看到了她慵懒得蜷缩在自己身旁。他起身,让出了整个沙发,给她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在上面,将自己的外套盖在她的身上,然后往地上一坐将头倚在沙发的下端,渐渐微闭了眼睛,嘴角扬着笑。   林鸢急促不安的呼吸声,让杜宇潮从本就不深的睡眠中醒来,他见林鸢眉头深锁,双目紧闭,额头上渗着滴滴汗珠,口中还在喃喃自语的什么。   “林鸢,林鸢,你醒醒。”他边轻轻推着她,边柔声唤着她的名字。   睡梦中,她终于等到一个人带她逃离梦靥。她从噩梦中醒来,长吁了一口气,紧张得第一句问他:“我刚才没说什么梦话吧。”   他本想吓唬她一下,可见她还是惊魂未定的样子,也就不忍戏弄,实话实说道:“我哪顾得上听你说什么梦话啊。”   听他这么说,她倒是松了一口气。   正在此时,卧室中又发出了一声极为惨烈的叫喊声,那声响振聋发聩。   他们听见声音,赶忙起身,朝着卧室奔去。   单如冰从床上坐起来,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您老可算是醒了,昨晚是为什么啊,喝得烂醉如泥的。”杜宇潮站在卧室门口,冲她说道。   “我昨晚去见一个客户,就跟他喝了几杯,之后我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她的头脑还有些发沉,使劲地将昨晚断片的记忆拼凑起来,可再怎么努力,都是徒劳无功。   “是喝了几杯么?你知道你昨天见客户都快见到床上去了么?”杜宇潮刚说完,站在他旁边的林鸢就轻拍了一下他,觉得他这样的言辞太过粗鲁。   “你是我什么人啊,用得着你管么?哪凉快哪待着去吧。”单如冰将床头的枕头对准他的脑袋就砸了过去,他将头向左一偏,用双手接住了凶器。   林鸢见整个卧室都氤氲着浓烈的药火味,在战争一触即发的情况下,她就将杜宇潮从里面拉了出来,为了缓和当下的激烈冲突,让他先去外面买点吃的。   此时的太阳刚刚露出了形,还不算太刺眼,冬季夜长,天还未见大亮,杜宇潮向上仰望,天空中的黑色还在与白色做着最后的挣扎。他漫无目的地在街边走着。对于单如冰,他有一些怒其不争,他不明白,为什么她明明游走在了危险的边缘还是要强装成一幅无所谓的样子,她总是在自己的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壳,让生人勿进,而内心的脆弱却不想暴露给任何人看,她只想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晚上默默舔舐伤口,然后白天再拖着华丽的壳跟这个世界宣称自己有多么坚强。   有的时候,他觉得,他跟单如冰真是太像了。   老傅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在附近的餐厅里占了位子,让他叫上两个姑娘一起过去,昨天晚上的突发状况太多,今早顺便趁这个机会让大家都好好认识一下。他把地址给林鸢发了过去,然后自己先去了餐厅找老傅。   老傅在最里面的位置朝着他招手示意,见只有他一个人,便问:“怎么就你一个,俩姑娘呢?”   “一会儿就到。咱们先点着。”杜宇潮拉出椅子,坐到了老傅对面,然后招呼服务员拿菜单过来,熟练得点了几个特色早餐。   服务员写好单离开之后,老傅见他垂头丧气的模样,就问:“怎么了,跟毒孤冰吵起来了?”   “你怎么知道?”他惊讶得问。   “咱们同在一屋檐下将近七年,每次你跟毒孤冰吵架不都是这幅模样么!”   他掏出手机看短信,是林鸢发过来的,说她们这就到。他看到之后,脸上的愁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舒心的微笑。   “你这是怎么了,刚才还阴云密布的,一下子就雨过天晴了。什么药疗效这么好,给我看看。”老傅伸手想要抢他的手机,看看到底这是什么灵丹妙药。   杜宇潮左闪右避,然后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说道:“我这药对你没用,有病就得对症下药知道么?”   “昨天那姑娘就是你念念不忘的那只小蝴蝶吧。”虽然答案已是呼之欲出,可老傅还是想要确认一下。   “人家有名有姓,叫林鸢。纸鸢的鸢。”他一字一顿的说着她的名字。   “怪不得朝思暮想呢!是挺漂亮的。跟你这前三任女友都不一样,看着就娇柔。”   只有对待自己太过在意的姑娘,才会敏感得将老傅的赞美当成是轻薄,他目露凶光,对老傅要挟道:“我告诉你,傅敬言,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我弄死你信不信。”   “这一大清早的,你这是要弄死谁啊?”远处传来单如冰一惯高冷的声音。林鸢紧随其后,走了过来。   单如冰在老傅的旁边坐下,盯着对面林鸢的位置,想着,似想忆年,那应该是她该坐的地方,可如今,却是物是人非了。   他刚点的早餐陆陆续续已上齐,四人围坐一桌,就着热腾腾的早饭,开始闲聊着。老傅总会在这个时候先带头暖场。   “林鸢是吧。我以茶代酒,先代表我们法学院的校花单如冰小姐感谢你昨晚的仗义相助。”老傅举起茶杯,先干为敬。然后踢了一脚旁边默不作声的单如冰,示意她也要礼貌得表示一下感谢。   单如冰不情愿地拿起了面前的茶杯,言简意赅地说了句谢了,然后将茶是一饮而尽。   林鸢昨晚就已领教了老傅的油腔滑调,所以也就配合着举起茶杯,喝了下去。然后说:“你这个人还挺有意思的。”   “别理他,他这人就是满嘴的不正经。”坐在旁边的杜宇潮忍不住吱声。   “杜宇潮,人家姑娘这叫慧眼识英雄懂么。”老傅纠正了他的措辞,然后对林鸢说:“接下来我就代表在坐的三位隆重得跟你介绍一下,我叫傅敬言,师傅的傅,尊敬的敬,言语的言。你可以跟杜宇潮一样叫我老傅。在A大医学院流传着这样一句诗,百花丛中最亮眼,风度翩翩傅敬言,说得就是我。坐在你旁边的叫杜宇潮,在A大医学院也流传着这样一句诗可以十分贴切的形容他,那就是弱水三千取一瓢,独孤求败杜宇潮。坐在我旁边的这位美女叫单如冰,冷若冰霜一枝花,毒舌美人就是她。我们三位就是传说中在A大辩论界赫赫有名的三剑客。”   老傅介绍完单如冰的时候,不出意外地被她横了一眼:“你们俩双贱合璧就已经天下无敌了,用不着再捎上我。”   听着老傅口若悬河的介绍着他们三剑客,林鸢笑逐颜开得简直合不拢嘴。这时,杜宇潮插嘴道:“林鸢,你知道我听说的那首诗的版本是怎么十分贴切的形容老傅的么?”   林鸢点了点头。十分诚恳。   “八卦丛中最亮眼,千年老二傅敬言。”然后他对林鸢解释说,老傅曾是A大学生会主席,也是整个学校的联络网,哪个学院有什么大到惊天动地小到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拥有这个便利条件,想要掌握到最新鲜的八卦素材,也就不是难事,再加上他天生爱八卦的个性,就当之无愧的成为了A大的八卦之王。至于千年老二这个称呼,还是相对于他杜宇潮来说的,他就像是老傅生来的克星一样,每次大考放榜的时候,他的名字总会排在老傅的名字之上,所以就顺理成章的有了这么个称谓。然而这千年老二的命运,却远不止于此。   其实老傅也绝对称得上是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只不过在杜宇潮的强光照耀下,也就显得黯然失色了一些。好在老傅心态够好,没有因他身边的这束光亮而消沉,反而是越挫越勇,迎难而上,练就了一副刀枪不入的皮囊,甚至还揶揄自己说他这千年老二的名号主要跟他的姓氏有关,傅谐音为”副”,注定此生都是二把手的命。   听着杜宇潮略带挖苦的评说,老傅也不甘示弱,他对林鸢说:“林鸢,那你想不想听听杜宇潮为什么要称呼我为‘老傅’啊?”   这个问题似是摸到了杜宇潮的软肋,他看了看手表,决心要将这个话题岔过去,他说:“林鸢,你早上几点上班?”   林鸢看了一下时间,才突然意识到已经不知不觉跟这群人聊了这么久,她带着歉意说道:“不好意思,各位,我要去上班了。”   因为赶着要去上班林鸢就先离开了,杜宇潮也说要赶紧给自己的车找家洗车公司好好清理一下才能解了他的心病。只剩下了老傅和单如冰还留在了餐厅里。   见他们都走了之后,单如冰对老傅冷冷地说了一句:“这个姑娘就是杜宇潮这些年来在心里当神一样供着的人,也没像我想象得双脚离地,插着翅膀,头戴光环,挺接地气一人啊。”   “毒孤冰,你是不是还对杜宇潮旧情难忘啊?”有些事总是旁观者清,尤其是关乎感情,就更是如此。尽管她总是用一副处变不惊的表情伪装自己,可她目光盯着杜宇潮时,眼中的期许和绝望早已出卖了她。   直到昨天早上坐车路过医院附近的路牌时,她看到杜宇潮如此深情的看着一个姑娘,那眉目间的温存是她从不敢奢望的,内心深处滋生出了一种挫败,她是真的输了,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就知道她远没有她想象的那样洒脱,于是她才在晚上借酒浇愁。   ? ☆、第九章 不提过去 不问将来 ?  林鸢,要不咱俩凑合凑合。   中午休息的时候在办公室里,杜宇潮反复推敲着早上对林鸢脱口而出的这句话,从餐厅与她分别时,几乎是不经大脑的,信马由缰地将这话说了出来,还带着有些戏谑的口气。话音一出之时,他自己都微怔了一下,像是被什么附了身,一切全由不得他控制,他有些莫名的懊恼,迁思回虑的言语到了嘴边竟成了将就。   这应该是与他有些顽劣的性格有关,他从内心上承认自己的心口不一,对于林鸢,他绝对不仅仅只是想跟她“凑合凑合”。他反复揣摩着林鸢听到这个提议时的反应,她只是诧异的“啊”了一声,然后上了已经到站的汽车,就匆匆离开了。他想不明白她是没听清楚,还是装作没听清楚。   既然话已经挑明了,那就要抱着一颗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心。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怕过什么,只有他不想办的事,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晚上下班的时候,杜宇潮连饭都没有吃,把白大褂脱下往老傅身上一扔,就火速离开了医院,先是去了汽车保养中心取了车子,然后开着车子到了林鸢工作的那家五星级酒店门口,守株待兔一样等她下班,把他还没说完的话都说完。   冬日的夜□□临的早,道路两旁的路灯已经点亮,熙熙攘攘的车辆在路上交错行驶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穿梭在其中,秩序井然的样子。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按部就班的过着属于自己的日子,杜宇潮看着街上的一对对男女执手相牵时洋溢在脸上的幸福,不是不羡慕的,他突然也想找一个归宿,组成一个家庭,与之一起尝尽生活赋予他们的酸甜苦辣,他知道他的爱情来了。   然而,在追爱的路上总会遇到劲敌,关于这一点,他一点也不意外,若是一点挫折都没有,太轻易的得到,总归是无趣的。   当杜宇潮看到林鸢跟着她口中的伯乐方总一同从酒店中走出来的时候,他立刻下了车子,迎了上去,越来越靠近他们的时候,他还听见了那男人对她殷切的说道:“林鸢,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杜宇潮走到他们身边,一把握住林鸢的手,对眼前的男人彬彬有礼地说:“像送女朋友回家这样的小事就不劳方总亲力亲为了,这似乎应该是身为男朋友该干的事。”他们佯装着很甜蜜的样子,而她也并没有反抗。   方总看着眼前十指紧扣的两只手,疑惑地问林鸢:“这位是……”   没等林鸢开口,杜宇潮开始了自我介绍:“我叫杜宇潮,听林鸢提起过您,说起来还真要感谢您的慧眼识珠,要不是您看中了林鸢的手艺,让她来北京,也成就不了我们。”他伸出另一只手,作出一个准备握手的姿势。   方总礼貌的也伸出了手,说:“我叫方浩,是林鸢的上司。”   “那以后工作上的事还请您多多照顾林鸢。”杜宇潮特意将“工作上”三个字加重了语调,言外之意昭然若揭。   方浩也是宠荣不惊的模样,身为五星级酒店的高管,这点风度他还是有的,他说:“既然有护花使者在,我就不打扰了,再见。”   杜宇潮回首向远去的方浩道别,幸灾乐祸的笑着,像是打了胜仗的士兵,而且并没有使出浑身解数就轻易的赢了。其实他把方浩当成假象的情敌,多多少少还有另一个缘故,这个方浩在某些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绅士作风,像极了在高中时林鸢中意的生物课罗老师,他觉得至少林鸢对这种类型的男人印象不会太差,所以,他若不提早防范,那威胁对他来说也许是致命的。   见方浩已经淹没在远方,林鸢想要挣脱掉被杜宇潮握紧的那只手,可她越是要挣脱,那手就仿佛陷入了沼泽中,被他用力握得更紧了。他拉着她走到了他的车旁,为她打开车门,送她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正如那天早上方总送她上车时的动作一模一样,只是缺少了一些优雅。   杜宇潮快速上了车,她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理直气壮回道:“男朋友接女朋友下班天经地义,哪需要什么理由?”   他正要启动车子,可她却按住了手刹,惊诧地问:“谁是你女朋友,谁答应了?”   “可你也没拒绝啊。”他跟她玩着文字游戏,气势从容不迫。   “我刚才没拒绝不是因为方总在场么?那是为了给你面子。”   “那早上你也没拒绝啊。”   “我现在拒绝行不行?”   “不行,时效已经过期了。”   “杜宇潮,我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这么无赖呢。”   “那好吧,我给你五秒钟的时间考虑。五四三二一时间到”他十分快速的读出这五个数字,然后说:”你没拒绝就是默认了。”   他再一次启动车子,她依旧牢牢得握住手刹,问题不解决,谁都别想走。   “林鸢,关于咱俩的问题,我是这样考虑的。”他转向她,继续说:“你现在是孤家寡人,我现在是孑然一身,咱们在一起正合适,更何况我跟你还是高中同学,所以咱们俩谈恋爱可以直接省去彼此熟悉摸索的过程,可以直奔主题,这就叫省事儿,况且,我也没说非要把咱俩绑在一块一辈子啊,你也知道,对我心仪的姑娘能站满整条长安街,说不定哪天我遇到一见钟情的姑娘,还得劳烦你腾地儿呢,到时你可别哭天抹泪的就行。再说,我猜你也不想让那个方总天天纠缠你吧。”这一招叫做缓兵之计,既然硬来不奏效,那就来软的。   林鸢听完了这一番话,眼神恍惚了一下,慢慢松开了紧握的手刹,说了句:“你先开车送我回家,容我考虑一下,到地了再给你答复。”   杜宇潮得意的一笑,他就是知道,这世上就没他搞不定的姑娘。   这一路上,她一言不发,别过头去将视线探向了窗外,他看不见她的表情,竟在心里打起了鼓,他开始担心她是不是正在心里谋算着该如何反驳他。虽是不算太久的路程,可对他来说,有些远了。   他将车子依旧停在了昨晚停过的地方,天上的明月光似是较昨天比起来更圆更亮了,他想起了昨晚那个与她未完成的吻,凭他的经验,他感觉到林鸢是愿意的,也许是出于女生的娇羞腼腆,才躲了过去。他在心里思忖着,花好月圆,希望这是个好兆头。   他静静等着她的回话。   “杜宇潮,我们约法三章好不好。”她说。视线却是不敢对着他,而是看着正前方,他端详出的侧脸看不出有什么表情。   “你说吧。”   她始终不敢面对他,轻声说道:“不提过去,不问将来。”   不提过去,他倒是乐意至极,反正他也不愿意把他跟单如冰以及后两任女友的事如实交代给她,谁都有权为曾经已去的爱情保守秘密,他当然可以不去计较已经翻篇的事情;可不问将来,又是什么意思?算了,先答应再说,他默认了前两条,问:“那第三章呢?”   “既然你刚才说要是遇到一见钟情的姑娘,我就得腾地方,那公平起见,如果有一天我也遇到了一见钟情的人,你也得腾地方。怎么样,能答应么?”   他在心里诅咒着:“要是真有那么个人,我非弄死他不可,腾他大爷。”可他嘴上几乎未曾有片刻的犹豫,就爽快的说:“好啊,一言为定。”   她转过了头,眼眸中倒映着他俊俏的脸庞,她轻巧地说道:“那我就跟你凑合凑合。就当我为了挽救那些站满长安街的姑娘们于水深火热之中,省得你再去祸害她们,我这叫为民除害。”   杜宇潮听后,无奈得笑着,这姑娘也学会了开玩笑,他不介意配合她:“那我是不是得替那些站满长安街的姑娘们谢谢你的舍生取义,义薄云天啊。”   “不用客气。我们做好事一向不留名。”   “我发现你已经从老傅那里把他的油嘴滑舌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了。”   “错,我这可是跟你学的。”   她说完,正要打开车门,他拦住了她,对她说:“你就这么走了,我晚上可还没吃饭呢!”   她转动眼珠想了想,说:“那你在这等一会儿。”   她下了车,关上车门后,一路小跑就上了楼,他看着她的背影一点点缩小,最后消失在高楼中,眼睛盯着高处的一个窗户,直到属于她的那个房间亮起了灯。不多一会,她手里拿着一个盒子走过来,敲了敲车窗,然后把盒子递给了他,说:“你昨天吃了一块,现在就剩下这些了。”   他接过去,她又冲他摆了摆手,然后蹦蹦跳跳的就上了楼,从背影看,像是个充满童真的孩子,他知道她是喜悦欢快的。在车上他打开那个盒子,又是一块提拉米苏,跟昨天吃过的一样。本计划着今晚带她去吃一顿大餐,没想到这姑娘却是这般不解风情,就这样草草结束了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他一口一口地吃着,觉得今天的味道与昨天的比不尽相同,味蕾尝出的甜是沁入人心里去的。   他还不想这么早早离开,就下了车,站在车旁,抬起头,望着刚才亮起灯的那个窗户,他拿起电话拨了她的号码。   电话接通后,他告诉她他还在楼下,她走到窗边往下看着他,细碎的笑容,温柔的眼眸,像极了当时年少的他们。在岁月恒流,斗转星移之后,命运的齿轮总会在绕过一圈之后,实现一次华美的回归。虽然他们错过了彼此七年半的时光,可现在补回来,还不算太晚。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样的安排反倒是恰到好处,从他们分散到重逢间隔的这些年里,他遇到过一些人,却从来没觉得哪个人的离开会是遗憾万分的,唯有她,在他的时光轴上留下痕迹。有些人就是这样,总要在过尽千帆之后,才知道那个始终不愿忘却的还是那个人。? ☆、第十章 亲密恋人 触景伤情 ?  他们相恋的第一个晚上,直到电话那头传来林鸢已经睡着的均匀呼吸声,杜宇潮才挂了电话。然后他才开车回到了宿舍。   爱情就像是世界上最甘甜的雨露,即使是在最贫瘠的土地上,有它的滋润,也能开出幸福的花。被恋爱滋润着的人,脸上总会泛着红光,那抹挂在唇边灿烂的笑,让紧绷的每一根发条都焕发着生气。所以即使杜宇潮已经连续工作了整整24小时,也都依旧是容光焕发的模样。   早上换班时见到老傅,杜宇潮兴高采烈的跟他说起他恋爱的事情,可老傅的脸上几乎没有闪过一丝的意外,那表情好像就是你的那张喜上眉梢的脸早就暴露了你的心,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真的特别明显么?”杜宇潮拿出手机,借着屏幕的反光照了照自己,也许是当局者迷的缘故,他没觉得自己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依旧是帅气逼人。   老傅脱下了外套,换上了白大褂,说:“爱情的力量当真是伟大啊。前几天你还跟我说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哪有功夫谈恋爱,这才没过几天,你就有女朋友了,那条聊天记录我都还留着,没来得及删呢!”   “现在全医院的人都知道了?”他又问,觉得老傅的话必须要打个对折才可信。   “知情人士还在封锁消息的阶段,你想咱们医院的大众情人杜宇潮医生恋爱的消息要是公布出来,不知道有多少的姑娘会想不开,急诊科肯定是首当其冲要忙起来的。”   一听这话就知道老傅又开始卖弄起他三寸不烂的金舌头,但杜宇潮对”急诊室要忙起来”这句却很是敏感,他说:“能闭上你的乌鸦嘴么,我连轴转了一整天,好不容易熬到下班,而且今天我跟林鸢正好都赶上休息,还不让我们俩过过二人世界啊。”因为他跟林鸢的工作都不是正常双休,所以同一天休假在他看来倒像是千载难逢一样。   老傅恶狠狠的看着他,说:“你能不虐单身狗么?”   林鸢在医院大厅里等着他,远远的就看到他跟老傅走过来。她迎过去,跟他不约而同的将手牵在了一起。   老傅实在看不下去这对恋人如胶似漆的模样,对他说道:“一大清早的你们就在我面前你侬我侬啊。”   杜宇潮幸灾乐祸说:“要不你也赶紧找一个,省的老是在我面前空虚寂寞冷的。”   “行了,别在哥们面前秀恩爱了,我上工去了,眼不见心不烦。”老傅刚说完,就听见门口响起不绝于耳的救护车鸣笛声,那连续错乱的声响昭示着外面的救护车绝不仅仅只有一辆,出于对职业的敏感,他们都意识到,急诊室又要开始一场艰巨的战斗了。   果不其然,鬼见愁从急诊病房出来,将杜宇潮逮个正着,对他说:“没听见救护车就在门口啊,麻利儿的,赶紧换衣服去急诊室。”然后又对本就应当在班上的老傅说:“还愣着干嘛,快去帮忙抬担架啊。”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老傅见到这一幕,不禁佩服自己的未卜先知。而杜宇潮更是觉得仿佛被老天戏耍了,不久之前还在嗔怪老傅的乌鸦嘴,现在这乌鸦嘴就立即应验了。他只好让林鸢先去周围的地方逛一逛,等忙完了这一阵,就去找她,那表情显然是有些失落的。   林鸢看着他灰溜溜的样子,想要为他打打气,说:“杜医生,救死扶伤的时候到了,可别掉以轻心哦。”   杜宇潮会心一笑,林鸢说得没错,就当这是好事多磨,随后他又重新振奋了精神,换上了白大褂,继续他的工作。   林鸢在医院的入口大厅中,并没按照他说的去周围闲逛,因为她不想这么快就离开这里,可又不想让他分心,于是就坐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她有点想看看杜宇潮工作时的模样,究竟跟高中时有什么不同,到底变化了多少,是不是还带着股狂放不羁的性子。   她看着他在有些混乱的大厅里,由于地方有限,只能在急诊室外面帮着给还不算严重的病人实施初步的诊断,然后过了一会儿,又被老傅叫了进去。整个过程他都是严肃认真的,不敢有半分懈怠,这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正如那天在路牌前,他告诉她他在对面的医院实习时,她不免有些大跌眼镜是一样的。倒不是轻视,而是觉得他漫不经心的气质与这相对有些约束的职业有些格格不入。不过照这样的情形看,她可是多虑了,关于他像是一匹脱缰野马的个性这一点,他的确是变了。   一个男人只有在做自己发自内心真正想做的事情时,才会散发着难以抵挡的魅力,这些都不是刻意而为之的,而是一种浑然天成。此时,在林鸢的眼中,杜宇潮就是这样的浑然天成。她不敢相信,如此优秀地堪称完美的男人,现在竟真的成了她的恋人。   林鸢原本打算,她这辈子再也不来北京了,因为对于这里,她有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可是当方浩尝过她做的甜点,诚意邀请她到北京工作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动了心,不是因为那份薪水还称得上满意的工作,而是因为他可能还在这座城市里,或者说,曾经在这座城市里。   可动心归动心,那个城带给她的痛却没因她对他的思念而有一丝一毫的减退,触景伤情,当真畏惧。所以第一次,她婉拒了方浩的邀约。那话说出口的时候,她是有一点点后悔的。好在,方浩并没停止追逐的脚步。关于这一点,杜宇潮对这个男人的警觉并非是空穴来风,对于细微的眼神,男人比女人看得更真切,方浩对林鸢的锲而不舍,除了对她的手艺的折服外,更是对她这个人的倾心。   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的邀约。   “也许,你该到去那看看,听说那里的变化很大。“父亲看着自己的女儿犹豫不决的样子,便推波助澜了一下,谁都不愿意活在对过去的恐惧中,父亲觉得时间已经够久了,痛苦应该磨平了不少。   于是,在父亲的鼓励下,林鸢答应了方浩,又一次来到了他的城市,杜宇潮的城市。   不过一下飞机就看到他,这是林鸢始料未及的,她一直觉得,他应该是在其他国家的某座城市里。   高中的时候,当杜宇潮在她家楼下,透过电话告诉她,未来他有可能出国的时候,她不是不落寞的,有些差距,她永远都追不上,所以都不敢妄想。   当她正在考虑要不要上前打招呼的时候,远远看见到他对着一个姑娘挥手示意,那姑娘上前,跟他是毫不见外的亲昵。还是算了吧,不如站在一个角落里,偷偷看着他,要是走过去报上姓名之后,他还要绞尽脑汁才能想起这位曾经的同桌,岂不是更难堪。   他还是从头到脚都这么讲究,发型有了变化,稳重了不少,不像高中时透着股张狂劲,穿着也从运动系转成了休闲系,以他的体型,依旧是穿什么都耐看。更加巧合的是,那个在他身旁的姑娘竟是在她们刚下的飞机上坐在她旁边的人,所以对于那姑娘的容貌,她是印象深刻。风姿绰约自然不必多说,就她身上巾帼不让须眉的霸气,应该是最吸引他的吧。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这个姑娘跟他都是天作之合的一对,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至少在她眼里,就应该找一个足够配得上他的姑娘,才不枉费了上天对他的造就。如此想来,她也就没什么可难过的了。   所以那天晚上在酒店里,当她看到这个姑娘被不怀好意的男人拖着走的时候,才会义无反顾的上前阻止吧。   原本以为再无交集的两个人,还是在因缘际会下汇聚成了一个点。更让她受宠若惊的是,那一天的早上,他竟对她说了句,不如我们凑合凑合。这样缺乏诚意的表白,恐怕只有杜宇潮说得出来。那一刻,她万分庆幸那辆她要乘坐的公交车的到来,要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若是不想,那一定是违心的。谁能对这样一个风趣幽默又不失优雅的男人不动情呢?可若说她想,她似乎又没有勇气去面对他们的未来,因为她曾有过的过去。所以她最终跟他说了句不提过去,不问将来。她只要当下的美好,一直到他告诉她,需要她“腾地”的时候,她一定不会贪恋她的位置,有些经历,有过就已经知足了,至于能不能长久,那是造化。   林鸢坐在医院大厅的角落里,想得出了神,直到那抹触目惊心的鲜红血液像锋刃一样刺入她的眼眸中时,她才从思绪中醒过来,却又让她陷入了更为恐怖的记忆。年迈的父亲抱着□□满是殷红的女儿在医院里近乎乞求的呼救,父亲的声嘶力竭尽是透着绝望,身旁的母亲已经泣不成声,怀中女儿的眼中则满是恐惧和悔恨。护士很快推来了车子,父亲小心翼翼地将女儿放在上面,很快,车上的白床单被拓上了罪恶的红。   林鸢被这不断漾开的火红灼烧着,晕倒在了地上。   ? ☆、第十一章 盘根错节 微妙关系 ?  林鸢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病床上,耳边依稀可以听到护士台的两个护士窃窃私语的声音。   “你刚才看见那个大出血的女孩了么,她爸妈要是晚送来一会儿,这辈子她就别再想当妈了。”   “我看见了,她妈差点在手术室门口哭晕了,要我说,最不是东西的就是她男朋友,把女孩的肚子搞大了不说,出了事吓得连医院的门都不敢进,在门口一直躲着。”   “现在的女孩子都随便着呢,社会风气都变了。”   “所以说以后生孩子还是生儿子好,生闺女还不得操一辈子的心。”   “最倒霉的还是她父母,要是我,脸都快丢尽了。”   林鸢微蹙了一下眉头,觉得这声音有些刺耳,可又无法阻止。这世上最能够杀人于无形的便是流言蜚语,民国时期有位当红的影星在自尽前,留下了这四个字,人言可畏,却始终不能让世人警醒,毕竟这世上,还是愚者多,智者少。   后来,两个护士大概是觉得关于那女孩的事情已经聊得太乏味了,就将话题转移到还在病床上躺着的林鸢身上,当然,她能有这样的荣幸,还是要拜杜宇潮所赐。   “你知道在屋里躺着的是谁的女朋友么?”   “是谁啊?”   “杜宇潮,鬼见愁的徒弟,在咱们医院实习的医生。他可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咱们科里好多姑娘都喜欢他。小伙长得是挺帅的。”   “你可是他姐姐辈的人了,还犯花痴呢。”   “本来我还打算把我表妹介绍给他呢。今天一问小傅才知道她有女朋友了,就是屋里躺着的这个。”   “模样倒是挺周正的。怎么躺在里面的?”   “听小傅说,好像是因为晕血。你说,这姑娘跟小杜医生能长的了么?”   “这个我哪知道……”   林鸢听着两人的对话,倒有一种事不关己的轻松,她将眉头舒展开了,一边起身下床,一边坦然地接受着旁人的评头论足。直到她们的议论随着杜宇潮的到来而戛然而止。   林鸢晕倒的时候,正巧被急诊室出来接病人的老傅撞见,老傅给她安排了床位,做了常规检查,直到急诊室有了些许空闲的时候,才将林鸢晕倒的消息告诉杜宇潮。他听说后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几乎是飞奔而来。   他带着小跑进病房时,气息还是不均匀的,一看见她便关切的问:“你怎么起来了?”然后他拿起了她的病历记录仔细查看着。   她有些惊愕看着杜宇潮身上被溅到的血渍,那抹红色在白大褂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分明。   他低头看着病例,并没留心到这一切,说道:“血糖和血压都偏低,其他都正常,以后你得多注意休息。听老傅说你因为晕血……”他抬起头,才意识到她看到自己身上的血迹时的惶恐不安,随即紧忙脱掉了身上的白大褂,说:“刚才给一个重创病人止血的时候蹭到的。”   林鸢的眼神依旧是迷离涣散的,他有些担心地走进她身边,用手掌在她的眼前晃了晃,说:“林鸢,你还好吧。”话语间竟有着他难得的柔和。   她眨了眨眼,突然咧嘴笑了出来,跟他说:“杜宇潮,你不是有洁癖么?”   他看了眼拿在手中的衣服上的红渍,也展颜一笑。不过既然还会拿别人找乐子,至少说明她没什么大碍,他松了一口气,对她说:“刚才你真是吓死我了,那我先去把衣服洗了,你在这等我。”   她想起了那个刚刚相处了不到1天时间就被割了阑尾的室友,于是就跟他说:“我的室友不是也在这里住院么,我想顺便去看看她。”   “这样也好,那我顺便也想想中午去哪里吃饭。”   中午,杜宇潮精挑细选了一家口碑甚好的西餐厅,在那订了位子。对于美食这件事,他也有着自己独到的品味,再加上林鸢又是西点师,对于西餐的认知决不在他之下,他又清楚她的家中又有一个身为大厨师的父亲,就更是在她面前对于“吃”这件事情不敢有半点马虎。   杜宇潮用刀叉切割餐盘中的牛排时,林鸢终于没能忍住笑出了声。这一笑,反倒让他有些心虚了,开始怀疑自己手持餐具的姿势,可反复确认之后,他坚定得认为手势没有问题,他问:“你笑什么?”   她收住了笑声,答:“我看你拿着刀叉就好像是在拿手术刀一样,难道你吃饭的时候没有这种感觉么?”其实他的姿势的确标准,只不过是他的职业让她浮想联翩。   “我真是对你的联想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吃了这么多年的西餐,还真没有过这种感觉,不过听你这么一说,现在开始有阴影了。”他放下刀叉,好像真的被林鸢的话影响了食欲。   她见他恼了,急忙纠正道:“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我是逗你的。”   他听她求饶,嘴角微微上扬。她识破了他的把戏,可为时已晚。   他重新拿起刀叉,说:“还敢取笑我,晕血的人曾经还敢立志当医生。”其实他一点都无法理解一个姑娘晕血的事实,一直都有个疑问:她们每个月是如何面对那几天不舒服的日子的。   “那你有洁癖不也当医生了嘛。”她反击道。她也有疑问,一个有洁癖的人又怎么可以忍受伤者身上的血蹭到自己身上。   其实最初,杜宇潮真的因为洁癖这件事情差点放弃了临床医学这个专业。直到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身为医者的神圣,就顺其自然的投入到了治病救人的状态中,好像是可以暂时关闭触发洁癖的开关,只有那一刻,他是忘我的。如果说最初他选择医学院是因为林鸢的话,那么他最终选择当一名医生,是因为他真的彻底爱上了这个职业,想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下午我们要不要看场电影?”他开始盘算着接下来的节目。   “不去了,刚刚看室友的时候,她跟我说等她出院以后她的男朋友也会搬进来,让我换别的地方住,她说这话的时候特别不好意思,还说这几天的租金就不收我的了。所以,我也不想让她为难,得赶紧找找其他住的地方。”她怏怏说道。   他一听林鸢要找房子,灵机一动,说:“这个简单啊,住我家就好了。”   她对他怒目而视,说:“杜宇潮,你以前到底用这种方式泡过多少的姑娘啊?”   “没有,真的没有。”他急于澄清自己,说:“再说,我也没有说我也住进去啊,是你自己多想了吧。”   她无言以对,又羞又恼。接着回想起了老傅在单如冰醉酒那晚的确无意中说起过杜宇潮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问:“你不跟家里人一起住么?”她对他的家庭从上高中时起就是一无所知,他也从未提及过,不过从他的穿戴到品味,家境殷实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提到房子的问题,他总觉得是一言难尽:“其实吧,这是我的房子,又不是我的房子。这个房子本来是我爸给我小姨结婚时送的陪嫁,可我小姨一结婚就跟她老公出国了,出国前把空下来的房子和车子,让我给她看着,车子就是我经常开的那辆,她还说等我……”说到这,他停顿了一下。   “等你什么?”她问。   “等我娶了媳妇,就把这房子再送回给我。”说到“媳妇”两个字的时候,他的眼珠不由得扫到了林鸢身上。   她听后害羞得涨红了脸,后悔自己接了话茬。她挠了挠头,想着方才杜宇潮的那番话,那应该是他迄今为止第一次跟她说起他的家庭,可又觉得糊里糊涂的,就问:“你爸给你小姨买套房子当陪嫁?”这听起来确实是阔绰。   他的家庭的确有些复杂,绝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倒不是想要故意隐瞒或躲避什么,只是觉得这是无聊的事情,又跟他的生活没什么关系,更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可是对于林鸢来说,他的事情她早晚都要知道,现在透露一些,也实属应该,于是他说:“我小姨是我姥爷再婚生下的女儿,我妈嫁给我爸没多少年,姥爷就去世了,我小姨那会儿才十几岁,她母亲后来又改嫁了,我妈就把我小姨从上海接到了北京,跟着我们一起生活。再后来,母亲也去世了,临终前把小姨托付给我爸照顾,就这么着,一直到她结婚,我爸就送给她一套房子当陪嫁。其实我也算是小姨把我带大的,我们俩差8岁,说是小姨,其实她更像是姐姐。”他娓娓道来,提到亲人去世时也只是云淡风轻的一说,看不出什么哀伤,可林鸢听到“母亲去世”这样的字眼时,确是觉得这一点他们虽是同命相连,可母亲给他们留下的印象不同,所以提起时带给他们的伤感是也有落差的。   他看到林鸢眼角的闪烁,知道是因为自己提到了母亲,就换个话题,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跟傅敬言叫“老傅”么?”   她似乎想起了当初刚认识老傅时,老傅就饶有兴味地抛出过这个问题问她 ,只不过当时被杜宇潮岔过去了,她估摸着这背后的因由一定没那么简单,就摇了摇头,好奇地听着这个故事,问:“为什么?”   “我小姨的老公是老傅的一个表哥。你说这事有多巧。”杜宇潮和老傅在最开始的同寝生活中并不知道他们之间还有这层微妙的关系,直到小姨有一次来学校找他,这样的亲疏辈分才算是水落石出。   林鸢梳理着有些盘根错节的关系,琢磨着杜宇潮应该如何称呼老傅,她说:“这么说来你小姨是老傅的嫂子,那要是按照辈分来说,老傅岂不是应该算得上是你舅舅辈的了。”   “那可是八杆子都打不着的舅舅。”关于辈分问题,老傅可没少在杜宇潮面前倚老卖老,趾高气昂,幸灾乐祸得觉得可算是在杜宇潮面前扬眉吐气一回了,甚至有一种翻身农奴得解放的快感。经过两个人夜以继日激烈的争论和妥协,“老傅”这个称呼也就应运而生了。所以“老”代表的不是年龄,而是辈分。   ? ☆、第十二章 小姨归来 计划落空 ?  在杜宇潮的盛情邀请之下,林鸢终于答应先去看看房子,至于住不住,她还要再考虑考虑。一个男人肯将自己的房子借给一个姑娘住,而且这房子还是他未来的婚房,应该足以说明这个姑娘在他的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正是林鸢犹豫不决的原因。她怀疑自己对这样的爱她能否承受的起,最初的她不过是想跟自己最喜欢的人谈场没有负担的恋爱,是冲着杜宇潮口中戏称的那句“凑合凑合”,可现在,她渐渐地感觉到,这男人对自己的认真的,而她居然也自私的想要在这宠溺的爱中多待一会儿,如果梦终会醒,她还想在这梦里再睡一觉,她乞求命运的闹钟暂时可不可以不要响,让她可以拥有多一点的回忆。   而杜宇潮则是认为林鸢也许是一个思想比较传统的姑娘,觉得住在男友的房子里,他们之间会多了一种同居关系的暧昧,因而才会举棋不定。所以他向她再三保证,只要林鸢住进去,自己绝不会在这房子中过夜。其实,即便林鸢不住在里面,他也只是一个月过来打扫一次房子,平时都是跟老傅住在医院的宿舍里面,一来是来往医院方便一些,可以随时应对鬼见愁的夺命call,二来,他觉得这种集体的宿舍生活就剩下最后的半年时间了,很可能在他未来的人生中不会再有类似的集体生活,所以才会在拥有的时候加倍的珍惜,因为这样总比时过境迁之后留下遗憾好得多。毕竟,他不是每一次都这么幸运,可以把在高中时还没来得及对林鸢说过的话,跟七年半之后再次相遇的她说出来。   杜宇潮刚一打开门,里面就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来宾,准确的说,是这间房子的主人,杜宇潮的小姨,许乔。小姨的到来,打破了他原本的计划。   可以想象,当杜宇潮准备进去的一刹那,那场面更多的是惊吓,而不是惊喜。时间像是暂时被凝固住了,三个人都僵在了原地,过了一会儿,杜宇潮才从嘴里轻飘飘的说出了一句:“小姨,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许乔机械地回答:“已经回来半个多月了。”然后就像瞬间解冻一样,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屋:“你们进来坐,别在外面杵着。”   林鸢跟着杜宇潮进了房厅,目测这应该是一间有一百五十多平米的两居室,简约自然的设计,屋中各种摆设都是源自纯天然,优雅的淡色系在其中蜿蜒流淌,勾勒出她最喜欢的日式风格,通透的南北朝向,宽敞大气的落地窗户,可以随时俯瞰属于这城市的繁华。   许乔在茶水间给他们准备饮品,杜宇潮和林鸢则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两人都被这意料之外的来客弄得摸不清头绪,连交谈都是缄默不语的。她诧异的看着他,好像是在问你的小姨怎么会在这里?他则是作一脸的无辜状,又向她比了一个溜进茶水间,探探小姨口风的手势,她举起食指和中指,比出一个V字。   “小姨,我来帮忙。”他冲着在茶水间的许乔喊道。“小姨,大洋彼岸的风光无限好,怎么这么想不开非要从国外跑回来吸雾霾啊。”原本打算套些话出来的杜宇潮,只是没想到,反被小姨将了一军,被整治得服服帖帖。   “你小子别跟我说话阴阳怪气的,幸亏我回来了,屋里那姑娘是你女朋友吧。我发现你小子真是艳福不浅啊,交的女朋友怎么一个赛一个的漂亮呢。”许乔边倒着橙汁,边问。   他笑着点了点头。   “跟这姑娘谈恋爱多长时间了?”她继续盘问。   “没多长时间。”   “行啊,杜宇潮,没多长时间就敢往家里带啊,你小子可够前卫的。”许乔向他投来赞赏的目光,而杜宇潮听后不好意思地低头而笑,谁知他正值得意之时,许乔就话锋一转,变了脸色问他:“你这么厉害,你爸知道么?”   他知道小姨一定是误会他了,就解释道:“他哪顾得上管我啊。再说了,我跟林鸢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我想象的哪样了。既然你爸顾不上管你,那我这个当小姨的就得好好管教管教你。”许乔指了指盛在盘子中的四颗橙子,厉声说道:“在这把这些橙子都切了,切不完不准去客厅。”她说完就端着早就倒好的三杯果汁走出了茶水间,朝着林鸢走过去。而杜宇潮,在看着他长大的小姨面前,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乖乖得束手就擒,而且还听话的很。   许乔走到林鸢面前,将托盘里其中的一杯果汁递给了她。林鸢起身,双手接过,说了声:“谢谢……”她实在不知道究竟该向眼前的这位还算不上人到中人的女人称呼什么,这女人虽已三十多岁,可保养的却相当好,皮肤仍旧是细腻的,烫着齐颈的卷发,长着标准的瓜子脸,相貌更是精致得很,看着小姨跟外甥的容颜,林鸢总算是弄明白了杜宇潮的帅气应该是出自母亲那一方的基因。   她最终决定还是依照杜宇潮的辈分来称呼眼前这个女人,于是她还是唤了许乔一声:“小姨您好,我叫林鸢。”那声”小姨”叫得还是难掩拘谨。   许乔含笑说:“我觉得小姨这个称呼倒是把我叫老了,杜宇潮那小子是我外甥,就得这么叫我。不如你叫我乔姐吧,我叫许乔。”   在茶水间切橙子的杜宇潮听见了小姨让林鸢称呼自己为“姐”,就立即反抗道:“小姨,你瞎排什么辈儿啊!”   许乔冲着茶水间大声回道:“快切你的橙子吧,我们姐妹儿说话,你插什么嘴。”   许乔坐到了林鸢的身边,也拿了一杯果汁喝了起来,她对林鸢说:“我外甥他打小就怕我,他以后要是欺负你,你就找我,我来收拾他。”   许乔的这句话,仿佛是拉紧了她跟林鸢的距离,只听见林鸢小声嘀咕着:“他倒是挺爱欺负人的。”   杜宇潮的脾性,他的小姨早已是了如指掌,她向林鸢传授着对付杜宇潮的方法:“这小子就是口是心非,满心的愿意可就爱嘚瑟,越是喜欢的姑娘他欺负的越厉害。你可不能惯着他。”   林鸢听着,心想许乔这话虽是说得直接,却句句在理。一开始她还以为许乔因为不太喜欢她,所以才不愿意她称呼自己为“小姨”,现在看来,是她多虑了,许乔完全是跟自己站在了统一战线上,成为了她背后坚强的后盾。   熟络了彼此的感情,许乔开始了她真正想要打听的事情:“林鸢,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吧。”   “我是浙江人,家在湖州南浔。”她礼貌地答道。   “南浔那地方好啊,江南古镇,人杰地灵的。从那出来的姑娘都跟水做的似的。”许乔盯着眼前的姑娘,似乎明白了杜宇潮为何会为其倾心,她又问:“你是做什么的?家里还有别人么?”   “小姨,你这查户口呢!”杜宇潮端着一盘切成花瓣状的橙子,走到了她们身边,听到了小姨循序渐进的问话,就知道她又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特长,获取自己想知道的信息,他对林鸢提醒说:“我小姨可是心理医生,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硕士,跟她说话千万要当心别被绕进去。”   “杜宇潮,我这职业怎么到你嘴里,就成冷血动物了。”   “那你对人家的私事瞎打听什么?”   “你女朋友的事,我这个身为小姨的打听打听怎么了?”   小姨和外甥两个人从刚开始的拌嘴慢慢升温到了近乎争吵的地步,刚才还对许乔言听计从的杜宇潮,一旦涉及到林鸢的问题,就仿佛失去了耐性,他们之间的声腔是一浪高过一浪,谁都没有想要率先认输服软的意思。林鸢见势头不对,便做起了和事佬,她拉着许乔对杜宇潮说:“我觉得乔姐这样问很正常啊,这跟职业有什么关系。我还想着跟乔姐打听打听你小时候的糗事呢。”   “你看人林鸢多识大体。”许乔转而问林鸢:“晚上在这吃饭吧,我这就下去买菜。”   许乔刚要去拿钱包,林鸢出手阻止道:“怎么能让您下去买菜呢,我也算是会做几道小菜,这挑选食材的活您还是别跟我抢了。”然后她借机将杜宇潮拉到了一边,小声细语跟他说:“别跟你小姨吵了,你看不出来她有心事啊,趁我出去的时候,你们好好聊聊。”此话一出,杜宇潮突然对林鸢的机智灵便刮目相看。在他印象里,林鸢一直都是纤细温柔的姑娘,原来这柔只是在外,内里的刚是藏着的,都是用到该用的时候。   林鸢走出了房门,杜宇潮本想送她下楼,却被她斩钉截铁的拒绝,无奈他只好向她指示了附近超市的大致方位,看着林鸢坐上了电梯,才关上了门。   “怎么了,小姨,跟我小姨夫闹别扭,一个人回来了?”杜宇潮按照以往的惯例,挖空心思的想着小姨突然回来的原因,恐怕也就剩下这么一个了。   他的思路虽然没有错,只是没有料到,这理由要更严重些,许乔有些落寞的说:“我跟他离婚了。”   “什么?离婚了?什么时候的事?那乐乐怎么办?”他没听错吧。一点预兆都没有,就算是从老傅那边也没听说什么风声,况且小姨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乐乐,这婚怎么就说离就离了呢?   ? ☆、第十三章 七年之痒 曲终人散 ?  说起许乔离婚的原因,和这世上大多数夫妻最终渐行渐远的原因都是相似的,冠冕堂皇的来说就是两人感情不和,而直接的□□则是许乔亲眼目睹丈夫出轨。算起来,她与前夫相识至今已整整七年,曾经相爱刻骨的伴侣终究逃不过七年之痒的魔咒。他们携手之初是实实在在的相爱,形同陌路之后又是彻彻底底的背叛。   七年前,那时的许乔大学毕业刚三年,专业学的是心理学。在那个时候,这个专业在国内才刚刚起步,还远没有国外成熟,所以她一直都为出国留学这件事而盘算计划着。工作的这几年,她一面准备着斯坦福大学的入学考试,一面为接下来在国外的留学生活挣些学费,虽然自己的姐夫愿意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可她总不能一辈子都伸手只吃嗟来之食,她清楚的知道,“照顾”是姐夫对姐姐的予诺,而自己却不能仗着这个予诺而无限透支,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对谁的付出是一成不变的,总会有到期变质的那一天,区别只是早晚而已。如今看来,最亲密的夫妻关系更是如此,根本没有例外,而许乔犯的错误就是高估了它的保质期。   为了多赚些外快,许乔接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而这个学生恰巧就是正准备高考的傅敬言。当然,那个时候,杜宇潮和傅敬言都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中,还浑然不知命运早已悄无声息地编织好了一张网,在不久的将来,让两人竟会有着这般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在这张网上,又不仅仅只有他们的痕迹,它也成就了许乔的这段婚姻。   这是一段从一开始还称得上是美满良缘的婚姻。在她给傅敬言补习的这半年以来,渐渐地跟经常来往其间的傅敬言的表哥韩逸产生了交集,深入交往的时候竟发现了彼此有很多意气相投的地方,然后是两人感叹相见恨晚,再往后的事情自然就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了。   两人临出国前,把终身大事顺便解决了,虽没有经过什么仪式,但那情比金坚是连旁人都看在眼里的,姐夫送的一套黄金地段的房子算是给小姨子的嫁妆,可许乔觉得这礼也未免太贵重了,姐夫却跟她说,不能让婆家人觉得你娘家没人,若是两人日后风调雨顺,这房子好歹算是栖身之所,若是两人日后有个风吹早动,这房子也能江湖救急。   许乔知道这是姐夫真心诚意的礼物,再拒绝就显得生分了,她就跟姐夫说,房子她先保管着,等到杜宇潮将来娶了媳妇,这房子就算是身为小姨送他的礼物。姐夫刚要推辞,她抢先说,既然这房子送给了她,那将来如何支配理应由她说得算。   临出国前,她把房子连同她那辆雪佛兰的备用钥匙都交给了杜宇潮,她知道他的生活精细,所以对于他如何照顾她的房子车子,一点也不操心。她也特别清楚,无论她何时过来突袭检查,它们都会跟新的一样。东西,经过岁月的沉淀,若是有双妙手悉心打理,可以看不出旧的痕迹,然而,感情呢,经受了日月的蹉跎,即便是再小心经营,还能始终保持它最初的样子么?   许乔她自己也弄不明白,她的婚姻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弄到今天这个无可挽回的收场,最终两人还是南辕北辙。若不是亲眼所见丈夫的不忠,或许,她还可以再装的久一点,和他亲昵的戏份再演的逼真一点,就算是为了他们的儿子乐乐,她也不能轻易的放弃。   可是女人就是喜欢自欺欺人,当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她才清醒的认识到,有些事情不是她一厢情愿的装糊涂就可以相安无事的。也该是时候快刀斩乱麻了。   半个月前,他们回国,办理了离婚手续,平分这些年来两人的共有财产,乐乐则是共同抚养。一个男人在即将离婚瓜分财产的时候,千万不要以为他会绅士般的给女方极大的便利,都到了风流云散的时候,你若是认为他会顾念旧情或者愧疚难当,那就是你的天真无邪了。许乔见这个男人提出平分财产的时候,也是冷笑了一下自己,若是她要争,他一分钱也拿不到,可家丑的事,她不想到处张扬,便也忍气吞声,默认了离婚协议中的这一条。至于乐乐的抚养权,她觉得孩子是在他们这段失败的婚姻中最无辜的人,共同抚养可以给孩子带来最少的伤害,也就对这个要求没什么异议。   许乔将自己离婚的始末讲给了杜宇潮听,他有些惊讶于小姨对待此事异于往常的平静,好像那是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而他心中却是五味杂陈,他想劝慰,不知如何开口,因为旁观者的感同身受是无法等同于当事者的身处其境的,再多的关心都成了赘述,沉默了片刻,他终是问了一句:“小姨,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离婚又不是世界末日,该吃吃,该喝喝,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小姨我事业有成,花容月貌,还愁养活不了自己啊。只是,这房子我恐怕得住一段时间了。”既然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可惋惜的,眼前的当务之急是先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   “这房子本来就是你的,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自然是理所应当的,别说房子,就算是再困难的要求他也会尽自己所能去满足。   “那我没打扰到你们?”许乔坏笑着问。话题又被她巧妙的转移到了杜宇潮的身上。   “小姨,我跟林鸢今天来这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就是带她过来……”   “好了好了,你小姨我是过来人,别解释了。”许乔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打断了他的解释,然后说:“你对这姑娘看起来像是要动真格的?”   “什么叫像啊,根本就是。”   “可是我觉得这姑娘的眼睛里好像有些飘忽不定的东西。而且总觉得好像很多年以前在哪见过,是在哪见过呢?”许乔自顾自地说着。   “小姨,你职业病又犯了吧。”   “也可能是我最近情场失意,所以有些事总爱多疑。不过总的来说,你还是很有眼光的嘛。”许乔歆羡地拍了拍杜宇潮的肩膀,要说他身上有什么特质是从他爸那里继承来的,那恐怕就是他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够吸引漂亮姑娘的青睐,真是虎父无犬子。   晚饭的时候,林鸢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自己拿手的家常小菜,虽都是江浙菜系,但她也融合了北方人的口味做了小小改良。她在厨房与餐厅间忙进忙出的,像极了一个田螺姑娘,杜宇潮想要给她搭个下手,她却一脸嫌弃的告诉他不要添乱。她的厨艺也算是在父亲的耳濡目染自学成才的,遇到像父亲这样的高手自然就相形见绌,可是与一般的家常菜相比也称得上是美味佳肴。   当杜宇潮吃上第一口的时候,就由衷的佩服自己找到了一个如此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姑娘当自己的女朋友,原本以为她只是西点做的好,没想到中餐对她来说也是信手拈来,他打趣的说自己的胃已经被她牢牢控制住了,这张嘴也算是被她喂馋了,以后她可要负责到底。   其实除了胃和嘴,心又何尝没有被她牵引着呢?   许乔是个极为健谈的人,跟林鸢讲起了许多杜宇潮小时候有趣的事情,这么一聊也算化解了她怕见生的局促感,在一旁吃饭的杜宇潮总是一脸的难为情,好像是自己的一切都在两个女人面前表露无遗,可又不敢打断小姨的滔滔不绝,就这么看着她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笑着,时间倒是过得分外轻松。他们吃过晚饭之后,杜宇潮准备送林鸢回她的住处,刚要取车的时候,她却对他说:“今天你就陪我坐一下公车吧。你开车的时候,总是盯着前面的方向,反而会错过两边的风景。”   杜宇潮觉得这样的提议不错,只要是跟她在一起,再枯燥的事情都好像披上了一层耀眼的光,“林鸢,你知道么?那天我是有心要跟着你回家的。”在路牌前等车的他向她坦白高中时尾随着她身后一直到她家的那次经历。   “哪天?”她一时间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他先将手臂悬在她的肩上,然后顺势向上在她的耳边作出抓起一个东西的动作,然后马上将这个虚无的东西戴在自己的耳边。”想起来了么?”一连串的动作做完,他帮她回忆着。   她会意一笑,怎么会不记得?那时突然的一个急刹车,他立即伸手护住她,将手臂搭在她的肩上,她的脸霎时就像个红灯笼,小鹿乱撞的心怦怦跳着,可他又将自己的耳机摘下来戴在自己的耳朵上,让她莫名其妙了好久。   “你那天为什么要跟着我啊?”她看着他,问起了多年来她一直想问的问题,纵然结果已是不言而喻,可有些话她还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因为……”他眼前的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终是倒映出了他的样子,他含情脉脉地看着她眸子中的自己,慢慢靠近,这次她没有退后,而是闭上了眼睛,眉头却有些紧张地微微皱起,他并不觉得这个举动有些煞风景,反而被眼前这个单纯可爱的姑娘逗笑了,他想着反正来日方长,有些事情总得她心甘情愿才可以。听到笑声,她缓缓睁开了眼睛,而他只是轻狂地对她说:“喜欢你呗。”   这是他第一次亲口对她说出“喜欢”二字,只是那语气她有些分不清究竟是笑谈还是真言。而林鸢对于那时的他来说,喜欢是绝对没有错的,只是这喜欢在漫长的岁月中悄然丰盛成了爱,是他最近才确定的。   “我记得那次的车票钱还是我帮你付的。”她想起了上车后扔给他的20块钱,还有那个本应送给她的暖水袋。记得当时,她是很恼怒的,不是因为钱的缘故,而是因为本以为是送给她的东西却成了她买的东西,这样一来,那件东西的意义就有着天差地别了。   “那天我的钱包忘带了,仅剩的钱还给你买了暖水袋,上车时实在没有办法,才嘴硬跟你这么说的。”想象着当年他说话时强横的表情,简直是连稚气都未脱的样子。而现在将那件事的真实原因坦诚相告,好像是多年来隐藏的迷被揭开了一样,真相浮出水面的那一刻,他不觉得难堪,而是从容。他要把他对她的痴情潜移默化的透露给她,不再只是因为颜面而硬撑着不告诉她。   她并未表现出获得真相时的豁然开朗,只是淡定地指着即将到站的公交车,对他说:“那今天的车票钱可得由你来付。”   ? ☆、第十四章 你的未来 他的存在 ?  两人携手上了已经到站的公车,车的最后排有两个空位子。林鸢在靠近车窗的位置坐下,杜宇潮坐到了她的身边。车子在他们坐定后瞬间启动。   “林鸢,你是怎么看出来小姨有心事的?”在杜宇潮的心中,她一直都是木讷的,还不知道她何时练就了察言观色的本领。   “你不是说你跟你小姨的关系很亲近么?那她回来半个月了为什么都不告诉你?所以我猜一定是她遇到了一些麻烦,可又不知道怎么跟你开口。”林鸢一语中的,甚至都不需要动用复杂的微表情推理,只不过是将一些细节整合在一起,而这些细节往往都是容易被疏忽的,尤其那是出自自己最亲的人。   这缘由与他期望的相比有些差距,并没有让他觉得高深莫测的地方,可又不得不心服口服,她的推测大致是正确的,他幽幽地说道:“我小姨她离婚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离婚就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可当林鸢听见这两个字的时候,还是惊异地看了一眼杜宇潮,但又很快恢复了泰然。这个麻烦的确比她想象的要大得多。可是与许乔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林鸢没有从她身上看出一点的惊慌与无助,可见这也是一个内心极其强大的女人,藏住自己所有的痛处,只让别人看到她愿意呈现的她自己。   “曾经的一纸婚约,可以让夫妻两个人互为约束一辈子,而现在,它好像变得越来越廉价,无论是缔结或者是解除,都轻易得很。要是连那层约束力都渐渐失去了,那它还有存在的意义么?如果彼此相爱的人已是天荒地老,海枯石烂,那又何须用签订契约来定情呢?这难道对于他们坚守的爱来说不是一种亵渎么?”林鸢觉得自己父辈这一代对于婚姻的忠实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这一代,那纸盟约曾经代表的是一生的相濡以沫,而现在已经一文不值了。她注视着前方,像是自说自话,又像是在问他。   静静沉思了须臾,他开口道:“或许它曾经是一个约束,但现在我觉得它更像是一个承诺,为了让这个承诺令人敬畏,所以才以契约的形式存在,只不过兑现承诺的保鲜期因人而异,所以才会有人中途离场。也许相比之前并不是倒退,从另一个层面看,它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相互依附,而是更为自由的独立存在,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如果两个人明明不相爱了,还在道貌岸然地捍卫那一纸契约,难道这就不是对爱情的亵渎么?”杜宇潮没想到,因为小姨离婚的事情,竟然让自己跟林鸢这两个未曾经历过婚姻的人对于婚姻的问题展开了诸多讨论。久未辩论的他,丝毫未见生疏。   “那你若是给了承诺,它的保鲜期会是多久?”她将头转向他,认真地问道。   他不敢怠慢这个问题,不仅如此,还要让她见他的心意:“我不轻易作承诺,但要是予诺了,我希望会是一辈子。”他如实作答,眼睛一直专注的凝望着她,那话语不容她质疑。   四目交汇的一刹那,她避闪得躲开了,没有说什么话。他的表情从刚才的严肃认真来了个180度大转变,他挑了挑眉,忍不住态度浮滑地问了一句:“林鸢,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敢不敢亲自检验一下?”   “你要听实话么?”她又看向他,不苟言笑的,和他的神情相差极大。   他收住了笑意,郑重地说: “当然了。”他想趁此机会探听她内心的声音。   她害怕见到说完这番话之后他的反应,就把头转了回去,略略往下低了一点,说:“一辈子的承诺分量太重,我不知能否受得起。要是我可以选择,我宁可不要那承诺,只要两个彼此心意相通的人厮守在一起,若是其中一个人有天后悔了,另一个人可以随时放手让他离开。正如你说的‘腾地儿’。”她坦诚相待,不想对他有半点的欺骗和隐瞒,。   “那要是永远都不后悔呢?”他态度庄重地问道。   “既然永远都不后悔,那还要承诺做什么?”她依旧低着头,沉着应对。   两人都陷入一股难言的沉默之中,一个神色恍惚,一个百感交集,一直到公车到站,他们从后门下了车。   晚上□□点钟的光景,月亮悬挂在夜幕中,开始了由圆到缺的转变,它的光亮在色彩斑斓的LDE灯前显得黯淡许多。   杜宇潮与林鸢肩并肩地在街上走着,他抬头望着深蓝色的天空,那月亮似是被一团阴影挡去了一部分,而且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过一天,它都会被这团阴影挡住更多,直到它完全消失在夜色当中,像是被融化一样,它的光亮最后也会被黑夜吞没。想到这里,他不免有些黯然神伤,因为无力阻止。   他一遍又一遍的思量着适才林鸢值得玩味的那番话。她觉得一辈子的承诺分量太重,不知道能否承受的起,她说过不提过去,不问将来,她不愿总是向前看,从而错过了两边的风景。她究竟在心里想些什么?她是怎么看待他们的这段感情的?为什么他也觉得她的身上也笼罩了一层阴影,掩盖住她的光芒,就像天上的月亮阴晴圆缺让他捉摸不定,他不禁想要伸手拂去那抹阴影。   “林鸢,我们好久都没有一起跑步了吧。”他首先打破了两人间的缄默。十分凑巧的是,他们今天都穿着比较休闲的衣服和鞋子。   她有些摸不清头脑,疑惑地“啊” 了一声。上一次他们一起跑步,是在高二那年的校运动会比赛的前一天,他们在操场上练习各自报名的项目。   “咱们两个赛跑,就从这开始。”他停住了脚步,指了指自己站立的地方,继续说:“谁先跑到你住的地方,谁就算赢。还是老规矩,输的那个要答应赢的那个一个要求。”   “这还用比吗?每次都是你赢啊,我怎么会跑得过你。”这分明就是一场实力悬殊的两个人之间的较量,根本就不公平,上一次,他就用这种方法让她糊里糊涂的跟他在操场上跑了一圈,然后在赢了之后要到她的手机号码。不管他这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才不要上第二次当。   “既然你可以这么坚定的相信我一定跑得过你,那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的承诺可以兑现一辈子。”他也钻起了牛角尖,他要让她清楚的知道他从来都没有将这段感情当成儿戏。   “杜宇潮,这是两回事情。”林鸢抬高了声音,认为他这是无理取闹。   他反对道:“对我来说就是一回事儿,你要是不比的话,我就当你认输了。”他知道她不服输的个性,使了激将法。   “比就比,我还怕你啊。”被他这么一激,林鸢爽快地答应,可她心里暗想,不能让杜宇潮看扁了,就当是舒活舒活筋骨,反正输了也没什么损失。   看着她一步一步地掉进他设下的局,他暗自窃喜,说: “我在原地数20下,让你先跑,省得你说我欺负你,赢了也胜之不舞。”   “这可是你自愿让着我的,输了可别后悔。”她还没等杜宇潮开始倒数,自己就一个箭步跑了出去,还带着一阵剧烈的风,然后离他越来越远。他望着她渐行渐远略显单薄的背影,一如往昔她的不告而别,只是这一次,他深信,无论她跑得有多远,都逃不过他的视线。   想当年,林鸢也算是学校运动会上短跑项目的中坚力量,体力虽不及男生,可是杜宇潮让出的这20秒,足以让结果扑朔迷离。只要她别停下来,只要她拼尽全力,赢面还是很大的。可是,就在还差一个路口就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偏偏遇到了红灯。   就在她等待的时候,他赶了上来,看他轻松怡然的样子就知道他只用了几分力气:“林鸢,我还没说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什么事,你怎么就跑了。”   “答应你什么事?”她气喘吁吁的问。   “如果我赢了,在你未来的生活里,要有我的位置。”他终于亮出了底牌,就是有意要趁她在没有退路的中途说出来,不给她任何思考的机会,眼下就连上天都在创造有利条件帮助他实现这个小小心愿,若是不好好利用,岂不是都对不起上天的安排。   林鸢慢慢调整着自己的气息,脑中不断回旋着“未来”二字,有种莫名的畏惧感,未来的他们会怎样?她一直都不敢想象,当他知道一切的时候,还会义无反顾的这样说么?前方的红灯还在继续,她却不受控制的拼命向前跑着,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路口横冲直撞,汽车的鸣笛一声接着一声,可她仿佛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   过去的某一刻,她不也差点用同样的方式了结自己么?   一只手忽然将她拉回到了现实,却对她的求胜心近乎狂吼和不解:“林鸢,你不要命了。你就这么想赢啊,就这么不想让我出现在你的未来里面。”   她用力甩开他的手臂,撕心裂肺的呐喊:“我们不是说好不问未来的吗?你现在提这个干嘛?”   “我现在反悔了行不行。”他理直气壮地说道。   为什么每次都是他这么蛮横无理,明明说好的事情,却是说变就变,算了,早晚都是一刀两断,她闭上眼睛复又睁开,忍着痛平心静气说道:“既然这样,我的现在你也别参与了。”   “林鸢,你什么意思啊?你再说一遍?”他有些恼火,这样的结果他未曾想象,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   “是你先不遵守约定的。”   这难道就是他犯的错么?那都是些什么狗屁约定,他握紧双拳,震怒地说:“好,就当是我杜宇潮这么多年来都自作多情行了吧。”原来这些年的一往情深,都是他太高估了自己。他愤然离去,将孤独无依的她丢在了一边。   ? ☆、第十五章 你眼中的 她的样子 ?  他转身走远的那一刻,她才意识到,原来失去,竟是那样的痛彻心扉,那痛楚远远要比未曾拥有的别离更加心如刀割。她捂着重伤正在滴血的心口,缓缓屈膝蹲在原地,不禁潸然泪下,顺道将多年来的苦闷一并倾泻而出。   林鸢抱住膝盖蹲在地上,像一个被灌了铅的壳一样动弹不得,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的眼睛是木然的,只觉得眼眶热辣辣的,泪珠顺着眼角汩汩的滑落,好像这辈子的泪水都快被她流尽了。   最懊恼的事,莫过于刚才对他说的那句“我的现在你也别参与了”,才刚尝到爱情的甜头,还来不及回味它的美好,就得就着眼泪的苦涩一并咽下去么?杜宇潮,你说了那么多谎话,难道就不能也让她说一句?   倏地,一张纸巾映入了她的眼帘,她顺着手臂瞧过去,那是一张她期盼已久的脸。   她负气的接过纸巾,并没有急着擦掉满脸的泪痕,而是先擤了一下鼻子,然后斥责他说:“杜宇潮,你这个大骗子。”   他见她的脸哭得像只花猫,暗自笑了一下,然后一面又给她递了一张纸巾,一面一本正经的说:“我怎么就成骗子了,我哪句骗你了。”   她用纸巾擦了擦眼泪,说:“一开始不是你说的么,咱俩就是凑合凑合。一会儿跟我说承诺一辈子,一会儿又要在我的未来插一脚进来,你这叫凑合啊?大骗子。”   “好好好,你说的对,我是大骗子行了吧。”他哄着她,她说什么他都承认,然后他将自己的手递了过来,深情款款的问道:“那现在我这个大骗子能将功赎罪了么?”   她破涕为笑,牢牢抓住了那只伸向她的温暖的手。   他疾步走了之后,虽是脸上带着怒气,可心中还是不由自主地惦念着她,徘徊了一阵之后终是将该死的自尊碾压在了脚下,半路又折返回来。幸亏如此,要不然,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深爱的姑娘,为了他的离去可以这样伤心落泪,也不会知道,看到那颗颗泪珠落下的时候,他几乎可以听到内心碎裂掉的声音,他听说过这样的话,女孩的每一滴泪都像珍珠一样珍贵,所以,如此弥足珍贵的东西更要好好保护,他不舍得看到她为他掉哪怕是一滴的泪,因为,那滋味让他心如刀绞。   可能是因为长时间蹲在地上的缘故,林鸢猛然站起来时,腿脚有些发麻,杜宇潮牵着她向前走,她有些吃力的跟着他,深锁眉头说:“杜宇潮,我们能不能走得慢一点。你的步伐太快,我反应慢,怕跟不上你。”一语双关的话语,说得好像是他们的现在,更像是他们的未来。她明白他想在感情的这条路上,快些脚步,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那个属于他们的未来,可她却是对此万分的惧怕。所以她恳求他可不可以行得慢一点,也许未来并不是他憧憬的那个样子,为何不趁现在好好领略一下周遭的风光,也许将来,这些都是值得珍藏的回忆。   他放慢了脚步,让她可以跟上他,然后宽慰她说:“放心吧,有我牵着你走,你不会离开我的视线,一定可以跟得上我。”他再也不会松开他的手,假如她嫌他走得太快,他就慢下来,只要两人执手相牵,步伐一致,何必非要在意快慢。   既然他愿意为了她将脚步放慢,那么她又何尝不能够迁就他的步伐,林鸢轻声细语道:“如果,你一定要加快步伐,可不可以告诉我一声,我也好跟上你的节奏,你不要一声不响的就往前走。”   “如果,你实在跟不上我的步伐。”杜宇潮停了下来,弯下腰,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说:“我就背着你往前走,怎么样?”   她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他还真摆出了要背她的架势,她问:“你还真打算背着我走啊?”   “刚才你蹲在地上那么久,你的腿不麻啊。”身为医生的他,早就看出了她步伐缓慢的真正原因,根本不是她所说的反应慢,所以也就听出了她话中的耐人寻味。   在杜宇潮的威逼利诱下,她攀上了他的肩膀,用双手环住了他的脖颈,他背着她沿着路边一步一步走着,她身材纤细,背起来不算吃力,只不过两人都穿着厚厚的外衣,远处看,显得有些臃肿。   林鸢在他耳边说:“杜宇潮,前方的路,有太对未知的东西,我有点儿害怕。”   “你怕什么?”他微侧了一下头,让她能清晰地听到他的声音。   “我怕我们越往前走,你就会发现,我早就不是你眼中的那个林鸢了。”   “你知道吗?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变化,过去经历的事情让我们不断成长,经受了岁月的打磨和沉淀之后,我们早就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可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在我的眼里,都喜欢。”   他听到了耳边传来她清脆的笑声。   “你笑什么?”他问。   “有些事情,我一直拼命的想,拼命的想,结果它就成真了。”   “是什么事?”   “像我们现在这样。”她将环住他的双臂又紧了紧,就连她的呼吸起伏的声音他都能听得真切,这种亲密的举动也成全了他们之间到目前为止最近的距离。   “你的朋友喝醉酒那晚,我们聊着聊着就睡着了,我做了一个噩梦,还是你叫醒我的,还记得吗?” 林鸢说。   “记得,你做的什么梦?”   “我梦见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你在我前面跑得特别快,我在你后面拼命的追,我求你别抛下我,可无论我怎么追,怎么喊,你都不理我,还是飞快的跑着,直到你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那个深沉的黑夜里,我就再也找不到你了。” 她害怕那样的噩梦会在现实中重现,光是想一想都是胆战心惊,心有余悸。   “林鸢。”他温润地叫着她的名字。   她应了他一声。   “你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再把我往外推了。假如我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你跟我拌嘴,或者骂我也好,甚至不理我都可以,但就是不要再说不在一起的话了,我承认,我不只是想跟你凑合凑合,但是如果你觉得我的步伐太快,可以直接跟我说,就像刚才那样,我也可以跟着你的节奏。只要咱们的脚步保持一致,就肯定不会走散。”只有走不散,他们才能走得更远一点,更久一点。   她有千言万语想要跟他说,却不知从何说起,也不知如何开口。这般对她死心塌地的男人,她又怎么舍得往外推呢?只是可惜的是,在你的生命中有幸再遇到的这个人,你爱了他那么久,到头来,他所有的好,你竟然不敢招架住。   她强忍住快要夺眶而出的泪,在他背上重重地点了一个头。她答应他,以后再也不说分离,但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放开了手,她定然会接受,而且毫无怨言。因为他所有的好,若是能被一个比她更好的姑娘接住,才算值得。   他调整了一下背着她的姿势,然后提高了嗓门,对她说道:“林鸢,你坐稳了。”   “怎么了?”她纳闷的问。   “因为,我要加快脚步,往前冲刺啦。”余音未绝,他已背着她飞奔出去,他畅快地跑着,肆无忌惮的迈开步子,向着前路的远方,也朝着他们的未来。她在他的背上叫着,笑着,暂时忘却了往事的牵绊和纠缠,她满怀希望的觉得,那抹悲伤的印记,会因为有他的陪伴而越来越淡。她想再贪心一点,默默祈祷着它们如果可以烟消云散,那该有多好。   他背着她一口气跑到了她住的楼下,要不是因为老傅的电话,他还想着要背她上楼。他将她小心翼翼的放下,老傅在电话中一改往日的油腔滑调,那声音让杜宇潮听起来反倒有点不太习惯。   “老傅找我有事,那我就不送你上去了。”他放下电话,对林鸢说。   她只是简单的“嗯”了一声。   “房子的事情,我再帮你找找别的地方。”   她又“嗯”了一声。   “那我走了?”他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她依旧“嗯”了一声。   他觉得她异常古怪,又改变主意说:“还是你先上去吧,我在底下看到你窗前的灯亮了再走。”   这一次,是他们两个人同时面面相觑地“嗯”了一声。异口同声之后,两人又是冁然而笑。紧接着,林鸢将唇附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上去,像是在做一件预谋已久的事情一样,才刚刚贴过去,只是稍微的点了一下,连温度的都没能传递过去,就迅捷地离开了。严格地来说,这根本就称不得是一个吻,可竟然也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让他发蒙了好一会儿,被她轻轻触及的他脸上的那一圈,此刻才开始发挥余热,温吞地慢慢灼烧。而她则是抿了抿嘴唇,转身羞怯地钻进了楼栋里面,然后雀跃地快步跑上了楼。   带着浅浅的笑靥,他仰起头凝睇着属于她的那个窗子,清透的白色光亮充盈着她整间屋子,也充盈着他整个心房。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头探出了窗外,也露出了和他一样灿烂甜蜜的笑容,朝他做了一个挥手的姿态。原来,最愉悦的事情,不是费尽心机地让一个姑娘爱上了你,而是你心心念念了她那么久,最后竟然惊喜的发现,她的心中也同样住着你,悄无声息的,尤其是在历尽了岁月荏苒,年华蹉跎之后,兜兜转转之间,你一直在原地等着她,而她的那一颗心还是干干净净的留着,依旧是属于你。   ? ☆、第十六章 痴心之人 望尘莫及 ?  杜宇潮一直觉得,老傅就是一个没心没肺,不爱走心的一个人,是个典型的烦恼绝缘体,超级乐天派,这跟他自己外在表现出的狂傲是不大一样的,所以在他和老傅上下铺多年的时光里,未曾见到老傅有过任何的苦闷,倒是有几分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即视感。   老傅在电话中约他到学校的篮球场打球,那语气是不容拒绝的凝重。现在是寒冬腊月,决计是个不太适合露天打球的季节,天气冷自不必说,光是穿着的毛衣外套就够缩手缩脚的,扣篮技术即使再强,都会大打折扣,完全限制住了发挥。所以,杜宇潮完全没把打球放在心上,只是单纯地去操场找老傅。   可他刚一见到老傅的时候,就知道老傅并没有跟他说着玩。只见他身穿运动装,像是准备已久,一遍又一遍上地演着三步上篮的绝技,只可惜没有姑娘在一旁喝彩,总有些孤芳自赏的意味。   校园中的男孩子们总喜欢在异性面前展现自己的雄性魅力,仿佛姑娘们的欢呼呐喊之声不仅可以激发他们内在的无限潜能,还能满足少男们的小小虚荣之心。谁都愿意被花团锦簇围绕着,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当成校园一景欣赏一下便是明智,动了真情的人只会陷得更深,最终也是伤了自己。刚入校门时的杜宇潮和老傅自然也是这沧海横流中的浪子两枚,打篮球的时候没少坑害了学校中的花痴少女们。   老傅将手中的篮球传给了杜宇潮,这是一直以来两人打球的规矩,拿到球的那个进攻,另外一个则是防守,进攻的人投中篮板得一分,反之对方得一分,回合结束后再交换攻守位置,五局三胜,最终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个要求。当初杜宇潮提出这个规矩的时候,也想起了他当年为了要到林鸢的电话号码而想出来的花招,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这规矩对他而言竟有些作茧自缚的成分。   老傅的球技跟他相比是不相伯仲的,每一次的较量,个人都是有胜有负。杜宇潮赢的时候,无非就是翘一节无关痛痒的课程,让老傅帮他签个到,而老傅赢的时候,却是将他的手机号码给一个倾慕他已久的姑娘,而且对方打来的第一个电话,他不能够拒接。游戏无论输赢,他都觉得自己是吃了大亏的,不过当时年少轻狂的他,没将这些太当回事,直到他和单如冰交往之后,老傅便避嫌地换了要求,可总缺少了些当初玩乐时的刺激,久而久之这个游戏,他们近些年也就很少再玩了。   杜宇潮接过篮球之后在地上轻拍了几下,趁此时机他在脑中筹谋着投篮的路数,老傅的体力本就比他稍强些,又不及老傅有耐性,持久战对他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只能速战速决,他先是身段敏捷的绕过老傅的围剿,然后转身一个腾空跃起准备灌篮,可惜球却在篮筐中转了一圈之后,又弹了出来。医学院的学习本就比其他专业要繁重些,好久都没碰过篮球的他,技术的确是生疏了。   老傅伸手接住了弹出来的篮球,开始了他们之间第二回合的角逐。果然不出所料,老傅依旧选择了持久战,先是连续几个假动作,消耗掉了杜宇潮的耐性,再去投篮的时候就轻而易举了。   连续两个回合的失败,老傅复又把球传给了杜宇潮,顺便对他挑衅的说道:“杜宇潮,没有姑娘在你身后为你摇旗呐喊,你就不好好跟我打球了是吧。”老傅说这话的时候,吐纳出的哈气像白雾一般从他的口中涌了出来。   杜宇潮好胜的劲头终是被这句似是而非的话挑动了,两个回合的热身,他感到血液已在他的全身加速循环着,于是脱掉外套扔在了一边,气势汹汹地回了一句:“傅敬言,你今天吃错药了吧。”他准备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全力以赴与老傅的对决。   无论是何种竞技,男人似乎总是要比女人更加在意输赢,因为女人侧重感性,体会的是竞技过程的乐趣,而男人偏重理性,注重的是比拼结果为他们带来的荣耀。所以有的时候,男人们想要赢并非是害怕输了之后接踵而至的惩罚,而只是纯粹的想要赢而已。   又是两个回合过后,杜宇潮终于扳平了比分。一切又回到了初始原点。   最后一句决胜局,率先抢到篮板的人进攻,另外一个人防守。   千钧一发之际,老傅优先够到了篮球,却没有直接灌篮,而是跑到了三分线以外,将球举过头顶,好像挥翅膀一样,用手腕上下扣腕,手中的球瞬间被他投了出去,他们屏息注视着球飞过的轨迹,那是一条堪称完美的抛物线。   没有任何悬念的,球最终不偏不倚地进入了篮筐。   胜负决出之后,他和老傅就着操场一隅的空地坐了下来,头顶斜上方的路灯洒下着昏黄的光晕,投射在两人的身上,映出了两道黑影,像是两座连绵起伏的小山丘。若是在平日里,杜宇潮一定会拿出一张纸巾垫在下面,才会踏实地席地而坐,而今天,不知为什么,仿佛是破罐破摔了一样不管不顾了。   老傅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拧开瓶盖,先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几口,然后问道:“这次又有什么事儿有求于我啊?”。明明是愿赌服输,可那话问起来却趾高气昂。不过有一点倒是可贵,那就是无论赢的那方让输的那方做什么荒唐的事情,只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以内,对方都是照做不误,就像是君子协定一样,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层底线谁都不会打破。   “我想追一个人,得先征得你的同意。”老傅的容颜写着是难得一见的难为情。   杜宇潮见老傅面露娇憨之态,便不由得想要戏谑一下,他用拳头击打了一下老傅的肩膀,故作恶狠地斥责道:“不是跟你说了么,你小子要是敢打林鸢的主意,我灭了你。”   这一拳出去的力道他倒是控制着分寸,可这出其不意还是让老傅失去重心,坐在原地左右摇晃了一下,直到用右手撑了一下地面才算平稳住。老傅也同样冲他横眉冷对道:“杜宇潮,咱能严肃点么?”   “严肃”两个字到了老傅嘴里,就像是小孩子说起了大人话,怎么听都荒诞无稽,杜宇潮更是嬉皮笑脸了起来,说:“哥们,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我可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老傅又狠狠地瞪大了眼睛,有种不怒自威的震慑力,他才敛住笑意,忍俊不禁说:“好好好,你说说看是哪家的姑娘啊?”接着又喝了一口手中的矿泉水。   “你小姨。”   噗——杜宇潮将还未及咽下的那口水,全部喷了出来,有些是从嘴里出来的,有些是从鼻子里出来的,可谓是狼狈不堪至极。他理了理思路,重新确认说:“哥们,不带你这么开完笑的。”   “杜宇潮,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在开玩笑么?就许你抱得美人归,我就不能追求所爱了。”老傅的态度不容任何人质疑。   既然老傅态度诚恳,他也要坚定他的立场,对他说:“靠,你也知道你想追的那个人是我小姨啊。我小姨你都敢有非分之想,哥们你是缺少母爱么?她可比你大八岁,还是你嫂子呢。”   “她曾经是我嫂子,况且乐乐管我叫小叔,管你叫哥哥,咱俩本来就差着辈分,我跟你小姨,一个未娶,一个离异,我们俩到你嘴里怎么就成了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呢?”   “敢情我是最后一个知道我小姨离婚的。你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又朝老傅挥拳,这次的力道要更大些。   老傅原地踉跄了一下,复又坐稳了说道:“你别扯开话题。”   他疑惑不解地问:“我就不明白了,全天下有这么多女人,你傅敬言怎么也算是个家境优越,学业有成的俊朗青年吧,为什么非要在我小姨这颗树上吊死啊,我小姨她知道么?”   “杜宇潮,其实我一直打心眼里就特别羡慕你,你看,你长得比我帅,成绩又比我好,最重要的是,你都这么人见人爱了,还比我要努力,就连情路也比我顺畅的多,有时候我就想,会不会是咱们两个命里五行相克,所以遇到你之后我才这么命途多舛。”这是老傅多年来隐藏于心的真心话,兄弟间的真话是不需要用语言来讲明的,通常都是通过行动,总觉得话说多了,就不免显得矫情,也落了俗,这又跟闺蜜间时常互诉衷肠不一样,但这一回,老傅却突然煽情起来,让杜宇潮有些不自在。   “别以为你这么恭维我,我就能同意你追我小姨。”他听到来自兄弟的称扬还是让心头美滋滋的,他大言不惭地说道:“虽然你刚才说得都是实话 。”   “你能不能正经点,哥们。”这次换作是老傅挥拳相击,不过确是闹着玩似的,没用什么力气,又不忘提醒着杜宇潮:“别忘了,刚才打球你输了。”   “一看你就早有预谋,那个三分球练了好长时间了吧,欺负我这腿脚生疏的。”真是世事轮回,这是不是就叫做现世报,才刚刚用了相同的方式让林鸢答应他一件事,现在自己又跳进了别人挖好的陷阱,可也只好束手就擒,他说: “那你说说吧,跟我小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早已心有所属了么?”老傅的内心满怀惆怅地徐徐诉说。   ? ☆、第十七章 追忆年少 一见倾心 ?  老傅也是个痴情种,甚至跟杜宇潮比起来,都有点有过之而无不及。   杜宇潮对林鸢这些年的牵挂之心,是不见行迹的,忽然想起来她,尤其是在孤独的时候,就会觉得她特别的好,而且越想越好,因为她对他来说是杳无音信的,所以总不免生出些遗憾,然而也仅仅只是遗憾,觉得那不过是年少时青春懵懂的情怀而已,这丝毫没能影响他去接受其他的情感,这自然跟薄情寡义是无关的。   但是老傅的痴心却是执着的,还带着股傻劲。虽然在这之后,他也谈过一段不咸不淡的感情,那也是出于家庭压力的一种无奈,更像是应付差事。而自己的那份真情还是完好无损的保留着,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就好像那是心头的一块宝,被别人抢了他就会伤心,怅然若失的。可世事难料,这块宝最终偏偏是被自己的亲人抢去了,而且在别人眼中,他们又成了佳偶天成的一对,老傅甚至连多余两个字都称不上。   许乔就是傅敬言的那块心头宝,她是他高三时的英语家教老师,老傅回忆着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如痴如醉的。   “我第一次见到乔姐的时候,记得那时刚入冬,她穿着一件军绿色的羊绒大衣,留着及腰的长发,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的身上,都能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她笑起来的样子就更加好看了,这样的形象在我面前,完全颠覆了我对于老师的认知。我也不知道那个时候对她是不是爱,我就是很喜欢跟她聊天,哪怕是光听她的声音都觉得开心极了,她是一个特别健谈的人,刚认识时彼此都还不熟悉,她就能很快的让别人都跟她熟络起来,那种熟络绝对不是客套,而是好像她有一种魔力一样,不光是我,我们家里人也都很喜欢她,就连时常到我家串门的表哥也喜欢她。   “高三那年,我特别的迷茫,记得有一天,我问她,乔姐,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她跟我说她是医生。我就突然觉得未来的人生有了方向,知道自己以后该干什么了,就拼命的搜集所有医学院的信息,就是希望可以跟她的距离近些,再近些。那一段时间,我特别期盼周末的到来,不是因为只有那一天不用上学,而是因为,那一天乔姐会来,我又可以见到她了。因为有她在,再乏味的事情都有趣多了,学习的劲头也强了,枯燥无味的生活都变得多姿多彩的,每天就跟打了鸡血一样过得充实而又意义。   “可是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心理医生,听起来特别可笑吧。哥们我学了临床医快7年了,到头来,非但没跟她靠近,反而还越离越远了。不光是这件事,好像所有的事情,从一开始我就会错了意,可是一厢情愿了好久,还是不愿意死心。   “我知道在她的眼中,直到现在我都是个小屁孩,原本打算,我就在她面前继续当个小屁孩好了,至少这样,我依然可以悄然无声地喜欢她,她也依旧愿意跟我谈天说地,像个姐姐一样。   “其实这些年,我倒也不是非要想着她,只不过每遇到一个姑娘,总会不自觉地跟她比较,她就跟一个标杆一样,在我心里面,然而我却总遇不到一个能超越她的姑娘,于是就这么一不小心地念了她这么久。她跟我表哥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恨我自己怎么能掉以轻心,平日里表哥也不总是到我家来,怎么乔姐一来的时候,他就开始献殷勤呢?那会儿也不知是哪来的自信,总觉得像我这么优秀的人,配她也算绰绰有余吧,只要我把心一横,死缠烂打,怎么也有守得云开的时候吧,那时真没把年龄当回事。   “后来,她跟我表哥结婚了,最打击我的不是他们结婚这件事,而是我们之间叔嫂这个鸿沟怕是永远都跨不过去了,要是她跟任何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结婚,大不了我就再也不见她了,时间久了可能也就淡忘了,可是那个人偏偏是我表哥,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在我面前成双成对的出现,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都是奢望。有时候我心理阴暗地就诅咒他们,甚至连做梦都希望他们快点分开,可是当我听说她跟我表哥离婚这件事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快意,而是难过。   “前些日子我把我表哥教训了一顿,这么好的女人在身边还出去拈花惹草,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跟人渣败类有什么区别。你别看乔姐这个人平时喜笑颜开的,天大的事都不入她的眼,其实她都把事儿藏在心里,在这个时候,我特别想给她个肩膀靠一靠,也不求什么,就是想让她知道,就算别的男人不要她了,我的心始终朝她敞开。”   傅敬言零零碎碎的说着这一切,几乎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说了这么多,也不是为了让杜宇潮觉得他自己有多么的痴情一片,而是像个倾诉者,将他多年积压已久的对许乔的神往都释放出来,有些话总是需要借着一个强大的契机,才有勇气说出来。   杜宇潮跟他是将近七年的同窗好友,竟然一点都未察觉到他对自己小姨的倾心,不免让他有些汗颜,听的时候,也被老傅的情痴稍稍打动了一下,刚一听说这事时的抵触和焦虑也削弱了一些。他拍了拍老傅的肩膀,说:“哥们,不是我泼你冷水,这事就算是过了我这一关,你觉得你跟我小姨能有戏么?我小姨她又不听我的。”   “我也知道,乔姐这座冰山,我就算是火山爆发了也融化不了,况且我们之前又是这么尴尬的关系。可是人生总有那么几件事,明知道是不可为,可就算是撞到南墙头破血流,也想要试试看。”   要说傅敬言有什么样的品质是在杜宇潮身上不那么明显的,那恐怕就是坚韧不拔的毅力,也许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他做任何事,好像都不需要什么耐性,就可以手到擒来,就连追林鸢这件事,耗费的心思也没有超出他的承受范围。看着老傅心意已决,他自己似乎也是倍受鼓舞,说:“老傅,听你这么一说,我要是不支持倒是我棒打鸳鸯了。但是有一件事得说到头里,如果有一天,你真追到了我小姨,千万别指望我叫你小姨夫,连门儿都没有。”   两人回到宿舍之后,老傅倒在下铺没过多久就已憨憨入睡了,剩下躺在上铺的杜宇潮一个人辗转难眠,他的心思也是颇重的,尤其是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老傅对小姨的暗生情愫,他听着感动是一方面,可也在暗地里有些自愧不如的低落,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究竟是怎么喜欢上林鸢的,倘若有天林鸢问他,他该怎么向她说呢?他能否像老傅一样说得头头是道,于是他在心里要默默地跟老傅较量一下,即使他心知肚明这较量是毫无意义的。   后来他跟林鸢再约会的时候,将老傅这些年的长情跟她念叨了一遍,他们之间总是有聊不完的话,听过之后,她既惊讶又被触动了,惊讶在于老傅这个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人,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触动是因为他这锲而不舍的等待。当然了,一旦涉及到感情的问题,女人总是比男人更容易动心,她说这样的感情要是真的能够修成正果,多让人向往啊,然后她就顺便问起来:“杜宇潮,当初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上次吵架的时候,杜宇潮气急败坏的说他这些年对她都是自作多情了,不过那时她只顾着绝望伤心,没有细究字眼,后来她兀自想起来,就一直想听听“这些年”到底是什么意思,正巧这天就逮到了这个时机。   其实他也说不清楚,对于林鸢,算不算得上是一见倾心。   高一的那一年,语文课上,正学着戴望舒的《雨巷》这首诗:“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老师朗诵到这的时候,一阵敲门声正巧袭来,有一个姑娘盈步婀娜地走了进来,班主任介绍说她是新转到他们班里的同学,名字叫林鸢,然后将她安排在了他旁边正好空出的位子上。   他清楚得记得她扎着马尾,穿着一件白衬衣,底下搭配了一条到膝盖的黑色裙子,那一天天气晴朗,白云飘飘,灿烂的阳光撒在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层光晕围绕着她,她迈着优雅的步子,轻盈得向他走来,脸上是有些迷惘的,那一刻,他不知怎么的,就是觉得她就是那首诗中像丁香一样的姑娘,只不过结得不是愁怨,而是忧愁。后来,他才知道,那忧愁是来自于她母亲的去世。   她坐到了他的旁边,拿出课本,轻声向他问了一句是哪一页,那声音柔声细语,极为动听,也许最初的一刻,他是被这悦耳的声音迷住了吧,反正他的心是随着这个声音而跳得愈加的快了。   之后的种种就是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了。所以当听到老傅说起认识小姨以后的日子过得充实而有意义的时候,杜宇潮是深有同感的,甚至觉得自己比老傅更幸运一些,毕竟林鸢一直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恐怕也正是因为这样,才疏忽大意,错失了她那么多年。   或许,男人总是会不自知的觉得,得不到的才是好的。   ? ☆、第十八章 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麻烦来了,总是会一个接着一个,像是事先都商量好的一样,不谋而合的都汇集到了一个人身上。   许乔这边离婚的事情刚算是了结清楚,对方又开始在他们的儿子乐乐的抚养权上动了歪心思。自从回国之后,乐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本来她寻思着等过了这段敏感期,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都步入了正轨,再去接乐乐,没想到去的时候却吃了闭门羹。本来共同抚养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最大妥协和让步,而且这一点在离婚协议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她不明白那家人为什么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无理取闹,她不想再与他们再有更多的纠缠,可到了这个时候,又不能置之不理。   然而此时傅敬言对她的关怀备至,对许乔来说,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雪上加霜。她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既有过爱情,又有过婚姻的女人,纵然她已铁石心肠,也能感受到这背后的绵绵情意。原先傅敬言没有明说的时候,她好歹可以佯装一下,况且那时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与他见面的次数就更是寥寥无几了,何必非要弄得鱼死网破,让人觉得绝情呢?可是自从他跟她挑明了这份感情之后,她就开始刻意的疏远他了,眼下混乱不堪的窘境已经够让她焦头烂额了,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去顾念儿女情长。不管在他眼中这是找个借口逃避也好,或者是真的无暇顾及,总之,她现在是不能够再见他了。   所以,杜宇潮似乎就成了联结老傅与小姨许乔的那道桥梁,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只要是能看到他的地方,老傅总是没玩没了的向他询问有关她的一切近况,而且是肆无忌惮的,不像从前只是遮遮掩掩,生怕他会看出一些端倪来。而另一头的许乔,近来也是向杜宇潮旁敲侧击地打听着老傅如何如何,他也只当全然不知他们之间的事情,将老傅近些日子因为心神恍惚,被鬼见愁罚了很多次俯卧撑的事情透露给了小姨。   医院里的工作本就忙碌,再加上要帮小姨处理一些琐事的缘故,而林鸢工作的酒店这边又正值年终旺季,也比平时繁忙了不少,所以等到杜宇潮好不容易有空闲的时候,林鸢又没有了时间,他们虽然每天都有通话,可是细算起来,却已经两个多星期没有见面了,可是明明只有那么几天没见,都感觉是好久好久,好像上天都偏心似的,让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过得那样快,又让他们不在一起的时间变慢了,其实每一天的日子都是分秒不差的,只不过是因为过得人心态不同了而已,真应了古人的那句话: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有一次他们通电话的时候,林鸢说起了自己已经搬到新住的地方了,让他不必再帮她找了,他听到后,心里是一阵惭愧,这些日子忙得晕头转向,还要夹在老傅和小姨之间两边传话,都忘记了曾经答应过林鸢要帮她找房子的事情,不过这些话他是肯定不会跟她说的,只是略带嗔怪地告诉她搬家的时候应该叫上他,可林鸢却说只不过是一个行李箱的事情,见他这些日子都没能好好休息,心疼他太累而已,他听过之后,心头又是一阵暖意,想着这个傻丫头,只不过是看着温柔罢了,内心其实也住了一个汉子,后来他又简单问了问她新的室友容不容易相处,住得还习不习惯。   他有时还在电话中跟林鸢讨论着老傅和小姨两个人最终到底会不会凑成一对的话题,本想着如果两人的意见相左,还能弄个赌局什么的,可结果是他和林鸢都觉得最终他们是会终成眷属的,也许是因为恋爱中的人看待一切事物都愿意往好的一面去期待,而不愿相信它的无疾而终吧。那个晚上,他们聊着聊着,突然就下起雪来,大朵的雪花从天上飘下来,像是仙女手中播撒的白色花瓣,纯净而洁白。林鸢说这是她到北京以来下的第一场雪,已经有好多年都没见过雪了,真想出去堆个雪人。电话另一边的杜宇潮那时正在医院的食堂吃饭,隔着厚厚的玻璃窗望出去,地面上已经铺就着一层白纱,银装素裹的,他耐心地叮嘱她不要出去,这样很容易生病的。   雪对于林鸢这个江南姑娘来说肯定觉得稀奇,因为几乎不会遇到,好不容易看见的时候,总会有种百年难遇的欣喜感,其实她这么喜欢雪,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她觉得雪是纯白的,仿佛可以将很多脏东西都洗干净,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下雪的时候不会打雷,她是那样的害怕听到打雷的声音,顺带也讨厌下雨的时候,总觉得那雨会让污浊的东西更加污浊。   可白雪飘飘对于杜宇潮而言就是司空见惯的了,有时候他甚至还有点厌恶下雪的天气,因为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几天,每一天都可能更冷了,可是如果这个冬天没有雪,又觉得缺少了些什么似的,没着没落的,最后竟在心底里开始期盼起来。人们就是这么自相矛盾,对于垂手可及的东西往往不懂得珍惜,觉得它反正就在那里,可一旦错过了,又会格外的想念。后来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有些事,甚至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即使在多年之后,你再次遇到她时,她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许乔经过连日来的周旋无果,最终还是决定找个律师来帮她处理乐乐抚养权的事宜,她委实不想将事情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可是对方的得寸进尺已经让她忍无可忍。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到了分开的时候,做不到好聚好散,哪怕是成为陌路都是好的,可没想到,最终还是变成了仇人,连那点藏在彼此心中仅存的美好都要消耗殆尽了。   她刚刚回国,人脉积聚的并不多,也没有相熟的律师可信任,就想起了杜宇潮有个学法律的朋友,其实她心里也清楚,他们当时也绝不仅仅是朋友的关系那么简单,之前听傅敬言提起过,这小子还跟这个朋友有联系,那他们之间应该已经冰释前嫌了吧。所以,她也就没什么顾虑的给杜宇潮打了电话,可是想到毕竟他现在是有女朋友的,如果指名道姓的让他跟前女友联系,似乎并不合适,就只是说让他帮着找一个信得过的律师。要是傅敬言对她没有那层爱慕之情的话,这个事情可以让老傅去办,就不会显得为难了。   自从跟林鸢交往以来,杜宇潮就没有主动跟单如冰联系过,倒也不是有意躲闪,只不过是自己的心思都到了林鸢身上,自然而然的就忽略了旁人。他给单如冰打电话说起了自己小姨遇到的麻烦,她说她正在上海出差,明天才会回来。   “几点的航班,我去机场接你?”他客套地说。   “不用了,听说这两天北京下雪了,你开车多不方便,我坐地铁回去就行了。”单如冰也是一改往常跟他的不见外,礼貌地拒绝了。   “你跟我突然客气起来,我倒觉得有点不对劲。”其实他的意思是担心乐乐的抚养权有什么差池,就好像是当医生跟病人说回家该吃什么就吃什么的时候,就相当于判了病人的死刑一样,但他的这句话却让单如冰误会他是在跟她开玩笑。   “杜宇潮,难道我就应该像吃了火药一样冲你喷火,你才觉得有劲是吧。”   他笑了笑,将错就错地说:“这么一说话就像你了。”   “我们律师事务所楼下新开了一家川菜馆,后天晚上,我们就在那见吧,叫上乔姐一起一块商量商量。”她还是记得那样清晰,他喜欢吃辣,可听起来像是随口一说一样。   他在心中默算着排班表,那天他是白班,就答应她道:“就这么说定了。”   那家川菜馆并不难找,此时天色已接近昏黑了,杜宇潮将车停在了仅剩的一个停车位上,径直走了进去。门口的前台迎宾问他有没有预约,他说有位姓单的小姐订了位子,服务生向右边的方位指了指,说了声七号台,他顺着手指的方向就看到了已经坐在位子上的单如冰。他朝她走了过去。   这间餐厅一进门就是个敞厅,里面的装潢是古色古香的,走的是古朴风格,还称得上精致典雅只是不知道菜色会不会像装潢一样讲究。杜宇潮边走边想着,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是会用万分挑剔的眼光审视四周,这是他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习惯。   他在她对面坐下了,问了声:“来多久了?”   “刚到,看看想吃点什么?乔姐还没到么?我记得她应该也能吃辣吧。”曾经也是如此,都是她把菜单递给他让他做主吃什么,都已养成了一种习惯了,他的见多识广,让他每次选的菜都是那么的合乎口味。   “我小姨刚才打电话说她有点堵车,让咱们先吃。”他把服务生叫过来,开始边翻看着菜单,边点菜。她以前总会十分迷恋地看着他认真点菜的样子,然后什么都不用管,只要耐心等待他安排好的一切,而现在,只剩下了无限怅惘了。   “听说你又谈恋爱了?”待服务生离开之后,她问道。   “听老傅说的吧。”这个傅敬言,谈个恋爱非要弄得人尽皆知的,他在心里暗暗责怪,又问她:“那你呢?有好消息了么?”   “我现在可没功夫想这些,一堆官司等着我呢。”她打着马虎眼说。   “是你眼光太高了吧,要我说……”他刚要接着说着什么,眼睛的余光正好扫到一个熟悉的人影上,一刹那的对视后,那人匆匆转身,几乎是落荒而逃,“林鸢”,他唤着她的名字,起身立马追了上去。   ? ☆、第十九章 刻意隐瞒 各怀心事 ?  其实林鸢刚从餐厅正门进来的时候,只是觉得远处坐着的那个人穿着一件跟杜宇潮一模一样的衣服,才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结果就跟他的余光撞上了。她也没必要在看到他之后就仓皇而走,倒像是她做贼心虚躲着他一样,不过这一切在杜宇潮的眼里,就以为她在因撞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有说有笑而生他的气。   他追过去的时候,喊着她的名字,可她还是充耳不闻,继续快步朝前走着。他见这样的情形,更是加快脚步,心想着一定要解释清楚,不能徒增误会了。可跑的时候还要留心不要冲撞了来往的客人,就难免缚手缚脚的,好在经过了一番追逐之后,终是到了她身后,他伸手拽住了她的一只手臂,将她拉到自己跟前,有些焦心地问她:“林鸢,你生气了?”   “没有,我没有生气。”她极力否认,可眼睛却有些慌张的左顾右盼。   “我约单如冰出来就是商量我小姨的儿子乐乐的抚养权的事,你别多想。”他向她解释着,还担心自己说得不够明确,又在后面加了一句:“我小姨正堵车,待会儿就过来。”   “我没有多想,我真的不生气。”她言辞恳切,努力地让他相信她是真的没有误会他们。   “真的?”林鸢的大度多少有些让他不敢置信,因为他潜意识里总觉得醋意其实是跟爱意成正比的,醋味越浓,才能说得爱得越浓,她这样善体人意,倒让他觉得怪异。   “真的。”她加重了语气。一点也容不得他怀疑。   这时,许乔出现在正门的敞厅,她觉得自己的迟到已经让别人久等了,所以一下了车就仓促地赶了进来,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稍显狼狈。看到杜宇潮和林鸢在一边拉拉扯扯,就走了过去,还没来得及问清缘由,他就抢先说:“小姨,你可算来了。”仿佛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证据确凿地足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又对林鸢说:“你看,我没骗你吧。”   “那你快带着乔姐过去吧,让你朋友就这样等着多不好啊。”她朝他们摆着手,近乎催促一般。   林鸢看着他们又坐回了原先的座位上,悄悄舒了一口气,就从正门离开了。   刚刚就坐的许乔跟单如冰简单寒暄了之后,突然有种后知后觉的惊觉,对杜宇潮说:“刚才我都被你们弄蒙了,怎么都没问问林鸢吃没吃饭啊,要不你追出去问问她,她要没吃的话你就陪她吃顿饭,我跟如冰在这谈就行了。”其实她是有意找个借口支开他,以免他们之间因为自己的事情而生了嫌隙,况且她也瞧出了他从落座后就一直是如坐针毡的。   尽管如此,杜宇潮起身准备走之前还是踟蹰了一下,对单如冰欲言又止,毕竟是自己将她约了出来,如果自己贸然先走,显得失礼。   单如冰看出了他的顾虑,说:“行了杜宇潮,别磨叽了,我跟乔姐商量的事,反正你也听不懂,你赶紧走吧。”   “那我就先走了。”他几乎是小跑出了大门口。看到林鸢正在路口徘徊,便大声叫住了她,她回过头的时候,恰巧方浩此时从对面的人行横道走过来。看到了这一幕,好像一切都水落石出了一样,方才林鸢刚一看见他时的仓皇失措和跟他说话时的紧张兮兮,就都有了答案,他带着怨气对她说:“我终于知道刚才你为什么不生气了。”说罢转身又回去了。   这时方浩也走近了林鸢身边,对她说:“这附近的停车位都没有了,害得我停在了别处,走了两条街才过来。”   林鸢现在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根本没在注意听他说的话,她一面想着追过去告诉杜宇潮不是他看到的那个样子,可是又不能把方浩晾在一边,两难之下她只好先顾全方浩这边,回头找个合适的时机在跟杜宇潮解释,毕竟他现在还在气头上,而且乔姐和单如冰都在场,说起话来也不方便。   “方总,里面没有位子了,咱们找别的地方吃吧。”她低沉地对他说。   杜宇潮又回去的时候,许乔还问他:“你怎么又回来了?”可仔细看他恼羞成怒的脸,就有点后悔这么问了。   “她说她吃过了。”他声音短促地答道。   桌上的菜已基本上齐了,他拿起筷子自顾自地吃着,不说一句话,小姨跟单如冰的对话他也一句听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刚才撞见他们的画面,将心头生出的酸楚伴着桌上的饭菜一口一口地咽进了肚子里。   晚上,林鸢跟方浩的那顿饭,只能用消化不良来形容,饭后她就赶紧给杜宇潮打了电话,可是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状态,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只好先去医院碰碰运气。   还好,在急诊室看到了正在值班的老傅,她问:“你知道杜宇潮在哪里么?”   “今天晚上他应该休息啊,没去找你?”他问。   “没有,那你知道他可能去哪了么?”   “你俩闹别扭了?”心明眼亮的傅敬言一看林鸢灰心丧气的脸色就猜到了。   “恩。”她点头说道。   “你去学校篮球场找找他吧,也许他在那。”心情不好的时候,杜宇潮就会去打球,尤其是最近这两年,他们都拿打球当成了一种发泄途径。   “谢谢你啊。”杜宇潮曾带她去过他们学校,所以她是认识那地方的。   老傅猜得对,杜宇潮确实在操场上打篮球,可是他却一直不在状态,投篮的命中率连创了他自己的历史新低,水准不是一般的差,这一切都跟他的心浮气躁有关。他当然知道林鸢是绝对不会和那个方浩之间有什么事情的,可是他就是有说不出的郁闷,他甚至分不清自己郁闷的点究竟是在于看到林鸢跟方浩在一起,还是在于当林鸢看到自己和单如冰在一起时却没有像他一样的大动肝火。   他以前是有些介意感情中的不平衡的。他希望他向对方投入的爱情能够得到对方同等的回应,可照他的逻辑看,现在他和林鸢之间,显然是他爱她更多一些。可是爱情不是理性的数学问题,无法做到绝对的平均分配,如果一个人苛求一些,那么另一个就要迁就一些,一个人付出的多些,那另一个的付出就显得相对少些,爱情也不是竞技角逐,需要分出胜负输赢,计算得失成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心里在跟林鸢计较的到底是什么呢?   “还生气呢。”远处传来一个清脆斯文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来自于林鸢。   “我才没有生气。”虽是这么说,可那语气明明就是在怄气。他说话的时候并没有看她,而是继续投篮,不过这次,终于投进了。   “还说没有,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小心眼呢?”她开始试着逗他。   他打死都不会承认:“谁小心眼了?” 将球举过头顶,准备投篮。   她站在他面前,阻止他,唯唯诺诺地说:“好了好了,你不要生气啦,我保证下不为例,行不行?”她竖起三根手指,作出起誓的姿势,为了能博他一笑,还破天荒使出了斗鸡眼的杀手锏。   他放下篮球,本来还想继续板着一张脸,小惩大诫一下,可是看见她斗鸡眼的模样就不禁粲然一笑,说:“真难看。”   她见他笑了,就说:“笑了就是不生气了。我就是怕你胡思乱想,才没跟你说的。你不也是一样没跟我说约了别的姑娘么?”   他在她的脸上轻轻掐了一下,说:“你会顶嘴了是不是。”   “前段时间,我帮方总整理了一些关于西餐甜品的资料,他拿下了那个大项目之后,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要犒劳我一下,没有别的意思。他好歹算是我的上司,我总不能不给他这个面子吧。”她跟他解释了跟方浩吃饭的原委。   “林鸢,其实同事之间吃顿饭很正常,我又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我生气的也不是你跟他约在一块吃饭,而是明明被我撞见了,你还想要刻意隐瞒,倒好像你们真的有什么一样。”他总算是理清了这件事情的症结所在,原来他要的只是坦诚以待,不要欺瞒,更不要欺骗。   “那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我有个天大的事情瞒着你,你会怪我么?”她问。   “那你最好还是现在都交代出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要是被我发现了,我就真的生气了。”   她低头默然不语,十根手指在底下纠缠地搅在一起,陷入了惘然。   “你不会真有什么天大的秘密瞒着我吧?”他刚刚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她定了定神,说:“有一件事,我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你,前几天我不是跟你说我找到新住的地方了么,同住的人里就有你的那个朋友单如冰。”   他听过之后,瞪大眼睛怔了一下,她接着说:“本来我是不知道的,同住的还有另一个人,我刚搬进去时她在上海出差,昨天她回来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情。”   听林鸢这么一说,杜宇潮猛然想起来晚上吃饭的时候,单如冰好像顺口提过这件事情,只不过当时他心事重重的,就无瑕理会,他试探地问:“那我跟她的事情,你也都知道了。”   “嗯。”就算不同住一屋檐下,她也能猜出个□□分。   “可是你说的不提过去,我可没有成心瞒着你。”他撇清自己。   “我又没说你什么。如果你觉得我跟她一起住有点奇怪的话,那我再找别的地方吧。”   “算了,你就别折腾了,其实也没什么的,都是过去的事情,单如冰这人嘴是毒了点,可心不坏,你要是不觉得尴尬的话,就在那住着好了。”然后他又随便问道:“你还有什么要继续交代的事情么?”   她伸手了右手食指,说:“还有一件事情。”   “你瞒着我的事可真多啊。”他觉得这傻丫头是不是坦诚得有些过分。   “这周六就是年二十八,我准备那天回趟南浔的家,一来要祭拜一下我妈,然后陪我爸在家过年,一直到初六才回来,那这些日子我就不能陪你了。”   ? ☆、第二十章 机场相送 意外惊喜 ?  要不是林鸢提起来,杜宇潮还不曾觉察到现在已是临近年末了,他一向对于佳节之期有种难以名状的模糊感,好似越是到了狂欢团聚之日,越是能够衬托出他的孤单寂寞。所以,他不想不看不听,只有淡化了时间在他身上落下的痕迹,才能消解喧嚣留给他的感时伤怀。   时间是最公平的存在,不会随着任何人的欲望强弱而或快或慢,正如林鸢将要回家的那个星期六,无论他多不情愿,它还是会如约而至。   这天杜宇潮本该上白班,跟老傅倒换了一下,就是为了能够送她去机场。临出门的时候,还帮她将需要带的东西一一确认了一遍,像个家长对即将远行的孩子一样劳神操心,他一直觉得林鸢还停留在了高中时有些粗枝大叶的个性,但是却忽视了她这一段年深月久的磨练,也让她对生活的细节仔细了不少。一路上他没有显露出半点的不舍,相反还兴高采烈的,他知道她也有三个多月没能回家了,心情自然是归心似箭的,总不能坏了她的一腔热情。   到了机场大厅,他让她坐在连排椅上,对她说:“把你身份证给我,我给你换登机牌。”   “我的身份证上的照片好难看,我自己去就行了。”她不想让他见到她不太漂亮的一面。   “斗鸡眼的时候我都见过了,还怕让我看你身份证啊,快点给我。”他态度极其强硬,势在必行。   她扭扭捏捏地将身份证递给了他,将有照片的那一面朝下。   其实她也知道这样做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结果不出所料,他拿到手之后第一时间就翻过来打量着照片中的那个人,还露出得逞的一笑。   照片中的还是16岁时素面朝天的她,也是他初次遇见的那个她,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忧愁的姑娘。而现在,在他的眼中,她出落地更加娇俏可人,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他将她的行李办理完托运,换好登机牌之后,连同身份证一起递给她,再三嘱咐她让她收好。   准备过安检的时候,他还是将自己已经嘱托过的话又对她说了一遍:“落地之后先给我打电话,现在上海虽然没有北京冷,可是也不能不穿外套,温差变化最容易生病了,记得多喝水。坐出租车跟长途车的时候别忘了把车牌号记下来发给我,在车上别跟陌生人瞎聊天,把钱包收好,最好和证件分开放,到了南浔之后……”   “到了南浔再给你打个电话嘛,你送我来的路上不是已经说过一遍了么,怎么那么啰嗦,像个老人家一样,我又不是第一次出远门。”虽然有些不耐烦,可被一个人视作珍宝地宝贝着,也是喜滋滋的。   “我不放心你不行啊。”杜宇潮总是能把一句肉麻的话说得那样蛮横。   “那我走了啊。”她挥手向他告别。   在她即将转身的时候,他手中牵着的她的手还是不愿放开,她就像是被磁石牢牢吸住了一样又将身子转了回来,他将她紧紧拥入了怀抱,抱得那样用力,宛如要将她镶嵌在自己身体里似的。她起初也是惊诧万分,直到他的体温的炙热逐渐传递给了她时,她才如释重负。   “我又不是不会来了,才几天而已。”她亲昵地说   “别胡说八道的。”他最怕的就是她不会来了,就像几年前的她一样。   她侧着脸在他的耳边轻声耳语:“你就这么不舍得我啊。”   他没回答她的话,顿了一顿,松开了手臂对她说:“一路上多长点心眼儿,到家之后替我跟叔叔问好。”   “知道了,知道了。那我真走了啊。”   他徐徐松开牵着她的手,万分不舍的,看着她过了安检,渐渐消失在了尽头。已经好久都没有这种患得患失的心境了,大约越是在乎一个人,就越是害怕离别,尽管只是短暂的,而离别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想念。这跟两人同在一座城市时的想念是两种心绪,他们相隔一千多公里的距离,生出一种叫牵肠挂肚的东西,然后慢火温炖,让想念煲成了更浓烈的想念。   从机场回来之后,他就去了学校的图书馆,为他正准备的毕业论文搜集资料,当然,也是为了打发时间,因为等待总是熬人的。越是接近他预估她可能到达的时间,他就越是坐如针毡,手机总是打开又关上,担心错过那个报平安的电话。   几乎是心有灵犀的,他再一次打开手机时,它就震动起来,他离开了座位到了走廊中接听了电话。   “杜宇潮,我行李箱里面的东西是不是你买来放进去的?”林鸢在下了飞机,在大厅旋转的输送带上拿到自己行李的时候,发现它比之前重了不少,原本的行李箱是半空的,带着它回家也是为了在回来的时候捎些春天的衣物。一开始她还怀疑是不是拿错了箱子,于是将它打开来看才发现里面多了一个礼品盒,瞬时就明白了一定是杜宇潮趁自己不在的时候装进去的,怪不得他送她到了机场就借口要找停车位,让她先下车去大厅里面等着,他到了大厅又一直把持着行李箱不让她碰,还主动帮她换登机牌。   “那是我买给叔叔买的,又不是给你的。”他只是想买点东西聊表心意,又怕林鸢拒绝,就干脆先斩后奏。   “那这条裙子也是给我爸买的?”翻找东西的时候,她又发现一个陌生的购物袋压在下面,打开看里面有一条连衣裙,是某个欧美品牌冬季新款,上次跟杜宇潮一起吃饭的时候,路过这家店,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橱窗里穿这件裙子的模特,却因为上面的标价而却步了。   “你要是喜欢的话,送给你也行。”他轻巧的说着,嘴角多了一抹笑意。   “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她也学着他的语气,像是强买强卖一样,唇边也扬起了微笑。   中国人的新年,家家户户都是团团圆圆的,就连鬼见愁都破天荒的给了他们几个实习医生七天的假,让他们可以和家人团聚,可杜宇潮听说放假就更加意兴阑珊了。思来想去,也只有小姨许乔那里可以去坐坐。   她打开门的时候,身穿围裙,手里还拿着一根芹菜,这样的画风,倒是让杜宇潮惊讶不已,他说:“小姨,你突然从一个女强人摇身一变成为家庭主妇,我都怀疑是不是敲错门了。”   “就知道贫,你怎么来了?”许乔问。   他走进来从茶几上的果盘中拿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说:“看你孤零零一个人,我这个做外甥的,不得陪你过除夕啊。”   “是女朋友回家过年,你孤零零一个人,实在没地去了就找我来了吧。”许乔走进厨房,边摘芹菜边说:“我还以为你去你爸那了。”   他也跟了进去,说:“小姨你知道么,我现在只能靠每个月银行给我发的进款短信来提醒我,我还有个爸,再说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我要是去那,不是给人家添堵么。”   “你这是在跟我炫富呢,还是在跟我嘚瑟呢。”   “还不都一样,反正今年就由我这个外甥陪你一块度过这个难忘的春节了。”   她把刚刚摘好的芹菜递给杜宇潮,说:“那你先把芹菜洗了。”   “又没别人来,你还做什么饭呢,咱们两个随便吃吃不就得了。”他边洗芹菜边说。   “你们年轻人,都快把那些老传统丢得干干净净了,过年就该有个过年样,平时可以随便吃吃,唯独这一天马虎不得。”中国人的新年该讲究的还是要讲究着过,她手中剥着虾仁,说道。   “你这个在国外浸淫多年的人还知道老传统啊。” 他将洗好的芹菜捞出来,拿刀边切边问:“那你工作找的怎么样了?”   “在一家心理咨询中心做顾问,手续都办完了,过完年就去上班。”   “海归就是海归,就业严峻在你们这些人身上完全体现不出来。那乐乐的事呢?”他又问。   “如冰还在帮我弄,一直都没什么消息。”一说起乐乐,她就开始黯然起来。   这时,门铃又再次响起,杜宇潮放下手中的切菜刀,去客厅开门。   开门之前,他从猫眼中看到来的人竟是单如冰,不禁有些疑惑,不过那只持续了几秒钟,在他开门的一刹那,就消散了,因为他看到了久未见面的乐乐。   “哥哥。”乐乐用稚气的嗓音喊着他,开心得又蹦又跳。   他将乐乐抱了起来,在客厅里转了好几个圈圈,才放下来,然后对厨房中的许乔说:“小姨,你看谁来了?”   许乔其实早就站到了厨房门口,只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日盼夜盼的宝贝乐乐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她跑过去抱住孩子,眼泪汪汪的,发现儿子个子长高了一点,身形也瘦了一点,皮肤变黑了一点,头发也长了一点。哪怕只有微小的变化,她都能辨认出来,因为每个母亲都有一双敏锐的眼睛,长在孩子身上。   “他们同意乐乐回来了,还是你把孩子偷回来的?”杜宇潮问单如冰。   “能别质疑我职业操守行么?不过只靠我一个人的力量确实不能把乐乐带回来。”她转而对许乔说:“乔姐,那个人就在外面候着呢,他说您让他进来他才进来。”   杜宇潮立即反应出这个人是谁,他向眼前的单如冰用嘴型说出了“老傅”两个字,她闭上眼睛又睁开确认了这个答案。   “妈妈,妈妈,小叔还在外面等着呢,你就让他进来吧。”乐乐摇晃着许乔的手臂,哀求道。   许乔迟疑了一下,说:“来都来了,那就进来吧。”   ? ☆、第二十一章 放不下心 忘不了你 ?  且不论亲疏远近,单如冰相对于屋里面其他的人来说都算个局外人,嘘寒问暖之后也到了谢幕的时候,她潇洒地说:“现在你们总算是一家团聚了,我也该功成身退,回去了。”   刚要出去的时候,许乔阻止她,说:“如冰,要是你没别的事,晚上就一起年夜饭吧,乐乐能回来,我怎么都该谢谢你。”当然,除了要表示感谢,她也是为了能多留一个人在,这样一来,有傅敬言在场的气氛就能少几分不自在。不过,她倒是忘记了“前女友”的问题。   “这……”单如冰不自知地窥了一眼杜宇潮。   “小姨让你留下来,你就留下来一块吃饭呗,反正你回去不也是一个人么?”昨天送机的时候,他听林鸢说起了与她共住的单如冰准备留在北京自己过年。林鸢并没有把“单如冰”这三个字当成他们之间的敏感词汇,每次提起的时候都好像是闲话家常,云淡风轻的。   年夜饭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合作下,终于被端上了餐桌。许乔更是开了一瓶她珍藏多年的波尔多来助兴。她是红酒的爱好者,这些金贵的东西都是她回国之前打包空运过来的。   杜宇潮拿着这瓶他心念已久的红酒,端详了好久,兴奋不已地说:“小姨你可真大方,我去美国找你这么多次,你都没舍得把它拿出来。”   “我现在也想开了,留着这些都有什么用啊,及时行乐最重要。”许乔也是最近才捂出了这个道理,人都不在了,东西挥霍也罢,珍惜也罢,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小姨,我发现你最近的境界真是高深了许多。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杜宇潮正要往自己的高脚杯里倒,就被坐在旁边的老傅用手捂住了杯口。   “懂不懂规矩啊,先给长辈倒。”老傅一副教训的口吻,可说话时却跟他使着眼色,那潜台词仿佛是:“待会儿你还得送独孤冰回去呢?喝什么酒。”   杜宇潮会意后,有些不甘地也朝他挤眉弄眼,好像在说:“是你把她弄过来的,你怎么不去送?”   老傅的眼神又往许乔这边看了看,那意思是:“你就不能给我跟你小姨一个独处的机会啊,不是你说要支持我的么?”   杜宇潮想了想,确实要给他们创造一个条件,就妥协地说:“老傅说得对,应该先给小姨倒。”   他给桌上的人倒完酒之后,唯独剩下了自己还有还是个孩子的乐乐。许乔问他:“怎么不给自己倒,你不是馋了好久了么?”   “我刚想起来,一会儿得开车送单如冰回去。”   单如冰听到这话刚想回绝,却被坐在对面的老傅一个眼神顶了回去,她也是个聪明人,看出了这其中的暗藏玄机。   “哈哈,哥哥的心愿落空了。”坐在许乔身边的乐乐天真地说。   “乐乐,不许乱说话。”许乔训斥着孩子,乐乐的这句玩笑话放在平时说倒也无碍,可是在除夕这天说就好像犯了禁忌一样,毕竟在这一天还是不要说不吉利的话,尤其是小孩子的话,有些时候会准的离谱。   杜宇潮倒也不甚介意,满不在乎地连声说着童言无忌,又为了安慰有些失落的乐乐打趣跟他说:“你不是也跟哥哥一样,没有酒喝,不过喝橙汁也是一样滴。”边说边给自己和乐乐的杯子中倒着橙汁。   许乔也觉得自己有些过于紧张严苛了,本来可以一笑置之的话,她这么一责怪,倒好像真的会怎么样似的。   傅敬言此时举起酒杯,准备打个圆场,对大家说:“我提议咱们第一杯酒就敬咱们能言善辩的单大律师,把乐乐带到乔姐身边,好不好。”   众人举杯,一饮而尽后,许乔对单如冰说:“如冰,真的要感谢你给我这么大一个惊喜,为了我的事,你都没能回家过年吧。”   “乔姐,你可别这么说,我今年本来就没打算回家过年,这一回家啊,就被七大姑八大姨合起伙来催着找男朋友,与其这样,我还不如一个人在北京清静清静呢。”单如冰半真半假地这样说,也是为了抵消掉一些许乔的内疚感。   就着外界清脆猛烈,响彻云霄的炮竹声和在窗前时时闪现的绚烂五彩的烟花,这顿年夜饭吃得也是十分和睦,大家谈笑自如,觥筹交错,举杯痛饮,酣畅淋漓,到最后喝酒的人都有些微醺了。可他们不知道,一切浮华只不过是流于表面而已。   杜宇潮送单如冰回去的一路上,道路比往常要清净许多,这个外来人口占本地人口三分之一的超级大城市,一到了新年伊始,就犹如一座空城一般,而城中的人在适应了拥挤之后,却很难再适应空虚,就像被举得高高在上的人突然被摔到了地上,享受着荣耀的人忽然被人淡忘,有种莫名的忧伤。   而单如冰的忧伤则是来自于眼前这座空荡的城,让回去的路变得畅通无阻,令她坐在他身旁的时间压缩得更加短暂,似乎只能用曾经甜蜜的回忆来中和此时的忧伤,以致行到了终点的时候,她依旧沉浸在微醺的梦境中。   他想着要说点什么来提醒她已经到了她住的地方:“虽然你嘴上说根本就没打算回家过年,可是我也知道你也是为了小姨的事情耽误了回家。”   “你也知道。”她觉得这话真讽刺,头转过来,对他说:“杜宇潮,你不知道,要么就是装不知道,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因为我对你的心从来就没有放下过。”   当一切都说破的那一刻,他还是有些相顾无言,原来一直以来他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或者是她伪装得太像了,可他又能说什么呢?仿佛什么样的劝说都是错的,游移了一会儿,他说:“你今天酒喝得有点多了。”   “我今天酒是喝多了,但有些话必须要接着酒劲才有勇气说出来。刚才这一路上我就在想,要是那天我没有把那个蝴蝶发夹带在我脑袋上,我们或许还可以走得更久一点,可到底能走多久呢?”   “单……”   “你不要打断我,我只要你听我说。自从跟你分手以后,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已经彻底失去你了。哪怕你后来又交的那两个女朋友,也没有让我感觉到威胁。我一直都以为你迟早还是会选我的,只不过是你心有不甘,总想去外面的花花世界转转,没问题,我让你去,只要你还能回来。我那时就是这么觉得的,觉得你一定会回来,觉得你还是会再喜欢我的。我是不是太狂妄自大了?”她讥笑了一下自己,接着说道:“如果一个男人爱这个女人,那么他就一定会跟她说,如果他没说,那就是不爱,没有别的理由。可女人总爱幻想,他是不是不好意思说啊,他是不是觉得先说出来的人很没面子,总之女人能为男人找千百个不说的理由,却不愿相信其实理由再简单不过,他们根本就是不爱。道理大家都懂,可当自己是局中人的时候,也开始不由得爱幻想了,想当然地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了,我一直等着你对我说,等啊等,结果你却对别人说了,不过这一次,我看出你是认真的,你从来都没有用过那种眼光看过我,好像是不允许别人伤害她一分一毫一样,我突然就有一种一败涂地的感觉。”   她扬起了头,努力地让眼泪倒流回去,至少要等她心里的话全部说完,她整理着自己的心绪,将自己的头转向他,说:“再过些日子,我会搬出去的,省的再因为你们之间卿卿我我那点破事儿受刺激。我知道你已经放下我,但我可能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忘记你。”   话虽是终于都说完了,可对她来说,结束还需要一些时间。她推开车门的时候,却听到他低声说道:“如果真的非要一个人搬的话,那也应该是林鸢搬,你在这毕竟住得久了,再找个合适的地方可能没那么容易,回头我会跟她说的。”   她没有回应,下车关上车门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剩他一人在车里面惆怅迷惘,他头趴在方向盘上,一想到原来自己竟像一个刽子手一样伤透了一个人的心,却是无能为力,他就觉得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简直是罪大恶极。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手机铃声响起,是林鸢打过来的,他起身揉了揉眼睛,接听了电话。   “新年快乐。”零点钟声响起,她第一时间就打给他。   “新年快乐。”他的语气则有些勉强。   “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不太高兴啊。”她听出了异样,问道。   “林鸢,你觉得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他这问题虽突兀,可语气是不容怠慢的,她想了想答案,说:“以前,我不太喜欢看韩剧,因为总觉得里面的人物,好的人太好,坏的人又太坏。但现在,渐渐开始喜欢看了,因为只有这里面的人物是单纯的好人或者单纯的坏人,不需要猜,一看就看得出来。可放到现实生活中分辨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世上不会有绝对的好人,也不会有绝对的坏人,不,坏人还是有的,再有就是不好不坏的人。如果你问我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只能说其实我们都算是不好不坏的人。”   “不好不坏的人?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我。”听到这样的回答,他还觉得挺有意思。   “有谁没做过坏事呢?但罪恶滔天的还是少数。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坏透了。”   听到“坏透了”这三个字,他忍不住笑了出来,说:“你能坏到哪去?跟我比起来,你好得不得了。”   “有些事,你只是不知道……”她说。   “林鸢,谢谢你。”他打断了她。   “你谢我什么?”她问。   “谢谢你让我爱你。”他要感谢她,这世上有机会可以伤害他的人,欣然接受了他对她的爱。   ? ☆、第二十二章 逆流而上 在水一方 ?  乐乐在卧房已经睡着了。许乔给他掖了掖背角之后,才安心地走出来,轻轻关上房门。   傅敬言站在落地窗前,眺望着这座有些孤傲的城市,如今看来,它正遭受着冷落。   许乔走到他身边,递给了他一杯热茶,先开口说:“我听杜宇潮那小子说你为了乐乐的事都跟家里人闹掰了,还跟……你表哥打了一架。”   他喝了一口热茶,说:“他们一家人不仁不义,我教训一下那叫做替天行道。至于我爸妈那边,还能跟我有隔夜仇啊。”   “不管怎么说,还得谢谢你,今天把乐乐带过来。”许乔客气地说。   “你今天都谢了多少遍了。这事本来就是我表哥有错在先,要是真走诉讼程序的话,也许连共同抚养的可能都没了,把道理跟她们讲清了,他们也就不胡闹了。”太多的虚礼,倒让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远了,真是怀念刚认识时他们之间的口没遮拦。又静默了一阵之后,他说:“我可以有个请求么?”   “什么请求?”   “你以后能别再躲着我了么?”   她长舒了一口气,心想迟早都是要面对的,她说:“其实我也不想躲着你,可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我现在心里特别的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那就什么都不要想。我了解你现在的处境,又没逼着你一定要给我什么答复,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真实所想而已。这么长时间我都等了,难道还在乎这一时半刻么?我希望你可以没有负担地接受我对你的好,这就足够了,我不需要什么回报,你只要不拒绝就好。你说这样可以么?”   南浔古镇是众多古镇中最耐得住寂寞的一个,颇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而林鸢的家就是在这南浔古镇中沿河而住的一处青砖乌瓦的老房子。过年的时候,古镇的热闹气氛与淳朴民风更是相得益彰。家家户户在房前挂起了一排排的灯笼,到了傍晚将灯笼点亮,那红彤彤的烛光映在蜿蜒的小河上,就像是给幽深的流水披上了昏黄的帷幔,河水的潺潺流动,又让这帷幔上闪耀着灿灿的光亮。   大年初一的这一天,林鸢跟着父亲去了镇上的关师傅家里拜年。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厨师,而这位关师傅正是将他一手栽培出来的恩师。所以每年初一和师傅寿辰的时候,他都要带着女儿到恩师家里恭贺,也算是尽尽孝道。   到了初二的这一天,他们就会到街坊邻居家去拜年。父亲为人热心又诚恳,所以在邻里中人缘是极好的。   直到傍晚的时候,两人才回到家中。父亲去厨房准备晚上的饭菜,林鸢本想帮忙,却被他制止住,父亲最是疼爱女儿,从来都是让她十指不沾阳春水,却浑然不知,她早就偷偷地练就了一手好厨艺。拗不过父亲,她只好听话回到房间,收拾一下自己的衣物。   那条杜宇潮送她的裙子,她一直没舍得穿,她一向对于喜欢的东西,有些珍视得过分,觉得只有在最重要的场合穿上才算是物尽其用。她摊开这条米色的连衣裙,在镜子前比划着,简单素雅的单色,略显大气的蝙蝠袖,柔软亲肤的质地,精致的裁剪与做工,最终她还是忍不住将它穿在了身上。   她刚换上裙子,还没来及在镜子前看上一眼,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来电显示的是“帅哥”,她笑着接听了电话。   “林鸢,你干什么呢?”他问。   “我啊……”她不太想告诉他正在试他送的裙子,可又编不出其他的话,就说:“不告诉你。”   他笑了笑,又问:“我给你寄了一个快递,你收到了么?”   “没有啊。”她忽又觉得他问的这问题有点奇怪,说:“不对啊,现在快递应该都放假了吧,再说你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的?”这时,她听到了外面依稀的敲门声,就对他说:“外面有敲门的声音,难道真的是你寄的快递?你先等我一会儿,我去看一下。”   她疾步走到门口,打开大门,欣然地发现杜宇潮竟站在了门口,还装腔作势地对她说:“请问这里是林鸢小姐的家么?有份快递麻烦签收一下。”   她清了清嗓子,也配合着说道:“那我要先验收一下。”   他将手中拿着的礼盒和行李放下,摊开手臂转了一圈,说:“怎么样,完好无损,可以签收了么?”   她先笑了出来,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你怎么来我家了,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的?”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又摇了摇头,说:“真笨,你忘了是谁给你换的登机牌?”   她恍然大悟,说:“我说当时你为什么非要看我的身份证。原来早有处心积虑了是不是。”   “要不是最快只订得到今天的票,我昨天就过来找你了。”他这才留心到林鸢身上穿着他送的那条裙子,上下打量着,说:“裙子穿着还挺合适的,你看我尺寸选得没错吧。”林鸢身材高挑,裙子穿在她身上虽然好看,可他心里总觉得这衣服上似乎缺了点什么。   “也不知道你之前给多少姑娘买过衣服,所以选尺寸的经验才这么丰富。”   “怎么着啊,还吃醋了。”   “我大方的很,不像有些人那么小气。”她说“有些人”的时候还撇了一样眼前的杜宇潮。   他成心装不懂,说:“我都在门口站半天了,你还不快点尽一下地主之谊。”   “好好好。”光顾着聊天,都忘了让他进来,她将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字正腔圆地说:“来者皆是客,请屋里头坐。”   他提起刚才放在地上的礼盒和行李,跟着林鸢走了进去,边走她还边唠叨说:“你怎么又买东西了。”   “我总不能空着手来吧,再说,这是给叔叔的。”   林鸢将杜宇潮介绍给了自己的父亲,和林爸爸简单客套了几句之后,杜宇潮觉得他是个极其平易近人的人,整个人没什么架子,总是笑脸相迎的,谈吐和气魄也都是中规中矩,既不高深莫测,也不庸俗谄媚。起初他还为见林爸爸在心里暗自打着鼓,虽然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见家长,可是这第一印象也是至关重要的,不过跟林爸爸相处下来,他倒是有些多虑了。想着自己的父亲总是透着一股不怒自威的严肃,就觉得有天差地别。   因为杜宇潮的突然到访,林鸢的父亲又加了几道自己的拿手好菜,全都是南浔地道的特色美食。端上餐桌的时候,光是卖相就看得人眼花缭乱,直流口水。林鸢一道一道地向他介绍着桌上的菜:“这个绣花锦菜,这个是浔蹄,其实就是红烧蹄髈,这个是清炒菱角,这个是我爸最拿手的也是我最爱吃的椒盐旁皮鱼……”   林爸爸提着一坛酒放到了餐桌上对他说:“小杜啊,尝尝我们这的南浔酒怎么样啊?这是米酒,度数不高,多喝一点都没关系。”   “好啊,叔叔,我来倒。”他抢先一步打开酒坛子,四溢的清香就扑鼻而来,他说:“叔叔,这酒光闻起来就觉得清爽。”   “那当然了,这可是我爸亲自酿的,我们的南浔酒可是有生津开胃、清神安睡的作用。”林鸢又凑到杜宇潮耳边,悄悄说:“还能防老人痴呆。”   他逗她说:“那你要不要试试?”   “我爸不让我喝酒。” 她一直都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   “没关系的,囡囡长大了,今天喝一点是可以的。”林爸爸跟女儿说话都是温声细语的,其实他也没有特意要约束女儿,不过是因为女儿体质柔弱,喝酒容易伤身而已。   得到父亲的允许,林鸢开心地说:“真的,老爸。”父亲酿得酒,醇醇飘香,但每次她都只有闻闻的份,这次终于可以一饱口福了。   都说酒品知人品,酒量见气量,杜宇潮的酒量完全是上大学之后在老傅的熏陶下被他培养起来的,虽然在医院实习的这半年以来,他几乎没怎么喝过酒,好在米酒没什么烈性,还有一股清甜的香气,畅饮以来也是游刃有余。   吃过晚饭后,林鸢想要帮着父亲收拾碗筷,可父亲却说让她带着杜宇潮去外面的集市上转转,小杜是第一次来南浔,既然赶上过年,就要让他看看这地方难得一见的热闹,肯定跟北方是不一样的。   他们在集市上闲逛的时候,杜宇潮好奇地问林鸢:“刚才我听你爸叫你囡囡,那是你的小名么?”   “是啊。在吴语里面就是宝贝的意思。”她耐心地给他解释。   他一直觉得连名带姓的称呼显得不够亲昵,所以提议说:“那我以后也这么叫你。”   她拒绝说:“不要,我们这里的姑娘几乎个个都叫囡囡,谁知道你在叫谁啊?还是林鸢的名字好,是个想飞多高就飞多高的风筝。”   “野心可不小啊。”他举起始终握着的她的手在他们身前摇晃了一样,像是紧握住风筝线一样,向她炫耀说:“但是风筝线可在我手上,就算你飞得再高,也飞不出我的手掌心。”   她挣脱他的手掌,俏皮地做着鬼脸说:“真是不要脸。”然后欢快地跑进前面有些拥挤的集市中去了。   ? ☆、第二十三章 生日礼物 暖心一吻 ?  正月新年的第二天,集市中四处洋溢的年味正飘逸着它最浓郁的气息,仿佛是要将这气氛挥发到极致一样,各处都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杜宇潮在后面追赶着林鸢,而她也是一路瞻前顾后地慢跑,未曾逃出过他的视线。他在一家卖围巾的摊位上停下脚步,还把林鸢唤了过来,将一条红色的披肩围巾在她的脖子上松散地缠绕了一圈,满意地说:“这样搭起来,看着就喜庆多了,这条裙子的颜色太素了,过年还是穿得鲜艳一点的好。”转而又问了问摊主阿姨价钱。   摊主用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说,对他说:“这条披肩是情侣款,小伙子再买一条,成双成对嘛,阿姨算你便宜一点,一百五十块。”   大概是因为听到成双成对四个字,他心里已是心花怒放,就从钱包里毫不犹豫地掏出钱,正要递给阿姨的时候,却被林鸢拦住,只听见她跟那摊主开始讲起了当地的方言,这南方的方言对于北方人来说就跟一门外语一样,他虽听得糊里糊涂,但是看着两人的表情及动作,他大概也能猜出这对话的内容应该跟讨价还价相关。男人的精打细算总是比不上女人,再加上他向来对喜欢的东西从来不问价钱,况且这价钱对他来说已算公道了。   见两人僵持着,他劝说道:“算了林鸢,阿姨也不容易。”然后依旧将钱递给了摊主。   摊主接过钱之后,对林鸢和颜悦色地说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他猜那应该是在夸奖他,而后那摊主指着他又跟林鸢说了一句比较短的话,那发音好像是“囡儿世”,她听过之后就娇憨起来。   她将同样的一条红色围巾交叉绕在他的脖子上,他这时问她:“林鸢,‘囡儿世’是什么意思?”他极力模仿着摊主阿姨方才的发音,但听起来却是不伦不类的。   这样的发音,将她逗笑了,好像是一个外国人学着中国话,明明连汉语拼音还不会,就要妄想着学诗词歌赋一样。她打好了一个法国结,骗他说:“丑八怪的意思。”   “切,你要是不告诉我,待会我去问你爸。”他当然知道这话是假的。   “好吧,我告诉你。”与其让父亲告诉他,还不如自己说了,她招手让他凑近一些,小声对着他的耳朵说:“是女婿的意思。”   其实他有些明知故问,不过他心里头猜得是老公的意思,大概是因为今天是初二的缘故,这天也被称作是姑爷节,所以摊主才会误会他们是夫妻了吧。被这么一误会,他更是满面春风,犹如他的爱情获得了旁人的祝福一样。   他们走出了喧嚣的集市,沿着蜿蜒而上的小河,在桥边漫步,现在虽不算是灯火通明,可伴着天空星辰和两岸烛火的余晖,越往前走,倒是越有种曲径通幽的意境。他忽然联想到了《诗经》中的《蒹葭》这首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古人表达爱情的方式虽然含蓄内敛,却最是能让人动情,而那句人人都会的说“我爱你”,他倒觉得苍白无力。   这一路上,几乎都是他在诉说,她在聆听。他说起了除夕那天晚上,单如冰和老傅把乐乐带到了小姨身边,然后他们聚在一起吃了年夜饭,还把乐乐的照片给林鸢看,她说乐乐是个可人疼的孩子;他还说不知道老傅趁他送单如冰回去的时候跟小姨说了些什么,小姨终于不再躲着他了,虽然离接受他还有一段距离,可毕竟也算是往前迈进了一步;当然,对于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他思前想后,最后还是决定有所保留,跳过了单如冰对他说的那一段酒后真言。当自己成为了当事者,才能设身处地的明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真谛。也许,当天林鸢瞒着他跟方浩吃饭,也是这么想的吧,有些话说出来未必就是明智,不过更是徒增烦恼罢了。   他跟她说着说着,就聊到了自己家人身上,聊起了他一直对旁人绝口不提,甚至是至交好友老傅都觉得有点神秘的父亲。   他们在桥边的一把长椅上坐下,他安静地说道:“我好像一直都没跟你说起过我爸,不是不愿意说,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印象中的父亲一直都在各个地方奔波忙碌,小时候我很少能看到他,不见他的时候好想跟他说说话,好不容易见到之后,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之间就没什么话了。到上高一的那年,我爸再婚了,新娶的那个阿姨对我不错,应该说是有点太过殷勤周到,我觉得自己在那个家里就像是个客人一样被招待着。后来,上了大学之后,我就搬进宿舍,那个家我就再没回去过。这两年好些了,我妈忌日时,我跟我爸在她墓前总算能说上几句话了,不过也就到这个程度了,你看,我今天过生日,所有人都是不闻不问的。”   她只坐他身旁静静倾听,当他提到生日时,她大吃一惊:“今天是你生日?大年初二?”然后又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恼。自从交往之后,她也想过要问一下他的生日,可是那样做似乎就缺少了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精心策划而让他全然不知的感动。   “阳历的生日正好今年凑巧赶上了。礼物呢?”他伸手向她讨要。   “这个……”她挠挠头,吞吞吐吐地说:“我还没来得及准备,明天给你行么?”   “今天过生日哪有明天给礼物的道理?我不管,礼物呢?礼物呢?”他有些赖皮地继续讨要着。   她拿他没有办法,只能竭尽全力地想着如何快速地变出一个礼物来。不多一会儿,她想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歌,对他说:“那你认真听好了。”深呼了一口气,唱着:“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的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义。”   她虽是哼唱着旋律,可句句歌词更像是她内心深处想要对他说的话,曲调是个很美妙的产物,它能让一个对待爱情内敛的人坦荡地将暧昧的情话表达出来。   他听着她的歌声,鼻子微微发酸了,从小到大,他都觉得自己是个被遗忘的人,所以他才用桀骜不驯,飞扬跋扈的个性来向别人宣告他的存在,可无论得到多少人的关注,他还是觉得孤独,原来他仅仅只是想要被他在乎的人在乎而已,林鸢是如此,父亲也是如此。   她的歌声停止了,可他还是意犹未尽的样子,他捏了捏鼻子,故作轻松地说:“唱完了?”   她说:“对啊。”   “你刚刚只唱了一段,第二段呢?”   “还有第二段呢?我听的那个版本就是这样唱的。”她疑惑地问道,那样子好像是真的不知道一样。   “那当然了。”   “那你唱给我听听。”她鼓动他说。   “我过生日,凭什么让我给你唱歌,再说,这么唱多傻啊。”他以为她在给他设圈套,他才不上这个当。   她低头地自言自语了一句:“爱唱不唱。”   可他盘算的计划还没有得逞,他说:“半首歌怎么行,一点诚意都没有,这个礼物不算数,快点再想一个。”他指了指自己的手表,说:“就快到十二点了。”他站起身,走到了离长椅不远的桥边,俯瞰桥下流动的河水,还泛着点点星光。   她也站起来,走过去,开门见山地问他:“那你说,你想要什么?”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她瞪圆眼睛看着他,好像在说:“我怎么知道。”   他郁闷地叹了口气,用左手食指轻轻点着自己的唇。   她抿了抿嘴唇,羞红着脸,转了转眼珠,说:“那你闭上眼睛。”   照她说的,他含笑闭上了眼睛。   她忐忑地环顾四周,好像要做一件坏事一样,其实这个时间,周围早已是空空荡荡,她见四下无人,便渐渐靠近他,也微闭起了眼睛,用余光探寻着他的唇的所在,一点一点,用自己的唇缓缓接近他的唇,才刚一触碰,便缩了回来。她刚要转身逃跑,却被他牢牢抓紧,好像他早就摸清了她的路数,算准时机,守株待兔一般,将她逮个正着。他睁开眼睛对她说:“林鸢,你这叫敷衍了事知道么?”   她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还没等她回过神,他的唇已经朝着她的唇碾压过来,没有任何预兆的,她的腰被他牢牢锁住,她的唇毫无防备的被他攫住,而后是温柔的侵袭。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那颗有些麻麻酥酥的心,噗通噗通的加速悸动。她的唇从初时的惶恐到而后的从容,最后是安然接受着,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吻,来自她深爱了许久的那个人。   那一天的晚上,他们都做了个很美很美的梦。   ? ☆、第二十四章 如此幸运 遇见了你 ?  林鸢的家算是古镇中的老房子,有着旧时房屋的格局,空置的房间居多,却都有了经年累月的痕迹。趁林鸢和杜宇潮晚上逛街的功夫,林爸爸就已将一间闲置已久的房间打扫出来,经他妙手一挥,现在也算是有了生气。   昨晚回去的时候,林鸢跟杜宇潮说今早要带他到古镇的景区中转转,所以,今天他一早就已梳洗停当,还换上一套轻巧便利的衣服,他喜欢此时南方的气候,不像北方还要穿得那么臃肿。正在整理着装的时候,林鸢的父亲当当敲着他的房门,那声音听起来火急火燎的。   他打开门,说:“叔叔,有什么事情么?”   “小杜啊,你快看看怎么回事,我叫囡囡的房门,她怎么都不开啊。”林爸爸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安抚着林爸爸,说:“叔叔,您别担心,也许我们昨天晚上回来的太晚了,她还没睡醒。”他觉得老人有些过度紧张了。   “你不知道,囡囡平时睡觉很轻的,不可能这么大动静她都听不见。”   他一听这话,也有些担忧起来,说:“那我跟您过去看看。”   他们来到林鸢的房门口,她的房门是反锁的,一开始杜宇潮只是细碎地敲着,轻声呼唤着林鸢的名字,房间里没有反应,后来他敲门时又用了些力气,喊她的声音也抬高了些,仍旧是没有反应。他给林鸢的手机打着电话,希望可以借铃声的声响让她醒过来。   电话越是无人接听,他的心就越是慌乱,可他此时必须镇定。这几声嘟嘟的长响,他觉得没有比这更漫长的等待了。   “杜宇潮。”她终于接听了电话,可声音是单薄脆弱的,她说:“我觉得我好像是发烧了。”   “那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能把房门打开么?”他问,以一个医生的角度。   “我现在勉强能坐起来,但是两脚发软,没有力气,头还特别疼。哎呀,我是不是快死了?”她断断续续地说。   “别没事儿净瞎想,你在里面等着我。”他让她放宽心,只要有他在,她什么都不必担心。   他挂了电话,对林爸爸说:“叔叔,林鸢房间的备用钥匙拿过来,她应该是生病了。”   他没料到,得到的答案居然是否定的。他也没时间纠结这个问题,又说:“那就只能把门撬开了,麻烦您拿个锤子过来。”   他用锤子狠狠砸着门上的锁,房门打开后他冲进去,只见林鸢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身上还盖着厚厚的被子。晚上睡觉时她觉得浑身发冷,每次她都是多盖些被子捂一宿的汗就会好起来,可这一回好像是于事无补。他先摸了摸她的额头,有些滚烫,他又将左手按在了她的颈部动脉上,眼睛盯着右手的手表默数着她的心率。由始至终他都是沉着应对。   测完心率,他趴在她床边,柔声问道:“还有哪儿不舒服? ”   “后背……很痒。”她羞涩地说。   “你转过去,我看看。”言语间并未夹杂丝毫的动机不纯,他现在只想诊断出她的病因,简单而纯粹,亦不觉得这样的要求有何不妥。   “别……”含在嘴里的话,她觉得难以启齿。   男女有别,他看懂了她的顾虑,可他却轻松调侃道:“林鸢,你跟我还害什么臊啊。”   是啊,他就算不是个医生,单凭这层恋人的关系,她有什么可害臊的?可是,她还是有些畏怯地皱着眉头。   “林鸢,我只想看看你后背为什么发痒,你相信我,可以么?”他用澄澈的眸子让她信赖,他不会有任何的杂念。   最终,她翻过身,他掀开她的衣服,只是掀起了一小块,就看到她的背上星星点点分布着片状红斑,他微蹙了一下眉,复又将她的衣服盖上,问她:“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痒的?”   她将身子翻回来,说:“昨天晚上咱们逛集市的时候,只是觉得有一点点痒,所以就没太当回事。”   他想起昨晚他们一起用餐的一幕,差不多已经心中有数了,不过还需向她再证实一下:“昨天你是第一次喝酒对吧。”   她点了点头。   他拿了一件外套给林鸢穿上,然后背对着她坐在床上,说:“走,我背你去医院,你发高烧,得先输液。”林鸢吃力地攀上他后背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林鸢身上的热度。   他背着她走到门口,才发现林爸爸一直不寒而栗地站在门外。   他想也许是老人有些受惊,这样的情况他在医院见得多了,于是并未多想,他对林爸爸说:“叔叔,林鸢没什么大事,应该是酒精过敏,这附近有医院么?”   林爸爸说:“附近只有家诊所,走路的功夫就能到,医院离得就稍微有点远了。”   “诊所也行,叔叔,您带路吧。”有他这个医生在,总不能还舍近求远吧。   他话音刚落,林爸爸却伸手挡住他,说:“还是我来背囡囡吧。”那语气显然不是客气的套话,而是他要执意而为之。   诊所的张大夫和护士小杨是夫妻俩,初二他跟着小杨回了江北的娘家,现在只剩下药房的小陈值班,开药拿药他还算可以应付,可是输液这个技术活平时都是护士来做,他可不在行。杜宇潮跟他说了些对症的药物,让他只要拿过来就好,剩下的都交给自己,这里的医疗条件虽然比不上医院,好在他需要的都应该是基本的配备。   他亲自为她配液、消毒、静脉滴注、最后在输液器上调整滴速。整个过程都娴熟有序,而且滴注时也是一针见血,林鸢忍不住打趣地问道:“杜医生,连护士的活你都会干啊?”   “趁杜医生现在手还没生,功夫还在,你就偷着乐吧。”最初的实习轮转,那时的他还初出茅庐,认为技多不压身,所以也跟着较有年资的护士积累了不少注射方面的经验。   “本想带你去景区里看看,这下也泡汤了。”她半靠在病床上,有些惋惜地说道。   他拉了把椅子坐到她床边,说:“反正以后机会多得是,这次不行,那就下次呗。”   林爸爸见林鸢的病情有了好转,气色也恢复了不少,就跟他们说自己先回去做早饭等着他们回来,其实是想留给他们一些独处的空间。   杜宇潮见林爸爸已经走远,憋了好久的话终于可以对林鸢说:“我一开始觉得你爸挺和善的,可是刚才他非要让我把你放下,亲自背着你过来,你是不知道,他当时看我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他努力得在脑中搜索着恰到的词汇去形容那个眼神,最后他说:“情敌。”   听到这两个字时,林鸢心中一凛,不过她很快不动声色地平静下来,说:“都说女儿就是父亲上辈子的小情人,你抢了他上辈子的情人,他当然把你到敌人看了。”   他回忆着那个令人生怖的眼神,窃喜地说:“幸亏你爸当时没看到我在你房里掀你衣服,要不然他还不把我当流氓就地正法了呀。”   “我告诉你,不许嘲笑我爸,他可是这辈子对我最重要的人,也是我现在唯一的亲人了。虽然他为人有时古板了一些,但是他做任何事情都是在为我着想,怕我会受委屈。”这些年父女的相依为命,他们之间的亲情浓重而深沉,不管在别人眼中父亲的举动就算再古怪,她都觉得是理当如此。   “看出来了,你爸这么疼你,你说将来你做了我媳妇儿,你爸肯定特别舍不得。”   “谁要当你媳妇儿啊?”她装糊涂。   “照你爸这种因循守旧的思想,你的嘴让我亲了,身子又让我看了,不得把你以身相许,给我当媳妇啊。”他骄傲自信地说。   “你胡言乱语什么啊。什么亲……什么看的。”她的脸涨得红彤彤的,声音越来越细微。   “傻丫头,还嘴硬,难不成你还想赖账啊。”那话好像是她占了他便宜似的。   “你还说。”她用没有输液的那只手拍打过去,边打边恼羞成怒地斥他不要脸。他连连闪躲,最后因为担忧她动作过大而牵连到正在输液的那只手,便讨饶说:“好好好,我不说了,你快躺好,别瞎动了。”   他把她的双手重新安置好,扶着她躺下跟她说:“林鸢,你要是累了,就睡一觉,我在这盯着吊瓶。”   “杜宇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凝望着他,问道。   “傻瓜。”他轻轻弹了一下她的额头,对她说:“你是我媳妇儿,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你要是能再早点儿对我这么好,该多好啊。”她的神情是怅然若失的,说完之后又懊悔自己是不是奢求的太多了,上天赐予了她这般好的人,过往的苦难是不是可以就此抵消了?   他先是开玩笑一说:“你还真够贪心的。”而后他又神情对望着她:“不过我愿意用以后更长的时间来对你好。你刚才说你爸现在是你唯一的亲人,你可不可以也把我当成是你的亲人。”   她仔细倾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眼眶不自觉地湿润了,无法抑制地,泪珠顺着眼角滑落,滴到了枕头上。   “你怎么哭了?傻丫头。”他为她揩去她眼边的泪。   她也用手轻拭了一下脸颊,喜极而泣地说:“我就是在想,我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样的好事情,才会这么走运遇到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你。”   而你遇到我,可否算是你的不幸?她默默祈祷,希望命运不要这般残酷。   ? ☆、第二十五章 巧言试探 心有希冀 ?  南浔古镇的名声虽不在外,却有着难得的优雅和大气,它的从容和低调,是渗在骨子里的,要细细品味方能领略,就像是新酿制出的一坛酒,只有经过了年深月久的等待,那馥郁的醇香才会得人赏识。   这是杜宇潮在离开南浔之后,对这个依山傍水的水乡小镇,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的原因,他对南浔竟有些依依不舍起来,还好他现在坐在高铁上,可以靠在窗边眺望着飞速远去的风景,让这种离别不会显得太过匆忙,还好有她在他身边,这样难忘的旅程即使快要结束,也不会有太多的感伤。当然,没有选择坐飞机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他得了重感冒。   “阿嚏”他的喷嚏声,终于将头搭在他肩上正在小憩的林鸢弄醒了。不知为什么,只要是一坐在长途的交通工具上,她总会特别的嗜睡。   林鸢揉了揉惺忪的眼眸,然后敲了敲自己的头,负疚地说道:“哎呀,我怎么睡着了,你是病人,我应该照顾你的。” 她从包里拿出了纸巾递给他。   他接过,擤了擤鼻子,然后委屈地说道:“还是算了吧,你连个导游都当不好,还想照顾人?” 他们在南浔的这几天,偏偏是林鸢的病刚好,杜宇潮又倒下了,原本计划要带他去的地方一个都没去成,所以今天他们启程回北京时,她才会对他说要当他的导游,带他来湖州。   “怎么当不好了,不是带你来湖州了么?”她继续强词夺理。   “湖州火车站啊。”他道出了真相,不知道究竟是谈恋爱拉低了他的智商,还是重感冒让他头脑不清,他真的以为林鸢要带他到火车站所在的吴兴区逛一逛,却没想到她所说的湖州指的就是湖州火车站,他们要在这里乘坐高铁回北京。   她突然发现杜宇潮除了狂妄以外,还有如此天真的一面。她因为他上了她的当而窃笑了一下,而后她又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对他说:“那我将功补过行了吧,我把我的肩膀借给你,你靠在这睡一觉。”   他转过头靠在窗上,说:“我在这眯一会就行了,你还是安静一会儿吧。”   她沮丧的“噢”了一声,觉得他是嫌她太吵了,才不让她讲话。   他又用左手强行将她的头揽了过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说:“我是怕把感冒传给你。”   到了北京以后的日子,杜宇潮除了要在医院继续实习以外,还要着手硕士毕业论文的初稿设计,其不可开交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上半年,且不说曾答应过单如冰要给林鸢另找房子,就算是跟她约会的时间也都是从指缝里面硬挤出来的,好在后来单如冰又给他发了条短信,上面写着女人酒后说的话,男人最好还是不要当真。他才松懈下来,觉得这事勉强算是过去了。   日子过得相当飞快,一转眼就出了正月。这是一个周末的午后,此时已临近春分,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时节,冬日的严寒已经逝去,人们不必瑟缩在厚重的羽绒服里,而是可以换上薄一点的外套,享受着温暖和煦的日光。林鸢刚刚下了早班,在酒店敞厅的沙发上静静等待着,只是没想到见到杜宇潮的时候,他的身边还多了一个“小电灯泡”。   她走过去蹲下身,摸了摸孩子的头,爱抚地说:“你就是乐乐吧。”她从杜宇潮的手机中见过乐乐的照片,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你就是林鸢姐姐吧。”乐乐学着她说话时的句式和语气,像个小大人一样地说:“哥哥常在我面前提起你,说你是他媳妇儿,我觉得姐姐比照片里更漂亮。”   她站起身瞥了一眼杜宇潮,问他:“是不是你教孩子这样说的?”   他作无辜状,说:“绝对没有的事,乐乐的嘴一直就像涂了蜜一样,这一点……”他凑到她的耳边悄悄说:“像我小姨。”   她不屑地笑了一下。复又蹲下盯着孩子的眼睛说:“乐乐的眼睛像妈妈,长长的睫毛,也很漂亮。”   “那当然,乐乐长相的这部分基因追根溯源都是遗传自我们的姥爷。你不觉得我们两个的眼睛也很像么?”他也蹲下身,头紧挨着乐乐,两人一起默契地忽闪着他们的大眼睛。   杜宇潮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炫耀自己长相的机会,不过他们的眼睛确实有几分像,都是干净明亮的,仿佛那里面不掺任何杂质,遥想当初她这不就是被这双眼睛深深吸引的么?   可是她才不要承认这些,而是泼了一盆冷水说:“当着乐乐的面,你就不能谦虚一点,以身作则啊。”她站起身,领着乐乐的一只手朝门外走了,他也赶紧追了上来,牵起了乐乐的另一只手。   方浩此时正巧在大厅中经过,看到三人手牵手的背影,和谐得就像是一家人一样。他摇着头不免感慨,当初将林鸢带到北京,的确有追求她的意图,现在看来,却是无心插柳地为他人做了嫁衣。   林鸢和乐乐并排坐在了车的后面,待杜宇潮启动车子之后,她问道:“我们要去哪里啊?”   “我小姨给乐乐报了一个绘画班,她下午临时有个会要开,就让我先送乐乐过去,等会议开完了她再过去接乐乐。”他边开车边说。   杜宇潮本来计划着将乐乐送到绘画班之后,再跟林鸢就近找个地方吃饭,可等他们到了那里,才知道这个绘画班其实是个亲子课程,上课的时候分为里外两间教室,用透明的玻璃窗隔开,孩子在里面跟老师学画画,家长在外面则是接受一些关于儿童教育的辅导,而这一课大致讲的内容是如何根据孩子的绘画分析出他们的内心世界。   老师在讲台上口若悬河地讲着,一阵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场的每个家长都不住的抬头、低头耐心地抄着笔记,除了他们两个,有些无所适从地坐在这群家长中间,显得格格不入。他坐在她的旁边,就像是高中时正在上课的他们,他不着痕迹地看看她,她感受到灼热的目光,转向他,但这一次,他不再若无其事的避闪,而是肆无忌惮地迎上她的视线,倒把她看地有些难为情起来,那张娇羞的脸,让他称心一笑。   坐在林鸢旁边的是一个大约三十岁出头的俏丽女人,她看着身旁这个年轻少妇右手托腮坐着,误以为她可能是忘记带纸和笔,就热心的将自己多余的借给了她,然后低声对她说:“这个老师讲得很不错的,你跟孩子的爸是第一天来上课吧,你们可真年轻,这个借给你。”她敲了敲放在她桌上的纸跟笔。   林鸢听得一愣,还没等她解释,那个女人又埋头继续奋笔疾书起来。林鸢看着眼前的纸和笔,只好尴尬的一笑。这个家长并不是今天第一个误会他们是夫妻的人,刚刚带乐乐进来上课的时候,老师也是错认他们是乐乐的爸妈,谁让乐乐跟杜宇潮长了一双那样相似的眼睛,她若不是知道内情,肯定也会这么认为。   坐在另一侧的杜宇潮也忍不住偷笑着,他靠近林鸢身边,对她轻声劝说道:“别浪费了人家的一番好意,反正这些早晚都是要学的,你就当是为将来积累经验嘛。”   她微微一怔,然后拿起笔埋头抄写着笔记,只是为了掩盖她此时内心的慌乱不安,但是这一切在杜宇潮看来,不过只是羞怯而已。   中间的休息时候,里面的孩子还在专心致志的画画,林鸢伏在透明的玻璃窗子上怡然自得地看着这群纯真的孩子,对杜宇潮说:“你看他们才那么小,就开始培养艺术细胞了,我像他们这么小的时候,还在地上玩泥巴呢。”   “我也觉得现在的孩子负担太重了,如果将来我们有了孩子,我可不会给他这么大的压力。”他随口说起了他们未来必然会存在的孩子,并不是早有预谋的,而是顺其自然而已。这是他第一次跟她提起“孩子”这个字眼,说起的时候他脸上的神情是难掩幸福的,他看着玻璃窗里头的孩子,也开始幻想着他们孩子的模样,他比较喜欢女孩子,他希望白皙的皮肤要像妈妈,眼睛最好还是像他,她从小要留长头发,他可以学着给她编辫子……   林鸢将他的真情流露尽收眼底,她实在不愿亲手扼杀他对未来这份美好的遐想,可是,总有那么一天,那些憧憬的梦终将会破灭,那些希冀的不过都是妄想而已。   “杜宇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老实的回答我。”她用郑重的眼神看着他说。   “你问吧。”他说。   她顿了顿,说:“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孩子?”   “被你看出来了。小姨生乐乐的时候,我去产房看他,刚出生的小孩只有那么一点大。”他用双手比划着一个距离,接着说:“而且就知道攥着拳头哭,小姨让我抱抱他,其实那个时候我都不知道怎么样抱孩子,但是当时我记得我一抱起他,他就不哭了,那种感觉太神奇了。”   “那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不想要孩子,你能接受么?”她委婉说道。   “我也没说让你现在就生孩子啊。”他将她的话理解成了“现在不想要孩子”,他继续说:“等到我们都做好了当父母的准备,再要也不迟啊,我们现在还这么年轻,谈孩子的事的确是早了点。”   被他这么一回答,好像对她事先演练的对白形成了一种干扰,她竟一时语塞:“不是,我的意思是……”她剩下话被老师召唤上课的声音遏制住,淹没在了空气中。   “林鸢,我觉得我们俩的步伐又迈出了一个新高度。”坐上座位后,他有些骄傲地在她耳边说。   “什么?”她没弄明白他的意思。   “你都开始跟我聊孩子的事了。”他们感情中每一个小小的突破,他都是欣喜若狂,大概快乐会蒙蔽人的双眼,他看不出来她此时眼底潜藏的深邃的幽暗。   ? ☆、第二十六章 不速之客 突然出现 ?  乐乐在绘画课上画了一幅画,送给了杜宇潮,是一男一女手牵手的背影,乐乐说左边的是哥哥,右边的是林鸢姐姐。晚上在宿舍的时候,他又将这幅画拿出来仔细端详着,他实在佩服孩子的想象力,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他都瞧不出那些抽象的线条跟自己和林鸢究竟有什么关系?他也曾问过林鸢这个问题,她告诉他,永远都不要妄想用一个大人的眼光就可以参透孩子的世界,他们的内心虽小,却并不细微。   无论怎样,他希望画中的寓言能够应验。   “又在发愣,我发现你最近分泌出的多巴胺都快泛滥成灾了。”老傅趁他心智神游时,抽出杜宇潮手中的画,话里有话地说:“看样子这趟南浔之旅,收货颇丰吧。”话音结尾处,他隐晦的一笑。   他又将那副画从老傅手中抢了过来,放进了抽屉中,说:“你这才刚消停没几天,满血复活之后就立马把八卦的爪牙波及到我身上了。”   “什么叫八卦啊,这叫兄弟间的关怀,一点都不解人间真情。”老傅抽出一把椅子往他旁边一坐,接着满怀兴致地说:“说说吧,你跟林鸢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   “那你先说说看,你跟我小姨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跟老傅同寝多年,这点套话的招数他还不能破解?   “哥们我的元气刚刚恢复了一点,你就别在我伤口上撒盐了。”老傅起身往床上双臂张开的一仰,俯瞰有点像是耶稣的十字架。   杜宇潮听得百思不解起来,他问:“我小姨不是不躲着你了么?”不排斥难道不是接受的开始么?   “说起来真是心酸啊。” 老傅有些心灰意败地说道。他的记忆开始漂浮到了除夕的那天晚上。   原本许乔当时的心绪一直的混沌的,只不过是随着老傅低到尘埃里的表白,才逐渐清晰起来,很多事情都不是拖泥带水就可以蒙混过去的,它只会让人在漩涡中陷得更深,该说的还是要说清楚:“老实说,我对你还是有些好感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不是简单的有好感而已,它包含了太多的因素,你可能会在一生当中遇到很多有好感的人,但真正能在一起的就少之又少了。我们之间的问题不仅仅是年龄,还有我们这层特殊的关系,如果我接受了你,将来我总要面对你的家人,我总要考虑他们如何看待我,牵涉到这些世俗的问题,你觉得你的痴心一片它还浪漫么?咱们总不能真的找片荒岛过日子吧。对我而言,爱情早就不是飞蛾扑火,它到了最后就跟生活融在了一起,成为柴米油盐的一部分。与其说我不想让你背负太多,倒不如说我这个年龄的女人再也经不起折腾了。你应该去谈场轻轻松松的恋爱,总好过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我小姨真是这么说的,那她可比你理智多了。”杜宇潮听过老傅的叙述之后,其实是赞同小姨的观点的,爱情本身就是易耗品,太过崎岖的路只会让它更容易消耗殆尽,最后留下的只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壳。   “你小姨最后还说了一句,她说有些人远远的看,她就是皎洁的白月光,离近了看,她就成了多余的饭渣滓。她希望我们都是彼此的白月光。”说着说着,老傅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有些颓丧的意味。   “老傅,别灰心。”杜宇潮总得说些鼓舞人心的话,他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说:“你的终身大事以后就包在哥们我的身上了。”   “算了,你别挡了我的桃花运我就谢天谢地了。”老傅从床上倏地坐起来,像是身受重伤的战士忽然满血复活一样,他说道:“要不你赶紧结婚得了,一来让那些追随你的狂蜂浪蝶死了这份心,二来也让哥们我粘粘喜气啊。”   提到结婚,他还真的仔细考虑过:“我还真想抓紧把结婚这事给办了,不能再拖了。”爱她就把她娶回家,他愿意亲身实践这一辈子的承诺。   可他的急不可耐让老傅有了误解:“你不会是要奉子成婚吧。”   “滚一边去。我们俩什么事都还没有呢。”他极力否认,好像是受到了污蔑一样。   “那就更不对了。你俩都这么长时间了,还阳春白雪呢?杜宇潮,这不是你风格啊。”以老傅对杜宇潮的了解,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   “你说话这么肤浅呢,我这叫尊重,懂么?”从一开始的交往,他就知道林鸢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姑娘,在他生日的那天,她将初吻给了他,那么最美好的事情当然要留到最美好的夜晚。   “士别这么多天,还当刮目相看啊,这话能从你这个情场浪子嘴里说出来,真是不容易。要我说,林鸢才是真厉害。”老傅一语道破,再高尚的词语,都是掩饰真相的借口,只有对的那个人的出现,才能让他甘愿约束自己。   这个世界有时很大,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人却鲜少能够偶遇;这个世界有时又很小,即便是偶遇这种小概率事件也有发生的可能。在医院偶遇高中老同学的时候,杜宇潮算了算,他们已经有七年多未见了。   他迎面走来的那一刻,杜宇潮还是稍微迟疑了一下,相貌上的变化只是微小的,眉眼口鼻还是他印象中的那个样子,只是略微饱经风霜了些,变化比较大的是他的体型,比高中时消瘦了不少,可以用形销骨立来形容,如果只看背影,他是无论如何也联想不到这会是同一个人的。   “章大森。”杜宇潮喊出了他的名字,尽管叫住他时也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那人停住,转过身,循着声音来源,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能未经思量地将他的名字脱口而出:“杜宇潮。”若不是他刚才心思在外,也许相遇的时候应该是他先认出他来,毕竟,还是杜宇潮这个曾经的校园风云人物的识别度更高些。   “真的是你,我还担心认错人了呢。”杜宇潮拍了拍老同学的肩膀,说道。   章大森憨厚地笑着说:“你的模样可还是没变。”   杜宇潮看他的外衣上沾染了一大片血痕,就指着说:“你这是……”   “我们工地上的一个工人摔伤了,大概是送他过来的时候沾上的。”   他们虽是高中同学,可是却没有很深的交情,再加上上学时章大森总是有意无意地用虎视眈眈的眼神看着林鸢,他就对他更没什么好感,还有点厌恶,高中毕业的时候,只听说了他上了一所不太入流的大学,之后就再没有联系了。他知道章大森的父亲是靠房地产起家的,估计就是靠着这层裙带关系当上了工程师。   经过简短的叙旧之后,杜宇潮倒是对这位老同学改观了不少,觉得自己高中时对他的看法简直幼稚,这也可能跟岁月有关,它就像一个沙漏,筛出了曾经无关紧要的偏见,从而让曾经的同窗之情更多地沉淀下来。他说踏入社会的这几年,也没少被现实挫伤了锐气,细问才知道两年前他的家里也是起了变故,对于世态炎凉他也算深有体会,突然瘦下来不过是被生活所累罢了。所谓树倒猢狲散,即使父亲的朋友愿意给他安置一份工作,可仍旧是寄人篱下,惶惶度日。难怪杜宇潮在他身上看不出富家子的气派和骄纵,言谈间也是谦逊憨实的。   “你这身衣服出去也不方便,要不你跟我回宿舍,我借给你件外衣你先换上。”好歹是同学一场,这对于杜宇潮来说是件举手之劳的事情。   章大森推辞了一下,却始终拗不过杜宇潮的执着。   杜宇潮带着章大森回了宿舍,看到林鸢低头倚着走廊无聊地等在门口的时候才蓦地想起她今早打电话过来,说晚上去他宿舍要告诉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走过去,手臂在她的眼前晃了晃,她抬起头冲他傻笑了一下。   他又说:“林鸢,章大森你还认得出来么?咱们的高中同学,坐在你前面的那个。”   她的视线飘过站在他斜后方的那个身影,虽然体型与多年前判若两人,但那双粗鄙的眸子,就像是刻在心中的刺,她永生都不会忘记。她身子僵硬的站在原地,努力克制着自己内心的恐惧,但她的目光还是透露出惊恐,死死地盯着那摊在他衣服上扩散开来的血红。   杜宇潮乍然反应出林鸢晕血的事情,他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章大森的前面,阻截住林鸢的视野,柔声唤着她的名字。   她极力掩盖住自己微颤着的声音,说:“我有点不舒服,那件事情改天再跟你说。”   他拉住她的手臂,说:“我送你回去吧。”   她心头一凛,奋力摆脱他握住自己的手,冷淡地说:“不用了。”   然后就径直朝外狂奔了出去。   他实在放心不下,简略地跟章大森解释说这是林鸢的晕血反应,让他稍微等他一会儿,随即跟着追了出去。   这一路跑出去没多远,杜宇潮在林鸢后面边追边叫着她的名字,可她却依旧向前跑,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赶上她,伸手想要拽住她,她有些避闪不及,被脚下的台阶绊倒,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双手撑地的时候擦破了皮,两只手掌慢慢渗出血来,那疼痛火辣辣的,像被生吞活剥一样。   他将她搀扶起来,急切地问道:“摔疼了没有?把手给我看看。”   他刚一触碰到她的手,却被她疾言厉色地斥道:“你走开!”   ? ☆、第二十七章 千言万语 诉出隐情 ?  林鸢过激的反抗,让杜宇潮将自己的手迅速缩了回来,就像被电流重重回弹了一下。她如此的异乎寻常,他还是头一回遇到,他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直到林鸢淹没在人群中良久,他还是依旧呆滞地站立在原地。   最后他掏出手机给林鸢发了条短信:到了住的地方回复我一下。   待他回到宿舍时,已不见章大森的踪影,估计他也是因为出现这样的状况,怎么也算与自己身上的血渍有关,不免觉得歉疚才会走的。   时间对他来说是难忍的煎熬,每分每秒都要将他吞噬。焦灼地等候,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他想了想,还是拨了她的号码,预料中的是关机的提示。   他是无辜的替罪羊,就这样无缘无故地蒙受着冷战对待,可他当下更加忧心的是林鸢刚刚摔的那一跤严不严重,有没有安全地回到住处,至于其他,他暂时无心顾及。   他又给单如冰打了电话,虽然他深知这是无奈之举。   “喂。”电话接通,单如冰的声音波澜不兴。   “单如冰。”他有过一丝的迟疑要不要先寒暄两句,还是算了,这个时候越是刻意就越显拘泥,结果他还是直截了当地问:“林鸢有没有回去?”   她也没有过多的赘述,简单而干脆地回答:“她刚回来。”她不只刚回来,还一进门就将自己锁在屋里,自从跟林鸢合住以来,虽然她们之间交流的并不算多,可她也知道她向来斯文温顺,该有的客气话林鸢是不会缺的,像这样的焦躁不安还是第一次见,以她的经验,这大概是跟争吵有关。当然,这些臆测的内容,单如冰是守口如瓶,她不愿理会旁人的闲事,说多了只会显得自己轻贱。   他迫切想要知道得更多,话却哽在喉中,她既没有多说,他也不便再多问,于是他说了句知道了,道声谢后就挂了电话。   不论怎样,得知她的平安无事,他的心总归是安定了。   半夜很晚的时候,仍是未眠的林鸢打开手机给杜宇潮回复了一条短信:我把你吓到了吧,我当时只是有些害怕,现在没事了,晚安。   没过多久,他回复了她四个字:晚安,好梦。   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怎么会遇上他呢?偌大的一个城市,避之唯恐不及的人竟然就赫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原本以为早已逝去的记忆又如惊涛骇浪般袭击而来,她咬着牙挨过的痛苦日子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推回到了原点。那个风雨飘摇的夜,那段苦不堪言的痛,那抹毛骨悚然的笑,摧毁了她才刚刚盖好的那座空中花园,崩塌的碎石击落一地,让修筑好的心墙又支离破碎,她不明白,命运为何连内心一时的宁静都吝啬于给她?   之后的这些天,杜宇潮过得忧心忡忡,自从那日一别,他跟林鸢之间仿佛是生出了隔膜一样,他说要去酒店接她下班,她托词她很忙,让他不要过来,就连平时没完没了的通话,也变得短暂了,总是在刚刚开始时她就没了聊天的兴致,处处敷衍之后就草草结束。总是这样耗下去也无济于事,他决定要找个时间跟林鸢好好谈谈,他们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要治他的罪,也要让他弄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吧。   这一天傍晚,忽然下起了自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雨,古人云春雨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可半靠在床上看书的他,瞟了一眼拍打在窗户上的滴滴雨痕,胡乱的翻了几页手捧着的书,忽然被一阵莫名的心绪不宁袭扰着,总觉得窗外淅淅沥沥下着的春雨似乎可以在他的世界里卷集乌云狂风,击起千层巨浪。   蓬蓬勃勃地敲门声,杜宇潮放下书,下床打开门,只见林鸢披散着长发,雨水正从她乌黑的发丝中溢出,一滴一滴地滴落到她的外衣上,好在那件外衣虽然淋湿了好大一片,但还能抵挡住一些风雨,并没有湿透。她双手抱胸瑟缩地站在他眼前,像个迷失的孩子一样茫然无措,若不是他把她拉进了宿舍,恐怕她还会继续痴傻地在门外站着。   他先找了一条干净的毛巾,正要摊开帮她擦拭潮湿的长发,她却出于本能地往后退了一小步,手递出来接过毛巾,战战兢兢地说:“我自己可以。”   有一丝的尴尬闪过他的眼眸,就连双手都已无处安放,他不知所措地呆立了一会儿,等她把头发擦干,将毛巾还给他之后,才想起从他的衣柜里找出一件自己的外衣,不过这次他没有直接给她披上,而是直接递到她的手边,说:“赶紧换上吧,湿衣服穿在身上会着凉的。”   林鸢欲接外衣的双手停在了半空,又缩了回去,低眸不语。   他看出她畏首畏尾的顾忌,宽心道:“老傅今天值夜班,晚上不会回来,你放心。”他指着阳台前的圆桌和椅子,说道:“我就坐在那。”那个位置是整间宿舍的一个死角。   她接过衣服时,那上面还残存着他手上的余热。   那是他的一件牛仔外衣,他是高大清瘦的男人,可衣服套在林鸢的身上,还是稍显肥大,看起来好像是将自己完全装在了里面,衬得她的身躯更加的弱小了。她走近他的时候,他才刚瞧见她眼眶下的黑眼圈。   她面对着他坐下,眼前放置着一个晶莹剔透的杯子,里面盛了半杯多些的白水,杯口还缭绕着微薄的热气。这杯热水应该是他在她换衣服时就已经倒好的,她在心里这样寻思着。   此时虽然早已入春,可下过雨之后,天气总有些阴凉。她将微凉的双手捂在杯身上,并没有感觉烫,而是那温度正好可以取暖。   她把那杯捧在她手心里的热水,送到了嘴边,呷了一口,一股暖意也顺着喉咙咽下直抵她的心中,催化出了她鼻子的酸涩。她说服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忍住,这样体贴入微的男人,越是处处为她着想,她就越觉得自己实在不值得享有他对自己的好。   最终林鸢放下手中的杯子和缓地对他说:“杜宇潮,其实有一件事情,我本应该在我们一开始交往的时候就跟你说的,可是我却一直瞒着你,对不起。”说到抱歉的时候,她还用微微颔首来示意。   杜宇潮抬手要阻止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本来他不觉得林鸢会有什么重大的事情隐瞒,可这样的道歉于他们来说未免显得过于“隆重”了些,弄得他不自在起来:“没关系的,如果你不愿意说的话……”   “我的确不想说,可是你应该知道。”从她敲响他房门的一刹那,她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能再耽搁了。   可是,究竟应该从何说起呢?故事很长,有要告诉他的,也有不要说的,她尽力要找出一个切入点,好让这个故事听起来不破碎。   “有很多女孩子因为年幼无知,做过一些错事,你在医院工作,这样的事情应该听过不少,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也早就不是什么白莲花了,那样的错事我也同样做过。   “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没过多久,我就觉得自己好像是怀孕了,反正是该有的症状我都有,可是那时年纪小,不敢去医院,也不敢跟我爸说,你是见过我爸的,想必也能看出他是个比较传统的人。那个时候,我害怕极了,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自己想办法,我记得那些日子我每天都去跑步,跳绳,总之是有多剧烈的运动就做多剧烈的运动,现在想来,那时候无知得简直连命都可以豁出去。这样持续了几天,我终于如愿以偿了。   “我记得那一天,肚子疼极了,底下的血就一直流着,心想着总算是可以解脱了。我爸下班回家的时候把神志不清的我送到了医院,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他们跟我说我再也当不了妈妈了。   “这件事情,不应该瞒你,好几次想跟你说,都没能说出口。看到你跟别的姑娘出去吃饭,你问我怎么会不生气,那是因为对你心存愧疚,要是你真能做件对不起我的事情,那样的话,我的愧疚感就会少些,也许反倒觉得可以平等的站在你面前。可是你对我总是那么好,我沉浸在里面,都舍不得出来,是我太自私了,有时候我私心想着要是你特别爱我,爱到根本就不介意这件事情,那我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你看,我是不是坏透了。”她硬扯出一个嗤笑,是为了眼中噙着的泪光不那么容易暴露。   “林鸢,你讲的这个故事,我怎么一个字都不相信呢?你是什么样的人,难道我还不清楚么?”杜宇潮一直安静地听着,把它当作一个故事一样去听,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已,他忐忑不安却要故作镇定,不住地在心中默默告诉着自己,这不是真的。   “我知道这件事要你相信是有点难,就当是我伪装的太像了,如果你不不相信,可以去翻查一下你们医院的病例记录,08年8月15号,那天是我爸送我去医院的日子,主刀的是叶主任,你应该不陌生。”她看着窗外的雨渐渐停了,就了站起来,临走之前她说:“我知道你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件事情,无论你做任何决定,我都不会怪你。”她愿意接受所有的审判,毕竟是她做错了事情,到头来也应该是她来为错事埋单。   他任由她走出了门,没有留下她,亦没有要送她。   ? ☆、第二十八章 避而不见 酒醉情迷 ?  他在病案室里翻找着,其实按照时间或是姓名的引索,想要找一份病历档案应该并不费力,可他却在那里待了很久很久,在这过程中,他的心在猛烈震颤着,手也不听使唤地微微抖动,背脊上的一层虚汗,浸湿了贴身衣服。   当那份手术同意书被找出来,呈现在杜宇潮面前的时候,也由不得他相不相信了,更何况那张纸的最下面有林鸢父亲的亲笔签字。他目光沉峻地盯着那些横竖歪斜的比划,当事者签署同意书时的心情有多复杂,他形容不出,一如他现在的心乱如麻,可到底乱在哪里,他也说不出。   他是应该照林鸢说的那样,好好的消化一下这件事情。该从哪里开始呢?   不提过去,不问将来?他阴沉地笑着自己,也许从一开始,林鸢就没打算与他长相厮守,“凑合”于他来说是缓兵之计,可对于她就是一场游戏的消遣;第一次接吻时她稍纵即逝的胆怯,那不过是欲擒故纵的把戏,亏他还自诩是情场高手,这回也算是给了他一个当头棒喝,原来情路上根本没有常胜将军;至于前些天她问他喜不喜欢孩子,那应该就是在探听他的口风,如果当时他说不喜欢,岂不是正和了她的意?   他罗列着她的诸多心计,埋怨着她的煞费苦心,计算着她的所有缺点,可当收集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些所谓的谎言和骗局,都凝集成了一座叫做想念的城。在那座城里,收藏着的都是关于她的一切,那些她所有的好,与不好,到了最后,那些不好的,也都成了好:她的音容笑貌,她的一言一行,她的两行清泪,她的脉脉深情。   他是被骗了,可他却舍不得恨她,更加舍不得离开她。   他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当自己垂垂老矣的时候,仍旧能与最初携手的那个人老来相伴,一双儿女侍奉终老,不论平庸与荣华,安分守己便已是于愿足矣,孙子孙女承欢膝下,一家人犹如一潭清泉一样波澜不惊,静静流淌的过着留不住的日子,再没有比这更加美满的事了。   而现在,他可能要重新设想着他们未来的样子,在那个画面中,也许永远都只有他们两个人。他闭上眼睛,细致地描绘着,属于两个人的天荒地老,还有无风无浪的安宁。   他要告诉她:因为对你有足够的爱,所以,即使在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能够两个人朝夕相对,我也不会厌烦,有你陪伴的日子,才是我最想要的相守到老,你若想放慢脚步,我就陪你漫步徐行,你若是走累了,我就背着你走一段。请相信我能够做到,请你相信我。   可是,她已经暗暗换了住的地方,在他的内心还是激烈挣扎的时候。   他给她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甚至去她工作的酒店去找,那里的人也说林鸢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才几天的功夫,她就又一次凭空消失在了人海茫茫,找遍了所有他能想到的地方,仍是没有她的踪迹。难道,曾经的错过又要再次上演?她就连让他悉心思量的时间都不给么?她就对他这么没信心,认定了他一定会选择离开她?   举杯消愁,人未先醉,愁更上心头。   是老傅把他从酒吧当中拖回宿舍来的,他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床上。曾几何时,这是他最鄙夷痛恨的方式,可现在,却也要用宿醉麻痹自己,原来每个人都不知不觉成为了自己曾经最深恶痛疾的人,只是他没想到,酒只能到寂寥更加寂寥,麻木之后更是黯然。   隐隐约约的听到老傅在电话中压低了嗓音说道:“你要是再不过来,等杜宇潮醒过来,我就让他找你去,你自己看着办。”   他在嘴角添了一抹笑意,他没猜错,老傅果真知道林鸢在哪,生活中他是个藏不住秘密的人,但如果开诚布公的问,他的嘴严实得又任谁都是撬不开的。所以,只能出此下策。   这几天脑筋运转的太频繁了,远远超出了他能承受的负荷,要是再多容纳一分,脑袋非要裂开不可,还是先偷个懒歇一歇,让他躺在床上睡一觉,合上眼睛……   她,会来么?   是谁在用冷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散发出来的悠然香气他再熟悉不过,是梦境么?他不敢睁开眼睛,怕一睁开便是虚无一片,只想着尽可能多的享有这份心驰神往的美好。   她的指尖轻轻从他的眉毛划过他的鼻尖,又从他的脸颊触及到他的嘴唇,每次感受到她手指的温度,他全身每根神经都微微荡漾一下,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跟着骚动起来。一丝淡淡的凉意坠落到他的睫毛上,他下意识的睁开眸子,正撞上她那双含泪的眼睛,她先是怔了怔,神志恢复之后,她别过脸去正打算用手抹去泪痕,却猝不及防地被他紧紧擒住她的手臂,他额头上的毛巾也顺势滑落到了地上。两人僵持之下,他的手掌在她的胳膊上已经箍出了几道浅红的指印,这一次,他下定决心,不能再任她逃了。   他用阴郁的眼神望着她,对她说:“林鸢,你就非要这么折磨我是吧。”   “你没有喝醉?”凭着他清亮的嗓音,她判断他是清醒的,那么刚才他只是睡着了?   “不用这招的话,你怎么肯过来见我?”喝醉?他巴不得可以一醉方休,却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酒量大得惊人,无论他怎么喝,意识都还是清醒明白,想要灌醉自己都成了求不得的事情。   他松开紧握住她的手,躺着的身体坐起来,面对着她问:“我把你骗过来,你生我的气么?恨我么?”   她避而不答,将地上的毛巾捡起来,走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置于其下一遍一遍的冲洗着。这个房间□□静了,唯有哗哗的水流声可以掩藏住她的失措和动摇。   他走到她身后,接着说:“你不生气,肯定也不恨我,但刚一识穿我的时候,还是有种被捉弄的感觉,仅此而已,我猜得没错,对吧。”   她继续揉搓着手中的毛巾,缄口不言,似是默认。   他靠在墙上,看着镜中低着头的她,说:“那你能知道我听完你说的那个故事之后,是怎样的心情了吧。就跟你现在是一样的。我们都骗过对方一次,就当是抵消了,好不好?”   她停住手,任凭水流源源不断地从水管中流出,抬头,对上镜中他看向她的眼睛,说:“那不是一回事。我的事情你想得太简单了。”   “那你倒是告诉我到底有多复杂?”他的背脊脱离倚靠的墙壁,声音也抬高了一些,用逼迫的眼神看着她。   她关上水龙头,流水声戛然而止,房间又是一片死寂,她转过身,不敢对上他的瞳孔,说:“你会后悔的。”   “你不是我,不要用你的思维来揣测我的想法。”他万分笃定的告诉她:“林鸢,过去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我不在乎。你听清楚了么?我真的不在乎。未来的路就我们两个人。”他执起她的手,因为刚刚泡过冷水而有些冰凉,但他的手是火热的,足以温暖她的手,他说:“就我们两个人一起走。”   她不敢看向他,但却能清晰地听着他,声音之肯定,是他对仅有他们两个人的未来纵身扑入逝不回头的决绝,她怎么能不明白。可是,她明知是万劫不复,不能眼看着他跳下去,她甩脱他的手,用淡漠的口气说:“我看不如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什么?朋友?这是什么意思?他都这样低声下气了,就差开膛破肚把心掏出来给她看,他没有感情洁癖,他不介意没有孩子,还要怎么样?他拦住正要开门离去的林鸢,将她逼至墙角,他要问清楚:“林鸢,你到底还在顾虑什么?你还想让我跟你保证什么?”   他看不出此时她的恐惧和哀伤,他只想听她把她觉得复杂的问题通通说出来,他要让她知道未来他们可能面临的已知的或未知的问题,只要有他在都可以迎刃而解。有那么一刻,他甚至觉得如果现在就占有她,会不会她就永远属于他,不再固执地逃离了。   他刚要吻下她的时候,她扭过脸去,消沉地说道:“骗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个吧。原来,是男人都一样。我以为你会不同,其实都一样。”   “你说什么?我骗你来这就是为了要跟你……”他用尽全力把椅子踢倒在地,随着阵阵巨响,也连同他内心风起云涌的狂怒一并发泄出去,原来在她的心中自己竟是这样的不堪,既然她这样想,那他就不否认:“对,我把你骗过来,就是为了这个,怎么着,你又不是没跟别人上过床。”   话刚落地,不管是不是因为酒精迟来的作用,反正他说出的这句混账话早已收不回来了,这句话的杀伤力足以将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因为人们往往觉得,越是刺痛人心的话越是出自真心,而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则更像是虚无缥缈的浮云。   杜宇潮悔恨至极,这话想把利剑,也割伤了他自己,他只能说着连他自己都觉得脆弱无力的话来弥补:“对不起,我……”可现在再说什么都是亡羊补牢。   “你是想说你错了,你没错,你不过是把心里话说出来,怎么会有错。”只怕,还有更难听的话憋闷在心里吧,她觉得,这样岂不是更好,落个惨淡收场,总好过痴男怨女相爱而不得的悲哀。这下她总算是知道欲哭无泪竟是无望到了极点。   ? ☆、第二十九章 心平气和 许下约定 ?  林鸢打开门的时候,老傅就站在门口,他明明是一副瞠目结舌的姿态,却非要欲盖弥彰,在转瞬之间扭转为一种泰然自若的坦然,结果更是弄巧成拙。   为了给这对情侣让出一个单独的空间,老傅一直待在隔壁宿舍,直到听到自己房间传来一阵振聋发聩的声响,他才不得不过来探看一下,刚要敲门,便凑巧听到了这句。   其实老傅也只听到了这句,却是他最不该听到的杀伤力最强的那些话。杜宇潮嗓音穿透力之强能够越过厚厚的墙壁,可见他当时之愤恨。   林鸢扬长而去的时候,杜宇潮的腿脚竟不能挪动一下,他的神志还游离在那句他信口开河的不逊之言中。   还是老傅冲他嚷嚷道:“杜宇潮,你平时不是挺机灵的嘛,快追啊!”   不过多久,他就无精打采的回来了,不必多问,这次又是迟一步。好像从南浔回来之后,他们两人的步调已经浑然不觉得拉开了,可惜那时他是那样的乐观,现在想来那乐观简直盲目,殊不知危机已悄然降临,所以他们之间的鸿沟才从一开始细微的差距,慢慢积少成多。他的信念都快消磨得所剩无几了,弄到今天这个地步,还能有挽回的余地么?   然而放弃对他来说,又是另外一种磨难。   “老傅,我刚才说的话是不是特别过分?”老傅的演技着实浮夸,他听到了什么当然瞒不过杜宇潮,所以才会问得不拐弯抹角。   既然被看穿了,他就有必要阐述一下自己的肺腑之言:“不是特别过分,是特别欠抽。”   “别说你了,我都特想抽我自己。”他需要有个人能狠狠地骂自己,也许这样他的罪恶感就可以消释一些。   “杜宇潮,你是不是故意装喝醉,让我把林鸢找来?”老傅如梦初醒,他做的这场戏,让他钦佩至极。   “那你能告诉我她住在哪么?”他的语气近乎乞求。   事到如今,老傅也没有再瞒着的必要,他说:“我也是偶然知道的,她在乔姐那。”关于这个“偶然”的故事,老傅只是一语带过,而杜宇潮也屏蔽掉了繁赘信息,直接捕捉到了他认为的重点。   怪不得他一直都找不到,原来是在他最容易忽视的地方,可是,林鸢怎么会在小姨那里?她们两个又是怎么会熟悉到这种地步?他越发地觉得捉摸不透她了。   一个星期的时间,他认为,应该可以冷却两人那天摩擦出的怨火,他来到许乔家的门口,徜徉许久,房门钥匙他其实一直都戴在身上,可是斟酌再三之后,他还是选择按响了门铃。   门被打开的一刹那,他有些震惊于在屋中的另一个人,但是联想到老傅口中的“偶然”,他也就觉得自己有些大惊小怪了。那个人便是许乔的前夫,也是老傅的表哥韩逸。细算起来,他们也是好久未见了。过往的朝气蓬勃已荡然无存,是被一些岁月的痕迹所取代,颇有壮年迟暮的颓废。他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而许乔看到杜宇潮的到来,脸上却没有闪现分毫的讶异,这对于她来说是件迟早的事情,她说:“你是来找林鸢的吧,她不住在这了。”   “那我该怎么才能找到她?”话一问出口,他才发觉自己有多愚蠢,若是她想让他找到,怎么还会让他苦苦的追寻。   许乔摇了摇头,忽又想起什么,说:“对了,她让我把这件衣服还给你。”她递给了他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下雨的那晚,他借给林鸢穿的那件牛仔外衣,那天,她是披着这件衣服走的。   他微微点头。太过急躁只会让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不妨停下来,再等一等。临走的时候,他对许乔说:“小姨,许多事情,做之前要想清楚,回头到底值不值得。”话语点到即止,若说得再透彻些就有介入之嫌,自己的感情都窘迫的很,别人的事情,自己还是安安分分的当个旁观者,不要插手的好。   这世上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事与愿违的。   这一次,杜宇潮是真的喝醉了,绝非有意要买醉,喝得不省人事之前他只记得一件事。   单如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坐在他的旁边,他依旧自顾自的一杯接着一杯饮得畅快淋漓,有过上次的经验,他自信得以为自己一定是千杯不醉。   然后,他问她:“上次,我就是用这个办法把林鸢骗过来了,你说这一次,我还故技重施,她还会再上当么?”说这话的时候,他已处在半醉半醒之间,再往后的,在他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了。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一张床上,床上铺的是干净整洁的米白色床单,是他最喜欢的。陌生的房间,他从未来过,却飘散着他熟悉且久违的丁香花的淡淡幽香。他掀开被子,也是跟床单一样的米白色,他的上衣只穿着一件白色半袖棉布T恤,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的休闲运动裤,要是他没记错的话,这两件衣服都是不属于他的,虽然穿在身上是那样的合体。   他还是有些迷迷糊糊的醉意,待单如冰出现在这个房间的时候,她就像是解酒的药,让头脑中仅剩的一点昏聩彻底散去了。这回他完全清醒了,这里也许是单如冰住的地方,那这张床岂不是……,紧接着他脑海中冒出来的便是酒后乱性这四个字。   他不知道,意识不清的这几个小时,他都做过什么:“我们……”他坐起身指了指自己,又指指单如冰,结结巴巴地说。   他后面的话被敲门声阻断,单如冰信步走出卧室去客厅开门,不一会儿,客气就没了动静,他趁机起床,在明面上四处寻找自己昨天穿的那套衣服,却都已不见踪迹了。枕头的边缘处露出的红色一角,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拿开枕头,映入眼帘的是一条色彩鲜艳的红色围巾,被叠的四四方方地压在枕头下面,他的手轻柔地触摸着,时间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他们在南浔最开心的日子,他亲手将它披在了她的肩上,她娇媚地一笑,倾了他的国也倾了他的城。   他自己也有相同的一条,她也为他亲手戴上过。   如此说来,阳台上的那盆丁香花,也是她为他种的,他曾说过,他对她的最初印象就是一个像丁香一样的姑娘。   此时正值它开花的时节,淡紫色的细小花瓣并不张扬,自有与别花不同的淡雅清纯,是一种低调的华美。他后来才知道,丁香花的花语是初恋,既像巧合,更像一种冥冥注定。   房门被打开了,他看到她的时候是惊慌失措的,而她显然没有。   上次搬走得太匆忙,枕头下的围巾落下了,那盆丁香花她倒是时时惦记着,生怕她不在的几天没人打理,枯萎凋谢了,今天看见的时候,花开得正娇艳,她也算放心了。   “还有一些东西,我没有搬走。”林鸢简短得说着出现在此处的原因,说出来才发觉其实她没必要告诉他。   他走到她面前,目光凝结在她身上,说:“林鸢,我们可不可以心平气和的说说话。”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有敞开心扉的聊天了。   这里是林鸢曾经住过的房间。以前因为单如冰的缘故,他最多只是送林鸢到楼下,从来没有上来过,而昨晚,他却在这里稀里糊涂地睡了一觉。杜宇潮细细打量这间房时才发现,它已经颇有人去楼空的旷寂了。   四月清晨的阳光是温顺内敛的,撒在她迎着光的半边侧脸,勾勒出精致的轮廓。他背靠在阳台的半截窗上,看着她蹲在地上摆弄那盆丁香花,就像呵护她极为珍视的东西,他心中的她和她眼中的花又何尝不是一回事情。   她说:“这盆花你帮我照顾一段时间,可以么?”   当一个人的注意力过分凝注在另一个人身上时,反应不免有些迟钝。“嗯……好。”他答应后,忽觉不对劲,就问:“那你……”   她和他面对面的站着,说:“有一个去厦门分公司培训的机会,公司把这个名额给了我,需要一年的时间。没来得及跟你商量,我就答应了。”   “这对你来说是个好机会。只要不是为了跟我赌气,躲着我就好。”先斩后奏的时候若是发生在以前,他一定会暴跳如雷的,可是现在的他,却异常平和。   “我不是为了躲你。”她不知该如何让他相信她的话,于是又说了一遍:“真的不是。”   “那天……我……”他想说那天他喝多了,让她不要把他说得那些重话放在心上。他一边挠头一边组织着语言,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她说:“那天你对我说的话,我说不介意那是骗你的,就好像我不能生育这件事你完全不介意,想必也是骗我的。你难道就真的一点都不想有个完整的家庭么?就算你排除万难愿意跟我在一起,我又怎么忍心看着你为我受委屈呢?”   他垂首不语,他当然想与相爱的伴侣,生下一个可爱的孩子,给予他童年缺失的所有的爱,他一直都觉得这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从来不曾想过,会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不如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林鸢继续说道:“以我离开的这一年为限期,我们都不要联络对方,看看到那时,我们是会更加想念,还是会逐渐淡忘。”   爱情有时候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这比海誓山盟的承诺要实在的多。一年的等待就当是对他施的惩戒,他问:“那一年之后,你还会回来么?”   ? ☆、第三十章 冰释前嫌 放下执念 ?  林鸢觉得自己多少是有些自卑的,而杜宇潮的未来却有无限的可能,他们这样的搭配会如他说的那样么?有情饮水饱,那是天方夜谭,是痴人说梦,况且他们之间还有远比这些更加严重的问题。   有些话她不敢告诉他,只能放在心里:“其实我得了一种病,以为很久以前就好了,这病死不了人,却总是折磨我,请给我一点时间,治好我的病,等到那个时候,如果你依旧初心不改,我一定不会再离开你了。”   “假如我们还对彼此想念,我就会回来。”这是林鸢那天走之前留下的话。   她把那条红色围巾不露声色地放进背包里,以为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却被杜宇潮都看在了眼中,他没戳穿,而是暗自享受着被在乎的愉悦,凭着这个小小的举动,他忽然对这一年的等待充满了信心。   他离开的时候,也把那盆丁香花一并带走了。抱在怀中,像捧个贵重物品一样谨小慎微。   林鸢说机场的分别太过揪心,挥手告别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两个人中总要有一个要看着另一个离去的背影,她还说,她没办法承受这样的事情,无论她充当哪一个。然而真正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怕有他在场,自己离开的决心又动摇了。   然而林鸢去上海的当天,杜宇潮还是瞒着她去了机场,他藏在一角,偷偷观望着她的身影缩成一个小点。这样一来,她既不需要背负离别的苦,也不会知道有人在她背后尝尽送别的难,所有难舍难分的感伤都交由他来承担,尽管当时他好想走到她身边告诉她,他会一直等着她回来。   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数着每一天,除了急诊科的实习就是准备毕业论文,医院、宿舍、图书馆的三点一线,这曾是他驾轻就熟的日子,可现在却是全然不同的心境,因为心中多了一份牵引的力量。   晚一点的时候,老傅也会偶尔叫上他到篮球场,打一场不计输赢的比赛,只为松一松紧绷的弦。几轮角逐过后,两人都是挥汗如雨,他们透支地躺在摇曳的灯光底下,给更加年轻的人让出了场地,看着他们竞相追逐的英姿飒爽,遥想着曾经当年的意气风发,互相挖苦着对方已经上了年纪。细思一下,他们就快成为这个学校的旧人了。   老傅抒发感慨道:“刚上大学那会儿,轻狂得很,总以为可以在这个学校里留下些什么,到了快毕业的时候,才知道,我们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来的时候一无所有,走的时候两袖清风。”   杜宇潮想,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再多的光鲜亮丽,都是一时的,终会被更加锦簇的繁华盖过,最后只剩下自己孤芳自赏,怀念着素年锦时,草样年华。等到挥别人世的时候,其实什么都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婴儿紧握两拳而来,老者放开双手而走。   其实感情也是同理。   他大概是觉得这样的想法太过深重,于是换了一种轻松的语调调侃道:“老傅,当你深陷回忆的时候,说明你不年轻了。”   “你俩什么时候也开始哀叹世事起来了,曾经的那股子浪子不羁的劲都哪去了?”单如冰总是一如既往的人未到,声先至。   “你什么时候来的?”杜宇潮坐起身问。   她指了指上面的站台上说:“我在上面看你俩磨叽半天了。”   他斜了一眼依旧稳如泰山躺在旁边的傅敬言,万分肯定一切都是他的一手安排。他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转头走了。   她有些着急地喊道:“杜宇潮,我又不是母夜叉,你躲什么啊。”   “谁说我躲了。”他为自己辩驳,拿起一瓶水,抛向她说:“怕您老话说得太多,口干舌燥,给您预备着。”   她稳稳地接住,说:“你没听说,唠叨也是变老的标志么?”   老傅也从地面上站起来,向远离他们的方向边走边说道:“有要说的赶紧说,我给你们两个老人家腾地。”   空旷的天际,漆黑的夜空中看不到一颗星星,只有一个金黄色的一弯月牙儿荡在空中,时而被浮云遮住,若隐若现。   昔日的恋人坐在看台上,像今天这样并排坐着,已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   他们一个仰望天上的新月,一个俯瞰操场上的球场。心中盘旋着各自的思绪。有种貌合神离的苍凉。   “我要跟你说声谢谢。” 杜宇潮首先开口,他们对视一眼,又回避开:“老傅都告诉我了,你事先知道林鸢会在那天过去拿东西,我才能够再见到她。”   “别把我说得跟玛丽苏一样,要不是看在你死去活来的份上,我才懒得管你俩这档子这闲事儿呢。”话虽这样说,可是她的嘴硬心软他是一清二楚的。   他会意一笑。   “想不到你一个有洁癖的人,还能躺在地上。”她问。记忆中的他从未这样不拘小节过。   “人总是会变的。”他简单地说道。大概他在意的事情太多,只能把细枝末节的事情排挤掉,久而久之,就忘记了自己的怪癖。所以说,没有戒不掉的习惯。   半响沉默后,她托着腮,居高临下说:“这里是我第一次遇见你的地方。”   这与他的答案是有些偏差的,他怀疑地看着她,难道不是辩论会?   她依旧保持原来的姿势,说起了过去的事情:“那时你在球场上打篮球,我就坐在看台上,在一群姑娘中间。我当时就想,早晚有一天你会看到我的,结果,你就真的看到我了。”当时的她不过是把他当成猎物,只是没想到这猎物竟真让她上瘾了,以至于随之而来的步步深陷。   她转过头,看着那张能够让人一见倾心的容颜,说:“杜宇潮,给我句实话,当时你真的为我动心了么?”萦绕着她多年的心结,像是一只蚕蛹蜷伏于茧中,却无法脱身。到底那个时候他是拿她当成一个排解寂寞的玩伴,还是认真交往的爱侣?或者她再贪心一点,他到底有没有那么一刻,甚至就那么一刻,真的有想过要跟她一生一世?她要他一句话。   他用两只手的手掌撑住座位,然后缓缓低下头,用低哑的嗓音说:“怎么会没动过呢?你这么赏心悦目的姑娘。”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呼了出来,缠夹在心间的执念,好像就在这一呼一吸间,完成了一套循环,最后化作一道浮光掠影。多年来,她要的不过就是这句话,稍觉欣慰,她的情没有错付。当一切又回到原点的时候,她也唯有水波不兴地说上那么一句:“那就好,总算在离开北京之前了了一桩心事。”   “离开北京?你去哪?”他问。   “在外漂泊了这么长时间,早晚都是要落叶归根的。我爸妈早就催着我回家了,我就是一直不死心才……”她笑了笑自己,戏谑道:“杜宇潮,你说我是不是中邪了,天下男人千千万,我单如冰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要学历有学历,要智慧有智慧,怎么就非对你爱如潮水呢?”爱情这东西,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但是当遇上的时候,你反正是知道,就是无法自拔了,毫无道理可言。   对于单如冰的痴心不改,他只能心怀亏欠,却无法给出任何回响,罪该万死也好,千刀万剐也罢,反正这笔糊涂账是算不清楚了,他只能内疚地对她说:“单如冰,我欠你的,这辈子是还不清了。”   “你情我愿的事,咱俩谁都不欠谁的。”她坦率说道。感情不是商品,是计较不出结果的,她讨厌用谁多谁少来衡量她曾对他的付出,尽管最后全都是付之东流,那也是她情出自愿,不记恨任何人。因为赔本的买卖最终会血本无归,可是这样一个让她爱到奋不顾身的男人,以后怕是很难再遇到,她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态来看待逝去的感情,只为“遇上”这两个字,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她也算赚到了。   “要不……先欠着,等下辈子再还?”周遭气氛太凝重,他开起了玩笑。   她用轻蔑的眼神盯着他,说:“你还嫌害我害得不够啊,要是真有下辈子,你最好离我远点,有多远滚多远,我可不想再看见你。”   他浅浅一笑。她对他的言语越是粗鲁,就表明她内心就多了份释怀,至少她在试图打消在她心中对他根深蒂固的执着。   互相嫌弃的对白,真让他有种久违的感觉,他继续向她挑衅,问她:“对了,我喝醉那天,衣服是你给我换的么?”   她步步为营,说:“我要说是我给你换的,你敢信么?”   他见招拆招,说:“别说,这事你还真干得出来。”   “你贫不贫啊!明知故问。”她朝他的肩膀狠狠挥了一拳,用力之猛让他的身子都晃动了一下。他们从容自若地笑闹、打趣、玩耍、挥舞。也要在彼此的心中,用很长的时间,练习放下这件事。一个放下歉疚,一个放下痴念。   “杜宇潮,以后跟你女朋友好好过日子,千万别给我趁虚而入的机会,你要是敢给我这个机会,我非掐死你不可。”   “你说话能不血腥不暴力么?当心嫁不出去。”   “你们男人喜欢的那种像花一样含苞待放的姑娘,我可学不来。”   从今天开始,杜宇潮这个人,只能活在她的回忆里,而且,只配活在他的回忆里,她果断地告诉自己,在这个最初遇见他的地方,一切就要结束了。正如一出戏剧,当所有情节表演完毕,就到了落幕的时候了。   过了很多年,单如冰才想明白一个事情:对于爱情,我们总是高估了自己的忠贞之感,以为放不下是那个人,其实那个人我们早已放下,不愿割舍掉的其实是曾经那份情怀,因为觉得以后都不会再有了,所以它才会显得尤为珍贵。   ? ☆、第三十一章 为你铺上 一砖一瓦 ?  杜宇潮依旧是一天一天地数着对林鸢的系念,从未停歇。因为工作充实,他并不觉寂寥,反而内心的天地因为牵挂某人而丰盛了许多。   日子也还是千篇一律的过着,偶有惊澜。   许乔与她的前夫韩逸复婚了。看似始料未及的事情,杜宇潮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讶异。从他们离婚到复婚,从一拍两散的悲剧开始,以大团圆喜剧收场,不过,在他看来,这更像是场闹剧。   此时,心情最繁复的恐怕就是老傅了,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摘不到的花又一次插到了牛粪上,他不明白那朵花是怎么想的。   复婚之后,许乔一家人最后还是选择回美国生活,毕竟那里的根基他们扎得更加稳固些。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接二连三的,跟杜宇潮有关的女人都选择离开这座城市。老傅衰颓地对他说,这下我们总算同病相怜了,心爱的女人都选择离开我们,或者暂时离开我们。   许乔出国前,将老傅约了出来,做最后的道别。也许从此以后,他们不会再见。她清楚傅敬言的不甘与不解。   他们约在了咖啡厅。许乔穿着一件单色的纯天然质地的衣物,化了浓妆,已掩盖面色憔悴。她用勺子搅着桌前的美式摩卡,一圈一圈,转起来犹如漩涡。然后停下来,说道:“你应该听杜宇潮说过关于我和我父母还有姐姐的事情吧。”   “说过一点点,很简略。”老傅回答,杜宇潮一向对自己的家庭守口如瓶,这一点点,对他而言,已属慷慨。   “我跟姐姐,也就是杜宇潮的妈妈,是同父异母的姐妹。我算是父亲的老来女,父亲宠我甚过姐姐。可惜,这宠爱我还没享够他老人家就去世了,之后母亲改嫁没带上我,姐姐才把我从上海带到了北京,那年我十二岁。姐姐、姐夫从未拿我当过外人,可我总觉得是寄人篱下。可能被自己亲生母亲抛下的切肤之痛造就了我多疑敏感的个性,我害怕再被抛下,于是,从那时起,我学会了讨好别人。我记得你说过,你最初见到我的时候,觉得我特别健谈,连你的父母都喜欢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管对谁,只要是能够接触到的,我都会尽力得讨好他们,让他们能够喜欢我,我想让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喜欢我。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有安全感,觉得不会再被抛下。   “直到我碰到韩逸,他是一个特别懂我的人,他说我就像带着一个面具在做人。我在他面前不用讨好,而且终于可以把那张虚伪的面具摘下了,就连呼吸都变得畅快。他让我做回了自己,让我认识到从前的自己也同样有魅力。所以我爱上他,嫁给他,甚至给他生孩子。   “不管最初怎么相爱都好,时间一长,也就渐渐消磨了,尤其是当女人有了孩子以后,恨不得把全部的爱都给他,好像这辈子只为他而活。所以,韩逸另结新欢,也是我的疏忽大意。因为想要给乐乐一个完整的家,不要让他像我儿时一样,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甚至去讨好别人,所以当我发现韩逸出轨的时候,还是先选择委曲求全。   “男人的出轨真是不可原谅。当韩逸找我跟我说痛改前非的时候,我就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可是我发现自从我们离婚以后,乐乐变了,我渐渐在他身上看到我当初的影子,他也在学着讨好身边的人,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乐乐才五岁,现在应该是最天真最单纯的时候,而我却让他变得世故了。”   听到这里,傅敬言全都明白了,他总结说:“所以,这次复婚,全是为了乐乐?”   许乔又开始在盛着咖啡的杯子中旋转着勺子,漩涡再次出现,勺子被卷进漩涡之中,她也不是一样。   她缄口不言。   他觉得这理由简直牵强,而且太过儿戏,他直呼她的名字,说:“许乔,你可以不选择我,但拜托你能不能对自己好点。你现在这样难道不也是在讨好么?”他觉得她这是在用自我放逐的方式成全别人。   许乔终于停止了旋转勺子,那漩涡慢慢缩小,杯子中的水平面最后如风平浪静般静止,她语气平淡地说道:“等你有了孩子,就能体会我的感受了。我就算是破罐破摔,还能坏到哪去,可乐乐还这么小,不能让他再走我的旧路。”   许乔离开的那天,只有杜宇潮一个人去机场送机,尽管他也对小姨这次复婚的态度有所保留,但他还是尊重她的一切决定。   她将姐夫相送的那套房子的钥匙交给了杜宇潮。他推脱说自己这里有备用的,其实他是想告诉她,若是有天她想回来,家的大门随时朝她敞开。   她把钥匙硬塞回他的手中,说:“这是我给你未来老婆的,赶紧收好了。”她要兑现自己的承诺,这房子最后还是要留给他的,还有一层原因,她这一去,也不想再给自己任何可退的后路。   杜宇潮见小姨执意为之便没再拒绝,将钥匙放到口袋中。   乐乐有些留恋不舍地依偎着他,他俯身把孩子抱起。   “哥哥,你会来看我么?”乐乐问,眼睛水汪汪的。   “当然会了。”他肯定道。   “别忘了带上林鸢姐姐。”乐乐还记得被他称之为媳妇儿的那个漂亮姐姐。   他笑了笑,说:“好啊。”   站在一旁的韩逸冲他点头致意,杜宇潮放下乐乐,走到他面前,原想对他视而不见,可有些态度他必须要摆出来,兴许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他先是面带微笑地对他说:“小姨夫,你可要对我小姨和乐乐好点,照顾好他们。”然后凑到他耳边,立即敛住笑意,脸也瞬间阴沉下来,用近乎要挟的口气说:“下次再想犯错之前,先打听打听我爸是谁。”说罢后,他将身子收回来时,那抹深邃的笑意又徜徉在嘴边,除了两个当事者,其他人都认为那笑是出于善意的。   他在旁人面前给他做足了面子,却在深藏的里子中,让韩逸见识到了他不容小觑的威严。这是他第一次借用父亲的威望来震慑他人。   分别之际,许乔还是向他再三叮嘱一件她觉得很重要的事情:“书房柜子的第三个抽屉里有一盒我的东西,我不想带过去了,你一定要帮我保管好,记住了么?”   他真切地体会到上了年纪的女人总是比较爱啰嗦,他有些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小姨,来的这一路上你就说过了。”   没有人知道,其实当时老傅也在机场,他站在了离他们很远的地方,看着许乔一步一步地离自己越来越远。他就是这样一个处于极端中的人,痴情的时候特别痴情,不羁的时候又特别不羁。实际上他是给自己戴上了一副面具,将他的迷恋深藏不露,留给旁人的尽是洒脱与豁达,他跟世人是醒和醉的关系。   对许乔,他是有些怨怒的,她应该找一个值得她托付终身的男人,哪怕这个人不是自己,也不该这般妥协;可是他还是会祈求上天多多眷顾这个女子,让她往后的生活少些崎岖,多些惬意。   后来,老傅跟杜宇潮说起了一个关于富士山的故事。   一位香港的作词人曾以这座山为名写过一首歌,这已是很多年前的老歌了,同样的曲子,他更喜欢粤语的版本。   老傅说:“粤语歌虽然听不懂,但是那韵味却雅致很多。这大概跟粤语是对古文平仄继承最多的一门方言有关。有些歌真的要亲身经历过才可以入情入境。其实作词人早就参透了一切,将歌词写到了每个人的心里,你不懂,只因为你还未经世事。   “那位作词人说,爱一个人,就像爱一座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却搬不走它,你有什么能力可以搬走一座富士山呢?只能自己走过去,爱情也是这个道理。我想要为她铺就好一砖一瓦,让她前方的路可以一路平坦,我想要她过得更好,可是我若没办法做到这些事情,也只能希望有别人可以替我做到。   “作词人最后说了一句,逛过就已足够。他说得真好,你知道,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哪怕只是遇见了,便也算是无憾。我庆幸在我最朝气蓬勃的年纪,遇到了一个让我为之痴狂的女人,虽然没有开花结果,其实这世上有很多人就算是已经结婚生子甚至到了年迈蹒跚的时候,都不曾遇到过这样的人,相对于他们来说,我亦属幸运。   “也许在我命运的下个路口,还可以再遇到一个能给我相同感受的人,那么我也算能称心如意;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我会迫于世俗,完成一件作为传统家庭的独生子应该履行的关于传宗接代的事情,我会向我的爱情让步,向我的婚姻让步,将就着跟那个人过完一生。可是一想到生命中曾经有过那样的一个人出现,上天也算待我不薄。”   ? ☆、第三十二章 抽丝剥茧 另有隐情 ?  春日已老,渐近炎夏。   道路两旁的银杏树,已经在人们毫不留意的时候,在伸展的枝桠上换上了翠绿的衣裳,此时的阳光有些明亮强烈,穿透那些绽放的新绿,在柏油路上留下了斑斑驳驳的影迹。他背着双肩包从树下走过,穿着一件她最爱的法兰绒深蓝色格子衫和一条纯白色裤子,脚下是一双白色球鞋。   这是她梦中他的样子。   明天就是毕业论文答辩的日子,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学子们夜以继日的查阅资料,头悬梁锥刺股地修改过无数次的稿件,以应对导师们种种吹毛求疵的眼光。终于熬到了他们快要得以解放的前夕,老傅叫上了同为一个导师的另外两个要好的同学,汇聚到自己的宿舍,提前庆祝他们可以逃出生天,重获自由的时刻。   他们把酒言欢,侃侃而谈,从校园八卦谈到了未知前程,从风花雪月聊到了陈年往事,他们时而兴奋热情,时而困惑茫然,时而蓄势待发,时而力不从心,时而觉得前程光辉似锦,时而又觉得未来黯淡无光。心情就像过山车一样,从低处爬上去,再从高处坠落,当然,每次坠落的速度总会快过上升的。   而老傅总会当仁不让地成为众人的焦点。其中一个哥们贡献了自己的奇葩相亲史,老傅顺着这个话茬便说起了关于相亲的话题。   “相亲是这世上最泯灭人性的求偶方式,就跟逛商店一样,每个人都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条件优越的就是奢侈品,条件一般的就是打折促销品,没有条件的就只能挥泪大甩卖了。”   “那条件惨烈的呢?”其中一个哥们起哄。   “那就直接退货,等着回炉重造。”老傅的黑色幽默早就如雷贯耳,可是话糙理不糙,因为这世界就是这样的残酷:“所以,我奉劝哥几个,寻找真爱,远离相亲。”   “老傅,别在这危言耸听,说得跟你特别有经验一样,你相过几次亲啊?”那个相亲的哥们质疑道。   “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啊。你倒是说说,跟你相亲的姑娘有几个是奔着真爱去的?”老傅认为现在的年轻人,不论是男人或者是女人,在寻找爱侣这件事情上往往都太急功近利了,反而忽视了精神上的契合。   “真爱?就跟鬼一样,只听过,没见过。”方才起哄的哥们呼应道。   “你没见过,有人见过啊,是不是,杜宇潮?”相亲的哥们企图挑唆杜宇潮分享一下追求真爱的经验。   “啊……什么?”他只听到了有人叫他的名字,但是前面他们一直在说着什么,却一句都没有留意。   “你这是怎么了,刚才出去接个电话就跟变个人一样,你该不会真见着鬼,被鬼迷了心窍吧。”老傅一直隐隐观察他的动态,一开始在宿舍里他们还坐在一起一唱一和,推杯换盏的,可他出去一趟,再回来的时候就是这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没……没什么”杜宇潮表情严肃,很难融入此时欢声笑语的气氛,他站起来告辞说:“哥几个,我突然有点事,你们继续玩,我先走了。”   因为刚刚喝了些啤酒,他不能开车,便招手打了辆出租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跟司机报出了小姨家的地址。那里现在应该也算是自己的家了。司机听到这个地址时,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可见他已系好了安全带,便也没多说什么,叹了口气,脚踩油门启动了车子。   现在是晚上下班的高峰期,一路上还是有些拥堵的。车子走走停停,始终没能发挥出它本该有的纵横驰骋的实力,这样的情形对司机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口中并无什么怨怪。   而杜宇潮,对旁边司机种种的细微表情,并未留意,而是自顾自想着刚才的那通电话。   “您好,请问是杜宇潮先生么?”这是一个声音甜美的女声,和推销的语气如出一辙。   “我是。”   那个女声报出了自己所在的公司及职务,她说:“有一位叫林鸢的小姐曾经在这里工作,她的离职手续我们已经办理完毕,可是林鸢小姐却一直没有过来领相关资料,我们也联系不到她,从她的信息表中找到了您的联系方式,请问您哪天方便帮她代领一下。”   “她离职了?她不是去厦门培训了么?”林鸢临走的时候的确是这么告诉他的。   “关于厦门培训的事情,当时确实找过林鸢小姐,不过被她拒绝了,之后她就提出辞职了。怎么,您不知道这个事情么?”电话中的女声等待片刻之后没有回应,继续问道:“先生,您在听么……”   她怎么又在骗他?他为什么这么傻,竟然又相信她。如果她想走,他不会跟她纠缠不清,犯不着用这种拙劣的计谋来脱身。但是,她真的是在故意骗他么?难道她小心呵护那盆丁香花的神情是她特意要演给他看的么?他送给她的那条红色围巾也是为了要当着他的面才放到包里的么?第一次争吵的时候她哭得满脸的泪珠都是硬挤出来的么?那些天真灿然的笑容都是虚假的么?   不是的,他感受的到,林鸢的演技并不精湛,她在他面前的一切都是自然流露,真诚的拥抱,单纯的关怀,没有一样不是出自真心,她没有骗他,况且她也没什么理由骗他,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她一定有什么事情是瞒着他的,除了她鼓起勇气告诉他的那件事情,肯定还有其他的,她没告诉他的,可究竟是什么呢?   他忽然想起老傅说过,林鸢有段时间是跟小姨在一起的,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他立马拨通了越洋电话,此时已顾不得计算时差了,不过还好,那边此时是中午。   电话接通之后,是乐乐接的电话,仿佛是早已猜到一样,没等他询问,乐乐就告诉他,犹如一个大人一般的口气说:“哥哥,妈妈让我告诉你,该告诉你的她都跟你说了,不要再问她关于林鸢姐姐的事情了。”   小姨跟他说过什么?他仔细回忆着小姨跟他说过的每句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之处,可是他左思右想,翻来覆去的想,小姨根本就没有跟他说过关于林鸢的事情,他使劲晃动了一下脑袋,将混乱的思绪清空后,再重新来过,一定有什么是他遗漏的。   小姨在临走之前有什么是跟平时不一样的呢?好像变得啰嗦了,她说话一向都言之有物,多余的废话她从来不说。有一件事情,她走的那天跟他多次强调,就算过安检之前都不忘叮嘱。   “书房柜子的第三个抽屉里有一盒我的东西,我不想带过去了,你一定要帮我保管好,记住了么?”   对,就是这句话。说者有心,可听者无意。他真该死,为什么这么重要的线索他都能够忽略。   出租车此时停在了目的地。他付好钱后,飞速下了车,像发了疯一样,迫不及待的要找出那件东西,看一看自己的推测到底对不对,林鸢到底有什么瞒着他,他要知道,此时此刻,没人可以阻挡得了他。   他走进书房,第三个抽屉,他打开,装的是一只四方形的收纳盒,他打开盒子的盖子,里面有张折叠好的信纸,信纸底下是一只录音笔。   他先拆开那封信,直觉上他认为这是小姨写给他的。果真如此。   信上这样写道:   杜宇潮,如果你能打开这封信,就说明,关于林鸢你已经察觉出在她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我也是犹豫好久,不知道这件事情该不该让你知道。出于职业操守,肯定是不能泄露病人隐私的,可是,抛开心理医生这层关系,单纯的以一个长辈的身份,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知道。所以,我将这个难题,交给上天,如果你可以打开这个盒子,发现这封信以及下面的录音笔,就说明,上天也希望你能怜爱林鸢这个姑娘。   因为有些事情降临在她的身上,简直太不幸了。她是个可怜的姑娘,却一直在你面前佯装坚强。我曾建议过她,让她把这件事情亲口告诉你,可被她拒绝了,而是选择独自舔舐伤口,她说怕你怜悯,也怕你自责。   让她远离这座城市,去一个能够让她愉悦舒心的地方,也是我给她的治疗方案,请你不要怪她没将实情告诉你,她真的不是在躲你。   提前该跟你说的,我都说完了,如果你想知道这到底是件什么事情,那么就打开这只录音笔,这是林鸢找我去做心理治疗的时候,我录下的,这几段是我留下来的备份。   听之前,我希望你能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听之后,好好想想你能够为她做什么。   这封信看完之后,杜宇潮心中迸发出一种很不详的预感,他拼命的向苍天祷告事情不要是他想的那样,不要让这么残忍的事情发生在林鸢的身上。可结果,当他戴上耳机一段一段地听着录音中的内容的时候,一切都黯然了,一切都破灭了,山崩地裂一样。   ? ☆、第三十三章 多年谜底 终于揭开 ?  他的手指停留在了录音笔上的播放按钮上,那按键仿佛有千斤重,拇指在上面摩梭许久,才终于可以按压下去。   他半靠在床头,倾斜着身子,两只脚搭在地面上,闭上眼睛凝神静气地听着,零碎的片段,来自林鸢的声音。   “我恨透了那个人,比起真正对我造成伤害的其他人,更加恨得咬牙切齿,甚至有一次我在梦中眼睁睁看着他死在我的面前,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畅快和解气,可午夜梦回之后,又陷入更加沉重的悲痛。   “那个人告诉我他出车祸住进了医院,我好担心他,想知道他伤的重不重,我给他打电话,也总是关机。有天那个人说可以带我去看他,我想去看看他,哪怕是站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也好啊。我记得那天周日放假,那个人带着我坐了很长时间的公交车,下车之后,我跟在那个人的后面,我是那么信任那个人。忽然就电闪雷鸣的,很快就下起来暴雨,我们都没有带伞,那个人带我到了一个废弃的地方避雨,我开始恐慌了。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向我们走过来,好像是四个,然后那个人就出去了,我拼命的喊着那个人的名字,我想让他救救我,为什么他不能够救救我……”到这里的时候,她已经哽咽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杜宇潮按下了暂停键,一把摘下耳机狠狠摔了出去,他再也听不下去了,内心翻滚起了汹涌的浪潮,狂野到此起彼伏,再也无法休止,他一直都不知道原来林鸢的心里一直背负着一个让她如此压抑的痛处,他更加不知道,这个痛处的根源竟然来源于自己,她是为了探望那时出车祸的他才出的事情。他仰面躺在床上,眼红红的,几滴泪顺着鼻翼流下来,没留下来的都被他任了回去,脑子一片浑浊。   他拾起耳机戴上,重又按下了播放键。   “过了很久很久,终于结束了。就像是一个不会水的人突然掉进了河里,怎么挣扎都是白费力气,可唯一不同的是,水大不了就是把人淹死,可我最后还是活着。那时我要是能够死了,就可以一了百了了,活着只会更煎熬,不只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那时想过很多种方法死去,可是转念一想,我要是不在了,就只剩下我爸一个人,我是痛快了,那我爸又该怎么办呢?我突然发现选择活下来不是因为对生的渴望而是因为对死的畏惧,我的解脱对于还留在这世上的人最是残忍,那是比面对糟透的人生更加的可怕。于是我就活到了现在。   “刚开始的两年确实难熬,总是心惊胆战的,后来,就渐渐习惯了。还好是活下来了,不然又怎么能再遇到他呢?能跟他说说话也是梦寐以求的。做他的女朋友,我当然求之不得啊,可我不敢告诉他这些事情。这些年一直没有交男朋友,我以为恐怕我这辈子都会对男人惧怕,可遇到他的时候,却没有,他站在我的旁边时,我没有下意识的躲闪,他牵起我的手时,我能感觉到他传递给我的温暖,我甚至愿意主动的亲吻他,大概是因为我本来就对他有种天然的好感。   “可是我不能给他生孩子,他是那样的爱孩子,我看得出来。可我也不愿离开他,所以只能自私得先瞒着他,心想着等到他爱我爱到离不开我的时候,再跟他说。我也觉得自己那时简直太邪恶了,怎么能够这么骗一个人呢?   “我渐渐的把那件事情当成一个噩梦,虽然很真实,但是不曾发生过,这些年我就是这么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的,我希望现世的记忆可以遮蔽掉恐怖的幻觉,时间早就填平了一切。直到那个人又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开启了我所有封锁住的往事,才意识到,那件事对我而言,终究是挥之不去的。   “我又回到了那个时候的我,可是,怎么连他都害怕了呢?他只是想看看我的手受没受伤,他只是想给我擦擦淋湿的头发,他只是想离我近一些,以前都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我现在通通都怕。我不敢住在我住的地方,连出门的时候都觉得有人跟着我,每天都紧张度日,精神疲惫,这样病态的我该怎么面对他。   “他跟我说未来的路他要跟我一起走,哪怕只有我们两个,就像我当初期望的那样,我愿意相信他这句话是真心的。可是我们之间还有比这更加严重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就算我们可以一辈子都不要孩子,但是,总不能让他一辈子都不……不靠近我吧……”   他一夜未眠,整晚都保持着听的姿势,尽管,因为录音笔的电量已被耗尽,耳机中的声音早已消失。眼睛始终是睁开的,眼眶中布满了红血丝,身子像被抽出了灵魂,失神且空洞。   手机从早上开始就不停的震颤,他视若无睹。   电话是老傅打来的。答辩就要开始了,可是杜宇潮却还未出现,他是一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从不迟到或者缺席。凭着老傅对他的了解,应该是发生了一些事情,而且一定是和昨天他出去接的那个电话有关。   老傅的答辩顺序安排得比较靠前,而杜宇潮的顺序则相对靠后,这样一来,还可以为他多争取些时间。他是这样考虑的。   老傅答辩完,便飞速赶往他的家,那里是他唯一能想得到的地方。   到他家门的时候,正赶上杜宇潮出来,他们正巧撞个正着。他一脸倦容,神情显得憔悴而颓唐,老傅从未见过他如此不修边幅的模样,有些惊呆了自己。   “杜宇潮,你这是受什么重大打击了?”老傅不明就里,言语中依旧透着轻率,他只是想调和一下有些沉重的氛围。   他置若罔闻,走到马路边,等着出租车从这里经过。   老傅识相地跟在他身后,指着相反的方向说:“学校在那边,到打车也去对面打啊。”   他仍旧不理会他,表情严肃且淡漠。   老傅拉住他的手臂,欲强行带他过马路,他奋力甩开臂膀,终于将郁结心中的怨愤爆发出来,等了整整一晚上,他迫切要找到一个宣泄的路径,他嘶吼道:“谁他妈要回学校,傅敬言,你少管我!”   “杜宇潮,你他妈冲我发什么神经,你当我乐意管你啊,你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分得清主次轻重么?”老傅以牙还牙,也是脏话连篇。   “我分不分得清主次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滚我远点!”他拦下一辆出租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那车子便瞬间启动了。   平白无故地遭受了一顿谩骂,老傅更觉自己无辜,他指着已渐远去的出租车,狂喊道:“杜宇潮,早晨的饭你是就着炸弹吃的吧。你自己自生自灭算了。我他妈就是犯贱。靠。”   老傅气势凶猛地正要离去,忽然被脚下一块石头状的东西隔了一下,他心中暗暗骂道:“人倒起霉来,连路上的石头都跟你过不去。”可他仔细定睛一看,那不是石头,而是一只录音笔,兴许是刚才杜宇潮甩脱他时掉出来的,他弯腰捡起来,又觉得杜宇潮方才怨怒的火气应该是事出有因的。   杜宇潮掏出了上次见过章大森后,留给他的名片,他说过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地,他跟司机念出了那上面的地址。他猜测,林鸢口中的“那个人”就是他。仔细想来,林鸢性情的转变好像就是从见到章大森后开始的,起初他只不过以为那是她晕血的反应,现在他不知有多悔怨自己那时的粗心大意。   从林鸢的家到他住的医院,是很近的路程,怎么林鸢在录音中说坐了很久的公交车?这一切,难道是章大森早有计划好的么?如果正如他推测的那样,那另外的四个人,章大森应该是认识的,他要立即找到他,问清楚当年发生的事,他到底是因为怯懦才逃避,还是他本就是参与者,是个帮凶,他还要问清楚,那些人到底都是谁?   他来到了工地,放眼望去,漫天黄沙飞舞,挖掘机发出不间断的轰隆隆的声响,耸立的高楼框架已搭建好,像是人类的骨骼。他朝着众人聚集的地方走过去。   一个已经血肉模糊的人躺在众人围成的圈中。他冲进圈内,辨出了那人的容颜,虽然是血淋淋的,可还是能够确认,他就是章大森。   此时,他是个医生,而躺在地上的,只是个伤者。内心有个强大的声音不断跟他强调着。   他轻声呼唤着伤者的名字,看他神志是否清醒。他让围绕的众人都散开,让出一个通畅的环境。他问询在场的人伤者受伤的来龙去脉,在救护车抵达之前,进行基本的急救。   从十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为救一个因操作不当而濒临危险的工友。   全身多处骨折,胸腔、腹腔内部出血,呼吸微弱,脉搏偶有停止,意识不清,处于昏迷状态。   这样的惨状,若是能活下来,也算是个奇迹,可惜奇迹不经常发生。   ? ☆、第三十四章 弥留之际 彼岸无涯 ?  在那段录音中,林鸢说她曾经梦见过亲眼看着恨透了的那个人在她眼前挣扎着死去,她觉得这是件无比痛快的事情。可杜宇潮想告诉她,在现世中,其实那滋味一点都不好受,因为他刚刚亲身经历过这些。   大概是急诊室中充溢着死亡的沉郁之气太过压抑,他一个人走出来,拖着沉重的步子,在露天的长椅上坐下,虽然换了一个地方,不过还是从一个阴云笼罩的地方到了另一个阴云笼罩的地方而已。此时夜幕已降临,广袤的天空中晕染着浓重的漆黑,就连一颗星星也无点缀其中,月亮也更是被这团黑云淹没了,只剩下地面上的几盏明灯散发着的光亮来与之对抗。自不量力的斗争,不过是殊死一搏罢了,犹如人类与死亡的关系,到头来,不过是从此岸走到彼岸而已。   他身上沾染的血渍还未凝固,可血渍的主人却已走向彼岸。他眼睁睁的看着章大森的心电图,从波浪线逐渐平缓伸长成为一条直线,白布将他全身覆盖之时,杜宇潮深刻的体会到,即便是在医学昌明的今天,也很难避免人类在死神面前的脆弱无力。他很难诠释出自己亲眼看着这一幕时的心绪,急诊室中的死亡对他来说早就屡见不鲜,但认识的人中,而且还有着这么深的瓜葛的,还是第一个,谈不上难过,却也并不舒心,快意就更无从说起。那个人终是连同他想要知道的秘密,一起长埋地下,死亡对那个人来说,也许是种他期盼已久的救赎,用一种在他人眼中相对高贵的方式结束生命,这是上天的赏赐,可以用他的命去换另一个的命。   “林鸢,是我今生最对不起的人。”这是章大森在弥留之际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那时,他们在送往医院途中的救护车上,章大森用打颤的手缓缓摘下戴在口上的氧气罩,如回光返照一般,扯着他的衣角。他知道他有话要说,便将耳朵贴近他的嘴,听着这句无力的,还要靠些联想才能理解的话语。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林鸢遭受苦难的日子,章大森又何尝没有活在懊悔的深渊中,早就万劫不复,注定要用尽余生来忏悔他犯下的罪恶。可见,恶贯满盈之人为非作歹,人人得而诛之,但如果一个人还没有恶透顶,那么仅存的点点善念会成为他此生难以摆脱的魔咒,那感受也同样是生不如死的。   随其缘对,善恶终有报。即便是施难者已接受死亡的惩罚,而对于受难者而言,原谅,仍然是件很难的事情;放下,似乎又是一件更难的事情。可人都不在了,又怎么恨得起来?所以,永远都是活着的那个才最是难熬,当真是恨也不是,不恨也不是。   一想到林鸢,他不禁黯然神伤起来,他不知究竟还能为她做些什么。他忽然想起那个雨夜他们在宿舍中那场怒不可遏的争执,那句他说出口的对她有些偏激的侮辱,可是现在想来,那简直是不可饶恕的诋毁,一语戳到她埋藏最深的苦楚。或许他们相爱的路从一开始就太过顺利了,以至于接下的路只能是险峻蜿蜒,荆棘密布。正如人生一样,顺境和逆境总是守恒的,喜忧参半,要么苦尽甘来,要么乐极生悲。还是觉得有些磕磕绊绊,细水长流的好。   “原来你小子在这啊。”鬼见愁在他沉思之时坐到长椅的另一侧,接着说道:“你胆可真够肥的,毕业答辩那么大的事,都敢放你导师的鸽子,还想不想当医生了。”作为此次医学院硕士毕业答辩小组成员之一,他自然知道杜宇潮没参加今天的毕业答辩。   杜宇潮往旁边看了一眼,复又耸拉着脑袋沮丧地说道:“当不当医生又能怎么样,反正我谁都救不了。”无论是谁,章大森也好,林鸢也好,死了的他救不了,活着的他也治不好。   “我现在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小屁孩,成天不知道脑子里都净瞎想些什么。受到不丁点打击就一蹶不振,还玻璃心脆弱得要命。”鬼见愁最看不惯年轻人多愁善感的样子,把自己标榜地跟个痴情种一样,忍不住奚落道。   “你都不知道我到底受什么打击了,凭什么说我玻璃心。”杜宇潮驳斥道,觉得这是不知内情的污蔑。   “这还用问么?你们这些小屁孩还不就只会为情啊爱啊的事情要死要活的。”过来人看事情总是能够正中要害,不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杜宇潮听后,不屑回答。鬼见愁的话虽糙,但理却不糙。   “呀,看来我还真蒙对了。”这是一句谦虚的话,他又猜道:“怎么着,听你这意思,你这是要弃医为红颜啊?”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脚下的这条路太难走了。”他转头看着这个平时私下被称为鬼见愁的人,此人姓唐,他问:“唐老师,你说这世上到底有没有捷径可以走啊?”他指的是跟林鸢未来的路,有些举步维艰。   鬼见愁老唐最讨厌自暴自弃的家伙,他嘲笑地说道:“小屁孩,这条路你才刚走到哪啊?三分之一都不到吧,就想投机取巧了?我告诉你,往后的路只会比现在更难走,而且没有捷径,你还打算停在这不走了?”   “我没想停下来啊,是她想停下来,我恨不能拽着她走,可是……”他欲言又止,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老唐此时化身为一个言传身教的长者,语重心长地说道:“杜宇潮你知不知道,你在这一路上,会遇到非常多的人,有些人可以陪你走很长的一段,还有些人只不过是在你的生命中路过而已,他们陪你走得多也好,走得少也好,都会在中途离开你,所以不论这条路有多坎坷,到了最后你自己脚下的路只能靠你自己一个人走下去。假如你觉得眼下的这条路实在走不下去,不妨想想当初为什么要选这条路。道理就说到这,要不是我看你是个学医的材料,我才懒得在这跟你多费唇舌。”老唐起身渐渐走远,背后留下杜宇潮一人孤独地剪影,临走时还不忘抛下一句,作为善意的提醒: “下周的二次答辩,自己看着办,来不来随你。”   像今天这样的老唐跟他所熟悉的鬼见愁有着天差地别,他说了很多跟工作无关的话,有些话他听得懂,可有些他还不明白,但是久久萦绕在耳边的是这句:“假如你觉得眼下的这条路实在走不下去,不妨想想当初为什么要选这条路。”   是啊,为什么要选?这样一问自己,难题就变得简单多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宿舍中,毫不动摇地执行他刚才决定的事情,毅然决然的。   他掏出行李箱,将衣柜中的衣服一件一件都塞进去。   站在一旁的老傅问他:“你要去找林鸢?”   “你怎么知道?”他反问。老傅怎么可能一下就猜到林鸢身上。   老傅将录音笔递给他,说:“你掉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裤子中的口袋,果然是空无一物,他接过,又揣了回去,看老傅的神情不用问也知道这段录音他一定是听了,不过老傅在听之前,真的没想到会是如此令人震撼的内容。他没再理会他,继续从衣柜中拿出衣服放进行李箱中。   “你知道林鸢在哪么?”老傅问道。   “我能想到的地方就是南浔了,明天先去她家找找。”眼下他根本联系不到林鸢,就是这样一个切断自己所有后路,那样决绝。   “那见到林鸢,你打算怎么跟她说?”老傅毫不避讳地继续问道。   他停住手上的动作,认真沉思了片刻,既然老傅都知道了,他就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唯一想要做的就是我一定找到她,其他的,我管不了那么多,等见到她再说。”   老傅看着他行李箱中塞满的衣服,问道:“你带这么多衣服,打算在那里待多久啊?”   “她什么时候把……那件事彻底忘了,我就什么时候回来。”林鸢在录音中说过,她对他有天然的好感,起初对他并没有恐惧之心,那至少说明他也算是救治她的一味药,至于疗效好不好,那是后话。   这时,老傅也二话没说拿出自己的行李箱,开始打包行李。   杜宇潮问他:“你这是做什么?”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南浔。”老傅也将一件一件的衣服放进自己的行李箱中。   “你跟我去南浔干嘛?”他万分嫌弃地问道。   “看你萎靡不振的样子,万一要是死在半路上,我好替你收尸啊。”老傅有这样的特点,他跟谁开的玩笑越是无底线,就越拿对方当自己的哥们,他刚说的这句话算是破了两人之间此前结下的梁子。哥们是没有隔夜仇的,也毋须追究谁对谁错,对于早上的恶言相向,他们用现在的一笑置之。   当然,老傅选择陪同而行,还有他自己的目的。   收拾好行李,订好了机票。杜宇潮从口袋里拿出录音笔,他记得还剩下两段没有听完,在准备按下播放键时,却被老傅一把夺过,他对他说:“这里面的录音你最好还是别听了,要真有这个闲工夫就想想见着林鸢怎么跟她说,这东西还是我替你先保管着。”早知道杜宇潮还会去听,老傅刚才就不还给他了,因为他听过全部的内容,觉得有些片段的杀伤力也许杜宇潮未必承受得住,就自作主张替他保管。为了以防他半夜偷袭,老傅便趁他不注意时将录音笔塞进杜宇潮自己行李箱里面的夹层中,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 ☆、第三十五章 又到南浔 别样心境 ?  六月南浔,烟雨江南。   再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这里已有郁郁葱葱,绿翠围绕之象。与年初之景别有不同,心境亦是如此。   从北京搭飞机到上海,从上海坐大巴到南浔,下车之后又打了辆出租车到镇上,到了镇上又是徒步而行,这一次来他已算轻车熟路,目标已了然于心,只是按图索骥而已,所以并不觉曲折,而对于初来乍到的老傅来说却是一路颠簸,眼见道路越往前走越迂回幽远,便对杜宇潮颇有怨念道:“这里可真是山路十八弯啊,你上次一个人是怎么找到的。”   “废话,鼻子底下是什么你不知道啊。” 他边走边回答。回想起上次来南浔时,他为了给林鸢一个惊喜,真是凭着手中的地址一路问到了她的家门口。   “鼻子底下……”老傅轻声念叨着,还真以为他会有什么独门秘籍可以分享,就在答案呼之欲出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问了一个这么没有水准的问题。   他们先在镇上找了家客栈,放置好行李,以便可以轻装上阵。   而后两人沿河而走,河道蜿蜒逶迤,两岸杨柳依依,在一处青瓦白墙的旧房子前停下时,已是傍晚斜阳,落日余晖的光景,杜宇潮正要敲朱红色的大门,老傅伸手阻止,提醒说道:“待会看见林鸢她爸,你不会上来就直接问他林鸢回没回来吧?”老傅的这层忧虑并非是庸人自扰,林鸢若是在家中,以她的性格恐怕也不会露面,若是她根本没有回家,那岂不是又添了一桩麻烦,白白让林叔叔跟着一起担心么?   关于这一点他也早有考虑,开玩笑地说了句:“我又不是白痴。”便开始敲门。   不大一会儿工夫,大门缓缓打开,开门的人是林爸爸。   “叔叔您好,我是杜宇潮,你还记得我吧,过年的时候来过这里。”他先自报家门,又将身旁的老傅介绍说:“这是我同学,傅敬言。我们俩一块到上海出差,回来正好路过这,就过来看看您。”   林爸爸当然还认出了杜宇潮:“认识认识,你是小杜嘛,快进来坐。”又对傅敬言客气地说:“你好你好。”   两人进屋后,杜宇潮将手中的礼盒递给他,试探着说:“叔叔,这是林鸢托我给您带过来的。”   一闪而过的迟疑之后,林爸爸接过去,若无其事地说:“这孩子,就知道乱花钱。你们先坐,我给你们倒杯茶。”说罢,便走出了房厅。   林爸爸这话说得滴水不漏,却在表情的细微处露出了马脚,他虽在极力掩饰补救,可这破绽也都被他们两个火眼金睛的人尽收眼底。趁林爸爸不在场,老傅低声对杜宇潮说道:“注意到了没,叔叔刚才说话的眼神不对。”   他点头表示同意。   一阵寒暄过后,他们见探听不出任何关于林鸢的消息,便先离开了。   出门的时候,老傅边走边说道:“看出来了没?叔叔知道林鸢在哪,就是没打算告诉咱们。”   “反正我就在这死磕到底了,我就不信林鸢不回这个家门。”他越挫越勇,执着坚定,拿出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回到客栈时,天色已阴晦如墨。大概是旅途劳累的缘故,老傅倒在床上便鼾声四起,而杜宇潮却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倒不是因为老傅发出的噪声,而是他心急如焚,却束手无策。   醒醒睡睡一夜之间,等到睁开眼的时候,已有一小束阳光从窗户外钻进来,外面高过屋顶的参天大树,投影到了窗帘上,分散成了斑斑驳驳的印迹。他抬手看了看手表,已是凌晨五点半。虽仍觉乏力,却也不想再继续躺着,他起床梳洗之后,便一个人在巷子中穿行。   他脚下路过的每一条路,都是林鸢曾带他走过的。每到一处故地,记忆中总能涌现出那时那景的画面。她跟他说起自己的名字,她想做一只在天空中自在飞翔的风筝;他送给她一条红色围巾,说过年的时候就应该穿些鲜艳的颜色;他说起了自己的家庭,甚至是自己不愿向别人说起的父亲;在他生日这天,她为他唱的那首歌,虽然有些跑调,却很动听;还有前方的那座拱形桥,正是他们初次接吻的地方。   一切都恍如昨日,历历在目。   一个中年女人正在推着一辆旧三轮车子上这座拱形桥,由于坡度有些陡,那女人佝偻着背,可以看出她推得有些吃力。杜宇潮见状便跑过去,双手搭在车后,简单的一个助力,那车便上桥了。   中年女人转过身,刚要道谢,看着眼前的人面熟的很,便说:“咦!小伙子。”杜宇潮抬头看过去,那女人确定地说:“我没认错,真的是你!”   几乎是同时,他也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她就是上次来南浔时,卖围巾的摊主阿姨,南方女子多生得俏丽,虽然上了年纪,加上生活的磨砺,容颜显得沧桑了些,可也看出些许曾经旧日的芳华。   “阿姨,您好。”他友善地冲她问好。在下坡的途中,他也谨慎地控制着车子的速度。到了平地,他才松开双手。   “你是来找林鸢的吧?”摊主阿姨很好奇地问。   “阿姨,您也认识林鸢么?”虽然同在一个镇上,之前也算是做过他们的生意,但是能叫出名字来倒也出乎他的意料。   中年女人边推着车子边说:“不就是上次在你旁边的那个女孩么!”   “那您能带我去找她么?”他终于看到了些曙光,必须要牢牢抓住。   “你跟着我走就好了,她弄了一个小作坊,做些糕点什么的,我现在正要过去找她再近一些货,她做的糕点卖得可好了。”阿姨简略地讲了些林鸢自从回到南浔之后的创业经历,毕竟盘子小,连个帮手都没有,离红火还差得远,但是对乐知天命的人来说也能将日子过得丰硕。   不过那位阿姨显然对他们这对恋人间的事情尤为感兴趣,她问:“小伙子,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他尴尬地笑了笑,没说什么话。   “林鸢是个好姑娘,她可是我们镇上的一枝花,人生得漂亮,手艺还特别好,只可惜耽误成一个大姑娘了,在我们镇长,她这个年龄的姑娘基本上都已经当妈了。” 讲到这,那女人便唉声叹气起来:“可是女人再能干再漂亮有什么用,到了老了也就成老女人了,还是有个男人疼最重要。你看阿姨现在这样,就是因为年轻的时候没长眼睛嫁错了人。我看你仪表堂堂,刚才还帮我推车子,人品应该错不了,待会看见林鸢,说点好听的,那姑娘耳根子软着呢,知不知道?”阿姨热心地帮他出起了主意。   如果一切可以这样简单,说句好听的就可以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那他愿意说一千句一万句,可是眼前的处境要复杂许多,不过阿姨直率的个性还是让他的愁云消退了些,他爽快地答应道:“我知道了,阿姨。”   清晨的早上,一只喜鹊立在树的枝桠上欢快地叫着。   阿姨将三轮车停在了作坊门口,他没有跟过去,只是站在远处的一个位置,看着林鸢走出来,她带着白色围裙,头发简单地盘起来缠绕成一个发髻,比以前干练多了,以前他总觉得她小鸟依人些。她跟阿姨交谈了什么,之后就进了屋,再次出来的时候两手捧着她做好的糕点,用一张板子盛着。   他迅速跑过去,接过那板子,也正对上她的眼眸。彼此愣住了几秒钟,然后她松开手,捋了捋挡在额前的刘海,手上的面粉在额头上留下了一抹。阿姨将那些糕点摆在三轮车上之后,笑着离开了,只留下了他们两人。   他用手指着自己额头对应的位置,跟她说:“你这里有……”   她抹了两下,沾着面粉的手在脑门上越抹越像个花脸,他笑着伸出手想要帮她弄干净,刚要触摸到的时候,她向后退了一步,像是受到惊吓一样。他缩回了手臂,也收敛了笑靥,忘记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让她回想起过去,表情又是自责又要掩饰,他不想让她看出什么端倪来。   她也发觉自己方才太过敏感了些,就解释道:“我进屋用毛巾擦擦就好了。”   他跟她进了屋,找了个椅子坐下。她擦干净自己的脸之后,给他倒了一杯水,递给了他,有些日子不见,两人之间好像变得生分了。   她小心地问道:“你怎么来了?”她害怕他知道了什么。   “太想你了,所以就忍不住过来找你,没遵守你说得一年之期,你不会怪我吧。”这一刻,他突然决定装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当一个糊涂的笨蛋。   她继续试着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我的意思是说,在南浔。”   “你们公司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拿你离职的东西,我猜你一定是被炒了鱿鱼,觉得太丢脸了,不愿意告诉我,才跟我撒谎说去厦门培训,等到在这里做出成绩了再回去,你是这么想的吧。”说话的时候,他一直不敢看着她,而是将垂眸将眼神聚焦到了一处。谎话若用心编,尚可以做到没有瑕疵,可眼神却最是会出卖人的,他没有纯熟的演技可以骗过眼前的人,只能藏拙。编完了谎话,接下来这句是发自内心的真心话,所以他专注地看着她的眼睛,说:“真是个傻瓜,丢了工作我可以养你啊,像现在这样多辛苦啊。”   ? ☆、第三十六章 久病成医 解开心结 ?  “才不辛苦呢,我的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满足,你知不知道,我做的糕点在镇上可受欢迎了,你看,一大清早的就都卖给商贩了。”她将桌上空空如也的案板展示给他看,自豪地说道。   他看着她指的地方,又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小作坊,十几平米见方,几台设备、一些原材料就占据了大部分地方,屋里面再多一个人都不能够下脚。不过才短短两个月,就有这样的成果,也实属不易。   他佩服地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干脆也过来,到这给你打工好了,你来养我怎么样?”   “杜宇潮,你是在开玩笑的吧。”她认真地问道。   “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在开玩笑么?”他也同样认真地回答。答辩他是没打算再去,当医生自然是不可能。南浔是个山美水美的地方,在这落地生根也没什么不好,况且还有佳人在侧,人生岂不快哉美哉。   她抿了抿嘴唇,艰难地对他说:“我有话想跟你说……”   “林鸢,我饿了。”他的嗓门高过她,他知道她要告诉他什么,所以故意盖住了她的声音:“特别想吃你爸做的浇头面。”上次来南浔,林爸爸做的食物中最让他流连忘返的就是这碗面,想起来就能让他垂涎三尺。   被他这么一打岔,林鸢便没再将心中深藏已久的话说出来,或者她原本就没有说出的勇气。   作坊与林鸢的家距离并不远,只隔了两条街,他们并肩而行,徒步走了回去。   杜宇潮忽然想起了还在客栈中的老傅,对林鸢说:“我给老傅打个电话,也叫他去叔叔家吃面去。”   “老傅也来了?”林鸢问,对于异常的事情,她总会特别敏感。   “老傅的性格你还不知道,哪热闹往哪凑,拦都拦不住。”他边在触屏上选择老傅的号码,边语气自然地应对她的疑虑,电话接通了,他放手机在耳边说:“老傅,哪呢?”   “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我知道林鸢在哪了,她开了个做糕点的作坊,就在……”老傅起床时见杜宇潮不在,便自己到巷子里闲逛,在和摊贩们闲聊的时候获得了重要信息。   “我要是等你的情报,黄花菜不都凉了。赶紧来叔叔家吃浇头面,过时不候,听见没。”说罢,他挂断了电话。   三人在林鸢家都到齐的时候,热乎乎的浇头面已经被端上了桌。浇头面是江浙一带无人不晓的特色面食,可对于北方人来说,能吃到如此的正宗美味也实属不易,淡酱色的汤清澈见底,面洁白精细,加上几颗翠绿葱花点缀,香气袅袅缭绕其中,虽比不上玉盘珍馐昂贵,可也算精致朴实。杜宇潮好歹也算是尝过鲜了,而老傅,不光是头一次吃浇头面,还是第一次品尝了林爸爸这个隐藏民间的高手的厨艺,疯掠狂食之程度可想而知,他边吃边竖起了拇指赞口不绝,不是恭维,而是五体投地的折服。   早饭吃过之后,林鸢说要去采购一些做糕点的食材,杜宇潮起身正想说要陪她去的时候,老傅快一步说:“叔叔,您刚才不是说您这肩膀老疼么?我跟你说啊,杜宇潮在医学院辅修的可是推拿,让他给您在肩上按两下,保准舒服。”   “你……”被老傅使得一个眼色,那眼色好像在跟他说:“不得孝敬孝敬你未来老丈人啊。”于是“胡扯什么”四个字消失在了空气中,取而代之的是:“你说的对,叔叔,待会我帮您按两下。”   林鸢出来的时候,老傅紧随其后。其实两人并不算熟,缺了杜宇潮,多少都有点局促。她先开口问道:“乔姐她……还好么?”   “她跟他前夫复婚以后就带着乐乐回美国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轻描淡写,可是个中苦涩只有自己明白。   她听后也并不惊讶,仿佛这样的结果并不出她所料,她淡淡地说道:“乔姐这样做都是为了乐乐。”   “你是这样说,她也是这样说,我就不明白,就算是为了给乐乐找个爸爸,为什么就非要吃回头草啊?”这是他心头最大的结,许乔临走之前都没能解开,小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这一点他理解,甚至组成家庭的成员中没有他的位置他也能理解,可是为什么最终她选择的竟然是这个曾经背叛的人,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   “你还记得乐乐曾经画过的一幅画么?当时乐乐说画中的人是我跟杜宇潮。”她尝试用自己对这件事的认识来打开他的心结。   老傅点了点头,她继续说道:“其实根本不是,他画的是他的爸爸跟妈妈。”   “那又怎么样?”他没弄懂这之前的关系,问道。   “小孩子哪里懂得大人间的是非对错,在乐乐的世界中,只想要自己的爸爸妈妈在一起,家只要还是那个家,就够了,于是他在画画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将心中所想画了出来,但是他知道提起爸爸,妈妈就会伤心,所以才会撒谎骗乔姐的。我想乔姐就是看出乐乐的心思,心里是有愧疚的。”   听了林鸢的解读,老傅似乎有点明白许乔跟他说的“讨好”的意味。虽然他仍旧不太赞同她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孩子,但是至少他开始有点理解了。自己已然不幸,就不要再波及孩子了,毕竟他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许乔是心理医生能看出这些并不困难,但是林鸢是如何看出来的呢?他不禁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久病成医了呗。”话一出口才察觉出自己的失言,她笑着更正道:“额……我是说,乐乐有一次上绘画班的时候是我陪他去的,当时老师就讲了些关于孩子心理这方面的讲座,我这也算活学活用了呗。”   老傅心里自然会意这“久病成医”的含义,他摸了摸后脑勺,还好她又重新解释了一下,要不然他真的不敢肯定自己的面部表情是否会出卖了他。他接起了林鸢的话茬,用他独有的随意的口气说道:“我真是妒忌杜宇潮怎么有这么好的命,能遇着你这么善解人意的姑娘,要是让我比他早遇到你,那你肯定是我的囊中之物啊,还有杜宇潮什么事啊。”   她当然知道他这么说只是在活跃气氛,不过听过之后还是会笑靥如花,她说:“你还是这么爱逗人笑,光这一点就比杜宇潮强,他从来就是好话不会好好说。”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你们姑娘不都喜欢他这种类型的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老傅这话道出了千千万个像他一样的男同胞的心声,如果把姑娘比喻成能散发出光芒万丈的太阳,像杜宇潮这样的男孩子就像是被太阳照亮着的地球,而像老傅这样的男孩子就像是被地球挡住的月球,当太阳、地球、月球都在一线的时候,太阳的光芒只能照耀到地球上,正如姑娘的眼中也只有杜宇潮,其实她们都忘了,只要变幻一下角度,太阳的光还是会投射到月球上的。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是有多少姑娘还是会被遮蔽双眼,固执得只死死盯着眼前的星球,却忽视了整片浩瀚宇宙。   话又说回来,老傅对感情又何尝不是执拗的,不过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插科打诨这么久,该步入正题了,她问道:“老傅,你故意把杜宇潮支开,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方才在家中老傅与杜宇潮之间的小动作,她都看在眼里,只是没拆穿罢了。   “我发现你不仅是天生丽质,还蕙质兰心啊。”他又开始秀起了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   “别贫了,有什么话就说吧。”她挤兑道。   “还真有件事。前两天我们毕业答辩,杜宇潮没参加,导师好不容易给了他二次答辩的机会,如果他再不去,这七年的临床医学可就白念了,这事恐怕也就你能劝得了他,所以无论如何,下周五之前必须让他回学校参加答辩,林鸢,我就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了。”   “你这次跟他来南浔,也是因为这个吧。”她就知道杜宇潮对她说的那个理由太冠冕堂皇了。   老傅颔首,这的确就是他此行的目的,他心知肚明杜宇潮早就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所以才千里迢迢陪他到南浔,来的这路上老傅心里就有了盘算:若是见得到林鸢,就让林鸢劝,至少她的话他是肯定会听的;如果见不到林鸢,那到时他就算是五花大绑,软硬兼施,也要把他带到飞机上。   “杜宇潮能有像你这样的兄弟,那才是他的福气。”遇到她,怎么能算是福气呢?她只会给他添麻烦,让他更烦恼。不像老傅,默默无闻地为他打点好了一切,冲着这份兄弟情,她也不能有负所托,她给老傅打了包票说:“你放心,就算是连蒙带骗,我也让他回去。”   “姑娘真是个爽快人。”老傅称赞道。   ? ☆、第三十七章 肺腑之言 许诺一生 ?  平行空间的另一端,是杜宇潮和林鸢的父亲。   他在用自己近乎稀松的按摩手法捏着林爸爸的肩膀,轮到他亲自上阵的时候,才发觉这一按一捏的功夫,虽看似简单,可实际上这里面的学问远比他想象得要深奥得多。   “小杜啊,看样子你这专业的手法学得也不怎么样嘛?”长者总会用睿智的方式来轻松调侃年轻人的自作聪明。   “叔叔,我这是独门自创,杜氏推拿法。”他也依样自讽地回应道。   林爸爸爽朗地笑了笑,关于“推拿”的事情在二人之间已是心照不宣了。   “你坐这。”他在沙发上拍了拍旁边靠近他的一个位置,说:“咱爷俩聊聊,怎么样?”   杜宇潮顺从地坐在他身侧,大致能猜得出林爸爸将要跟他聊的事情。   笑声渐渐平息,只剩钟表滴答的声音贯穿整件屋子,与方才的欢声笑语形成强烈的反差,此时则显得沉闷而压抑。   关于开场白,林爸爸想了很久,然后开口道:“林鸢十五岁那年,母亲就过世了,后来的这些年都是我们父女两相依为命过来的。像天底下很多父亲一样,我期盼着她有一天,能够遇到一个值得她托付终生的人,我亲自将她的手交到那个人手中,看着她无忧无虑的生活。我记得林鸢刚开始跟你谈恋爱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就给我打电话,她告诉我说,爸爸,我谈恋爱了,是一个我喜欢了好久的男孩子,就跟做梦一样,好像好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我当时是发自内心的替这个孩子高兴,觉得老天让她吃过的苦,总算又给了她些甜头,但同时也为她的未来担忧。你对林鸢的好我都看在眼里,你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印象?其实你上高中,到我们家楼下找林鸢的时候,我就从你身边经过。”   杜宇潮摸了摸脑袋,回想起高中那时的自己,难为情地笑了起来。   “林鸢能遇到你,是她的福分,只可惜,她是个福薄的孩子。”林爸爸说到“福薄”二字之时,旁边一直默默静听的杜宇潮突然将头转过来,凝眸看向他,可他更加直言道:“要是没猜错的话,林鸢的事情你都已经知道了吧。”   杜宇潮又将头转了回去,轻轻地点了点头,说:“但是我没告诉林鸢,也不打算告诉她。”因为这样对他来说,还可坦然相对。   “那你有什么想要问我的么?”林爸爸问道,站在父亲的角度,他想知道杜宇潮对于这件事更加关心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说:“叔叔,我就想知道,那段日子林鸢是怎么挨过来的。”   林爸爸瞅着头顶上的天花板,充满惆怅地回忆道:“林鸢是个特别懂事的孩子,可能就是因为她太懂事了,所有的事情她都自己扛。直到现在我都特别自责,我就想当时要是孩子她妈还在世,说不定她就不会……不会这么傻地作践自己,以至于这辈子都做不了母亲。”说到这里的时候,林爸爸的声音有些呜咽了,杜宇潮想让他停下来,不要说了,可是他却抬手做出阻止的手势,他稍微停歇了一会儿,继续说道:“签手术同意书的时候,我的手抖得根本写不出字来,我就求医生,我说这孩子才十七岁,想想办法救救她,要是她以后都没法生孩子了,将来可怎么办啊。没办法,必须这样,想要命就得签字,医生这么跟我说。最后逼不得已,我还是签了。我永远都忘不了林鸢醒过来之后,跟我说得第一句话,她说,爸爸,要是妈妈还活着或者我要是有个弟弟妹妹该多好啊。”   没能说出来的后半句,恐怕林鸢在心里是这样想的:要是有个人能陪在爸爸的身边,我离开的时候,爸爸就不会孤单了。   因为担心留下的人难以承受亲人的离去,所以林鸢还是选择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不是因为对生的渴望,而是因为对死的畏惧,这是她在录音中说过的话。   “林鸢出院之后,我们就回了南浔,她很少说话,几乎天天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第一年差不多就是这么过来的。第二年的时候她跟我说,不想再念书了,实在念不下去,精神总是集中不了,我说,孩子,不念就不念,大不了爸爸养你一辈子。   “我其实能够感觉到,这孩子连我都害怕,所以,我也不太敢亲近她,她的卧室我从来都不进去。”   杜宇潮忽然明白,原来这就是为什么上次林鸢酒精过敏,林爸爸却止步于她的房间门前的原因。   “我是个粗人,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能让她开心一点,唯一会的就是做饭,我每天都变着法的给她做好吃的。有一天,看电视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做西点的节目,林鸢当时指着电视说,爸,我想吃这个。小镇上哪里有那么高级的东西,于是当天我就带她到上海,哪家甜点做得最有名就去哪家,我记得她当时吃得特别开心。林鸢跟我说,她想学做这个,我说好啊,人总该干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老爸支持你。   “自从学了做西点之后,这孩子就变得越来越开朗了,至少外人看起来,像是个正常的孩子了。但是我知道,她心里一直都有阴影,而且很有可能会伴随她一辈子。你知道么?直到现在,林鸢听到打雷的声音,都会钻到桌子底下去。所以,每年的夏天都是过得最揪心的。”   因为打雷的声音,会让她想起那天的事,像触发了一个开关一样。杜宇潮曾经听林鸢提起过,她说喜欢下雪的日子,讨厌下雨天,尤其是会打雷的下雨天。如今想来,这话的确意味深长,他说:“叔叔,其实我这次过来,就是想跟你请求一件事,我希望您可以放心地把林鸢交给我,让我照顾她一辈子,好么?”   林爸爸沉思了半响,说道:“作为一个父亲,我特别希望林鸢的身边可以有个爱她,愿意一直保护她的人,毕竟,我不能陪她一辈子,早晚都是要离开她的。我也特别感激你可以接受林鸢,非常欣慰听到你刚才说的话,而且我愿意相信你一定可以说到做到,即使做不到,我都没资格埋怨你什么,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再次慎重地考虑跟林鸢的事情,因为,也许她这辈子都过不了那道坎……”   杜宇潮心里头当然清楚,林爸爸口中的“这辈子都过不了的那道坎儿”究竟意味着什么,若是再往后说,恐怕就要跟有名无实扯上关系了。其实他真没想过以后的事,眼下他只听到自己的心声是这样告诉他的:要照顾林鸢一辈子。   晚上回到客栈,杜宇潮见老傅正打包行李箱中的衣物,他问:“老傅,你要走啊?”   “送佛送到西,我的任务已经完成,难道还留在这当电灯泡啊。明天一早我就回去。”关于劝说他参加二次答辩的多余赘述他只字未提,因为老傅知道,说了也是没用。   趁老师收拾行李的时候,杜宇潮将白天林爸爸对他说的话讲给了老傅听,还跟他说了些这段日子憋闷在心里面从未言说的话,此时,他需要一个倾诉对象:“其实林鸢第一次提到这事的时候,她跟我撒了一个慌,可笑的是,我居然信了。当时我只要按照病历上的日期推算一下,稍微用点脑子想想,就能看出破绽,那个时候林鸢是什么样的姑娘,我难道还不清楚么?可是我没有,还对她说了那么重的话。你知道么?林鸢即便在自己家的卧室里面,都要将房门反锁,而且叔叔那里都没有备用钥匙,除此之外,还有好多我之前都没留意的细节,我从来都没发现,原来她是一个这么缺乏安全感的人。我这个男朋友当的也太不称职了吧。”   老傅一直在忙碌地收拾行李,他知道,若是认真在听,杜宇潮就没办法收放自如地说着心事了,等到他没了声音,老傅回应道:“所以你想要补偿林鸢,杜宇潮,现在不是你怜悯心泛滥的时候。”他多少是有些赞同林爸爸的看法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跟林鸢的关系。   “傅敬言,你不是我,不要用你的心思来揣摩我,行么?再说,你怎么那么肯定我做这个决定就是出于怜悯呢?”他不服气地问道。   “难道一点点,哪怕只有一点点都没有么?”老傅伸出了拇指和食指,它们之间是微小的距离,他说:“你觉得林鸢是因为要去医院看你,所以才出的事,你敢说你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老傅怀疑道。   他不否认,他确实这么想过:“这么想又怎么样,事实就是这样啊,但是那跟怜悯有什么关系。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忽略了我们之间真正存在的爱情吧。”当恻隐之心与相恋之情彼此相融混合的时候,是无法分明地将两者剥离开的,他暂时也不想厘清在他心中到底谁的权重更高些,这有那么什么重要么?   算了,老傅不想又因为意见分歧跟杜宇潮再次吵架,况且对于林鸢,他也是有同情心的,最后他只说了一句:“杜宇潮,你只要自己心里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就行。”他永远都知道,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旁观者而已。   ? ☆、第三十八章 雨夜相伴 度过惶恐 ?  第二天一早,杜宇潮把老傅送到了去上海的大巴车上,看着汽车行驶走远之后,才安然离开。回到客栈,他就立即退了房,一个人拖着一早就整理好的行李箱,按照他的原计划,来到了林鸢的作坊门前。   行李箱下的滑轮在行进过程中,与地面发出滚动的摩擦声,由远及近,那声音越来越明显,林鸢就是被这种声响吸引,打开了门。她有些惊讶地手指着那个大箱子,语无伦次地说道:“你……这是……”   他掏出皮夹,只将自己的证件拿出来,然后冲着房顶用力地向上一抛,可怜巴巴地对林鸢说:“我现在已经是身无分文了,能不能收留我啊?”   “真是个无赖。”她嗔怪道,话虽是这样说,可她转身进屋的时候,还是给他留了一个敞开的大门。   他调皮地笑了笑,跟着她走进了作坊。   “我家里有空房间,晚上你还是跟我回家吧。”林鸢说道。   “不用,我觉得这里挺好,连看门带住宿,一举两得。”他清楚她需要时间和空间,所以他拒绝了,只要白天能够天天看到她,他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你非要住在这里的话。”她走到一处不起眼的角落,将一块与墙壁颜色相近的板子搬开,露出来的是一扇门,她小心推开这扇门,呈现出的是一间小卧室,里头只有一个双人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布置地简单而温馨。   杜宇潮看着林鸢的背影,想着眼前这个瘦削的身躯曾经受的大风浪,是何等的残酷,思绪抽离片刻之后,随着她的转身,他暗淡的眼睛又迅速恢复了明亮。走进这间被她隐藏地极好的“密室”,他挑眉惊叹道:“哇,这里还别有洞天啊。”   “有时候忙到很晚,我就会在这里面凑合住一宿。既然你来了,就让给你,总比睡在外面强。”林鸢娓娓说道。   “这里简直太棒了。”他放下背包,将行李箱靠在墙边放置,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说道:“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可不会在这里吃闲饭的。”   “说到事情,还真有那么一件。”她忽然想起来,说道:“镇上的一家幼儿园订了我做的糕点,现在要送过去,可是我一时走不开……”   “那就我来送,你把地址给我。”他积极地说道。   幼儿园在了镇上偏东部的位置,此时的小镇已有些被烈日灼伤,杜宇潮将糕点送到那里的时候,早已挥汗如雨,本想马上返回,可没想到这里的老师和孩子都对这个面相俊俏的外来人格外的热情,给了他一些解暑的冷饮,他便因此逗留了些时候。   夏天的暴风雨总会在猝不及防的时候来临,前一秒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就可能是乌云密布了。杜宇潮看着窗外暗沉阴郁的天色,就知道那浓厚的云巅之上一定积压了强大的能量等待着释放。他借口离开,近乎飞奔回去,边跑耳边还回响这林爸爸曾对他说过的话:“直到现在,林鸢听到打雷的声音,都会钻到桌子底下去。所以,每年的夏天都是过得最揪心的。”   半路上就已雷雨交加,一副迅雷不及掩耳的架势,他更加快速度奔跑着,任凭暴风骤雨拍打着自己,前方的阻力越是强大,他仿佛就越挫越勇,猛力地迈着脚下的步子。   当杜宇潮推门而入的时候,狭小的空间里一眼望去空无一人,明知是多余之举,可他还是仔细地翻找着犄角旮旯可能被遗忘的每一隅角落,终无所获也是必然。他又想起了那扇门,她曾向他展示过的。他调节着自己粗重的喘气声,屏住呼吸,徐徐将门推开,门与框的缝隙逐渐拉大,他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样踌躇不宁,不知道自己会在里面看到什么。   在那张桌子底下,是一个瑟瑟发抖的缩成一团的人影。   随着他脚步的逐渐靠近,那团抱膝瑟缩的人影颤抖地越发的厉害了。   “你别过来。”她大嚷着,夹杂着抽噎的声音哀求道:“求求你……别过来。”   杜宇潮立马停住前进的步伐,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撞击着他的心灵深处,该往前还是该退后,他蹙额颦眉,摇摆不定。他不愿因为一个不必要的举动又给她带来难以修复地伤害,可是若是坐视不管,又如何帮她摆脱曾经的困厄。   至少应该让她在外人面前看起来是个正常人吧。   杜宇潮原地蹲下身子,看着捂住双耳,头深深埋在身子下的林鸢,轰隆隆的雷声每释放一次,她的身体都会打一个寒战。原来,听别人口述这一情境时是一回事,而自己亲眼所见时的震慑人心是另一回事。他必须要给她力量,帮她对抗那颗惊惧的心。   他伸出手,不动声响地靠近她,对她说:“林鸢,你抬头看看,是我啊。”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她缓缓放下了捂住双耳的手,慢慢扬起了头。   “把手给我。”他鼓励她说道。   虽然依旧有些抖动,可她已然鼓起勇气将自己的手,渐渐靠近向她伸出的手,对她来说,那是一颗她万分信赖的救命稻草。   指尖相触之时,一声震天响的雷划破天际,她又迅速收回了自己的手,抱头痛哭起来。   “林鸢,其实打雷一点都不可怕,你相信我。”杜宇潮再次尝试,等到她的眼睛对准了他时,他无比坚定地告诉她:“别怕,有我在。”   杜宇潮手领着林鸢到床边坐下,而自己则是坐到了椅子上,由始至终,他们一直牵着彼此的手。直到暴风雨渐渐停息,他才松开。   “刚才吓到你了吧。”林鸢半靠在床上,神智恢复时想着自己方才失常的样子,难堪至极,双手因为紧张而不断揉搓着,吞吞吐吐地说:“其实……其实……”   “怕听到打雷声有什么可丢人的。”杜宇潮巧妙地化解了这份尴尬,说道:“我也有怕听到的声音。”   “是什么声音?”她好奇地问。   “撕纸的声音。一听到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用自己的怪癖来转移她的注意力。结果真的凑效了,她咧开嘴灿然地笑着。   天色渐晚,看来今夜两人只好都在这个作坊里过夜了。两人之间总要保持些安全的距离,才能不会让她局促,他说道:“你就在这休息吧,我就在外面,有事情就喊我。”   杜宇潮起身之时,林鸢叫住了他,说:“哎,你别走!”   他停了下来,听她含糊地说了一句话:“分给你半张床吧。”   明明听得真切,可他还故意使坏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她抿抿嘴唇,不肯再重复第二遍。   他搞怪地一笑,走出了卧室,过了一会儿,又走了回来,双手置于后面,好像拿着什么东西。   杜宇潮在床的另一侧站住了,她赶忙补充道:“只能分给你这一边哦。”   他拿出了藏在身后的木棍,横在床的中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要是我晚上对你意图不轨,你就拿这个木棍使劲儿往我身上打,这下放心了吧。”他知道林鸢在努力尝试着缩短两人间的距离,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她微微一笑,他也半靠在床上,紧贴着在另一侧,两人之间有相当大的间隙。   “杜宇潮,我跟你说一个故事好不好?”她再次要将那个她不愿提及的秘密告诉他。   “林鸢,听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他也用同样的句式,忽视了她刚才提出的请求。   “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从来没听过杜宇潮唱歌。虽然她一直都想,他的声音那样好听,唱起歌来也一定不会逊色。   “你躺下,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想。”他温和地命令道。   林鸢听话地照着他说的那样,侧躺在床上,面对着他,阖上眼眸,放空自己。   杜宇潮为她低吟浅唱起了在他生日那天她曾为他唱过的歌,是她当时没有唱出的下半段:“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说即将要离去,我会迷失我自己,走入无边人海里,不要什么诺言,只要天天在一起,我不能只依靠,片片回忆活下去……”   清澈的嗓音宛如潺潺流水缓缓流淌,既干净纯粹,又用情至深,因为唱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那个心底深处最在乎的人,真情实感的歌声,任谁听到都会为之动容。   他动作轻巧地侧躺在床上,脸对着她,听着她均匀的呼吸,显然她已沉睡,安静地躺在另一侧。屋中只亮着一盏灯光,在她身后,逆光中的她,像是躺在暮色之中,是朦胧的,她是全然放松的神情,嘴角勾出了一个浅浅地笑靥,闲适而恬美。他伸出手臂,想要替她捋一下挡在眉眼间的发丝,手却停在半空中,不敢触及,他只能用手指隔空描摹着她五官上精致的轮廓,先是柳叶弯眉、再是微闭的双眸,小巧的鼻子,最后是这抹微微扬起的笑弧。他悄然隐藏起来的伤感在最寂静的时刻如约来临。   她的身子稍微动了一下,只是调整了一个姿势,又安稳地睡去,他赶紧将手撤回来,翻过身去,背对着她,因为他再也忍不住眼眶中湿润顺着眼角倾泻而出。   他太心疼眼前这个姑娘了,想用尽自己全部的力量来呵护她,照顾她,不能让她再受遭受,哪怕是一丁点的伤害,他都不容许。可是他该怎样做?学了这么多东西,为什么没有一本教科书可以告诉他应该怎样做?   ? ☆、第三十九章 巧言相劝 完成心愿 ?  若干年后的一天。   男人因为加班,深夜而归,劳碌了一整天,回到家打开房厅吊灯的开关时,忽然看到女人端坐在沙发上,不苟言笑,着实吓了他一跳。此时没有体贴的问候,却是她的猜忌。   她厉声质问道:“怎么这么晚回来?”   男人有些厌烦地说道:“不是打电话跟你说加班了么?”   “每天都是一样的理由,能不能换一个?”女人语气很不客气。   “不信拉倒。”男人懒得再解释,走进卧室准备休息。   女人起身拉住了他,对他说:“你要是对我厌倦了就直说,不用每天都回来得这么晚,故意躲着我。”   男人对女人的疑心忍无可忍,这些年的委曲求全非但没得到体谅,还遭到莫名的诽谤,他抬高了嗓门,道出了一腔的怨气:“你别无理取闹行不行,天天疑神疑鬼的有意思么?我工作了一天已经够辛苦的了,求求你别再给我添乱了。”   说罢,男人拂袖摔门而出。   迸发出的一声脆响,让睡梦中的杜宇潮惊醒过来,像是被人泼了一盆冰水,透心的凉意袭上心间。   这不过是场梦境,却让他感到无比的真实,仿佛是自己身临其境一般,纵然梦中那男人与女人的面目是模糊的,或者曾经清晰可见,只不过是在醒来的瞬间遗忘了而已。他扪心自问着,当情义日渐耗尽的时候,会不会就是这般惨烈的结局?   他坐起身子,凝聚在额头上的一滴滴的冷汗顺着双鬓流下,他用手臂胡乱地抹了一下,余光不经意地斜睨到自己的右侧,已是空荡荡的。   屏息静气片刻,他下床穿好鞋,走到卧室外。   正如杜宇潮所料想的那样,那位热心的摊主阿姨又到这边取货来了,林鸢正将新鲜出炉的糕点搬到她的车上,这是一件她一人足矣的事情,所以他没有上前帮忙,而是慵懒地倚在门框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从里到外,进进出出地忙活着,到最后还不忘跟摊主阿姨精打细算着价钱,像个锱铢必较的管家婆一样,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她因此而变得市井小气,反而觉得她更可爱了,在一旁偷看着的时候他还不由得傻笑起来。   “你看我干什么?”林鸢从屋外出来,边将一沓钞票塞在自己的兜里,一边说道,她还以为自己的脸上又像上次那样蹭到了面粉。   “看你好看呗。”他不正经地调戏道。   当天还没有大亮时,她就起来制作糕点,到现在还是一副未施粉黛的面容,穿得也是再简单淳朴不过,面对如此妆容的自己,她不自信地说道:“我这个样子哪里好看。”   他任性地说道:“我说好看就好看。” 即使是素面朝天,在他眼中,她一直都是美丽的。   “那你又笑什么?”她又问。   “笑你越来越像个……”他拉长声音,并没有说出下文。   “像个什么?”她好奇道。   “越来越像个……”他继续吊着她的胃口,待时机差不多的时候才快速说道:“市侩的小媳妇。”   “你说谁市侩呢?”她挥拳直奔他而去,却被他轻松一闪,她见扑了一个空,没好气地说道:“这叫生活,要像你这样大手大脚的,那做生意岂不是赔死了。”   “所以,我夸你是市侩的小媳妇嘛,没有说错。”他诡辩道。   她懒得跟他再争辩,将话题引到她想对他说的:“杜宇潮,你知道么?当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的时候,特别乐在其中,而且不光是这样,它还能让我挣到钱,可以让我活得不那么苟且。”她将头转向他,问道:“那么你呢?你喜欢当医生么?”   他闪烁其词道:“我当医生是因为什么,你可别装不知道。”   “但你知道为什么我当初跟你说想考医学院么?”她当然明白,杜宇潮选择当医生,多变是因为自己当初这样跟他说过的缘故。   “为什么?”这个问题他倒未曾想过,难道不是因为感兴趣么?   “是因为我的妈妈。当年她的离开对我来说太突然了,所以我才想当个医生,让这样的悲剧少发生一些。我这样想,够不够大义凛然?”她既是在问他,又是在问自己,她继续说:“可惜我那时不太争气,不过,现在想来,要是那样,我又怎么能发觉自己对做西点这么喜欢呢?有句话说得好,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吧。”只不过,这代价对她来说,有些巨大。   “林鸢,你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子,你想跟我说什么?”他渐渐猜出了些始末,却没有明说。   “我想说。”她断言道:“别拿我当挡箭牌,你当医生不是为了我,是因为你自己真的喜欢,你骗不了我,我看得出来。所以请你答应我,别放弃做一名医生,如果你的职业恰好也是一件你喜欢做的事情,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要知道,这世上有太多的人都没有这样的福分,他们已成为生活的傀儡,每天他们都在被琐事牵绊。   “老傅跟你说我没参加答辩的事儿啦?”这个老傅,没事儿瞎在里面搀和什么,他在心里抱怨道。   她默认,然后亮出了自己几经辗转想要劝说的事情:“那你能不能答应我在二次答辩之前赶回去?”   他想了想,提出一个交易:“要回去也行,你必须得跟我一起回去。”他太害怕自己这一去一回,她又将自己藏了起来,捉迷藏的游戏他已厌倦,他不要他们再分开了。   “如果我跟你回去,你就回去么?”她问。   他爽快地答道:“那当然。”   她一点考虑都没有,就说道:“既然这样,那好吧。”   “这么快就答应了?”他本以为会费尽周折的事情,竟然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做到了。   “对啊。”她肯定地说道。   “那我现在订机票了?”他还是不太敢相信,干脆现在就板上钉钉。   “额,咱们还是做火车吧,我记得上次你不是还怨我只是带你去了湖州火车站么?这次,我带你到湖州的其他地方转转好不好?”她还跟他说起了几条湖州的街道,几道美味的小吃,她说得绘声绘色,活灵活现的。湖州虽跟江浙古镇相比不算是个旅客耳闻能详的地方,但总能挖掘到它独特的地方。   “真的,那太好了。那明天就走?”若不是来不及订票,他恨不得立刻带她离开南浔,回到北京。   “好,明天就走。”她应允道。   转天早上,跟林爸爸简单道别之后,林鸢和杜宇潮两个人就坐上了从南浔到湖州的大巴车。她只背着一个双肩背包,不算轻可也不算重。他有些奇怪为什么她只带这么一点东西,她说自己带的都是些在外买不到的东西,而没有带的生活必须品,则是到哪里都买的到,何必要给自己增加无谓的负累,轻轻松松的不是更好么?   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可依旧没能消除他的戒备之心。直到在大巴车上,林鸢的一个小小的举动,才让他安下心来。   他们坐在车上的最后一排双人座上,像往常一样,林鸢坐在里面,杜宇潮坐在外面。车上随机播放着一些上世纪□□十年代的港台老歌,可见司机应该是个比较怀旧的人。歌曲大多都是他们这个年龄的人叫不出名字来的,尤其是那个年代的情歌,旋律除了悦耳以外,更多的是苦悲与凄凉,但是它们经历了岁月的积淀之后,在若干年后的如今听起来,又增添了一种释怀的感动。   其中的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想要带你飞奔到远方,离开这令人伤心的过往,这世界不管对错,真假难分,我们却曾经爱得那么认真,我想要随你飞奔到远方,离开这令人迷惑的过往,一直到海枯石烂,烟消云散,再重新相爱到地久天长。”这是一个让人心醉又豁达的声音,来自一个感情路上命途多舛的女子。   他们都各自惆怅,因为那歌词,让他们都感同身受。那样的一个远方,何尝不是他想带她逃离的?如果真有这样的地方可以让一切都烟消云散,如果这个地方真的存在的话,可惜,全都是令人心寒的假设。   林鸢将头缓缓靠在他的肩上,这是很久以来,她对他第一次主动的靠近,他有些受宠若惊,头微微侧过,看着她安睡的模样,他将手臂慢慢抬高,想要揽在她的肩上,可却在即将触及之时,又被迫停了下来,像是有种无形的阻力贯穿在这之间一样。   另一只手臂穿破这层阻碍,握住他的手,任其搭在她的肩上,而她却依旧闭着眼睛,好像她刚刚做的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他舒心一笑,那手臂更加坦然地再搂紧了一些。   到了湖州之后,她信守承诺,带他到湖州的市区里闲逛了一会儿。其实在哪里都一样,心情只由身边的那个人决定,那是跟地方无关的。人对了,风景哪怕稍显逊色都是锦上添花,人不对,再秀丽的山河都是浪费了眼前的良辰美景。   ? ☆、第四十章 远方爱人 天涯路远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始终等待更新的朋友,虽然人数并不多,但也是我坚持下来的动力。正文到第40章结束,后面还有两篇尾声,从2015年12月27日开始写出了此文第一章,连续两个多月的持续码字,终于让这个一开始在我脑子里只是些零碎的场景和细节以小说的形式呈现,谨以此文致我们曾经拥有,却难以为继的情怀和感动,最后再一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在站台上,他们排在了人群的最前头,等待着火车的入站,这时正是夏日午后的日头正是最毒的时候,林鸢从背包中取出一条浅灰色丝巾披在肩上,以遮挡强光的暴晒。   火车驶入了进站口,高速的行驶也带来了一股强大的气流,形成了一阵呼啸而来的风,那风缱绻而过,吹走了她披在肩头的那条轻薄的纱巾,顺着风去的方向,在半空中漂泊了一会儿,轻飘飘地又落了下来。   “我去捡丝巾。”林鸢淡然说道。   她这样的举动,让他警觉起来,说:“我帮你捡吧。”。   此时火车已停靠在站台的轨道上,各个车厢的门已经打开,她说:“你先上火车吧。”说罢,又卸下肩上自己的背包,递给他说道:“你帮我拿着。” 仿佛是给了他一颗定心丸。   排在后面的人群已经跃跃欲试,他也不便再与她推让,只好接过她的背包,说了声:“那好吧。”   他登上车厢,按照车票上的标注找到自己的座位,当他放置行李时,视线透过车窗正好看到仍旧徘徊在站台上的林鸢,他到了这个时候才忽然醒悟过来,自始至终,她都没打算跟他回去,她对他所说的话,所做的事,都是为了消除他的疑虑,他自己已掉入她为他设下的局中了,这次的所有安排,不过都是她陪他演的一出戏,虽然他防备了一路,却还是在最后输给了她。   既然她要留下来,那么他也不要走了,他朝着车厢门口走去,连行李都顾不上拿,却被迎面而来的乘客挡住了去路,好不容易像爬山涉水一样越过重重阻碍走过去的时候,车厢的大门却紧紧关闭上了。   火车启动了。那扇门不光将他们阻隔了起来,还让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他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他要问清楚,既然已经说好了一起走?为什么说话不算话,要将他抛下?   一条短信挤了进来,上面写道:“杜宇潮,我的背包里有一支录音笔,里面有些话,当着你的面,我说不出口。”   又是录音笔?他想起小姨留下来的那支,难道,林鸢已经知晓了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情?还一直装着像没有那么回事一样?   他迅速回到座位上,一打开在她的背包里就能找出一支录音笔,确实与小姨留下的一模一样,他戴上耳机,打开播放按钮,是林鸢的声音:   “杜宇潮,你现在一定在心里埋怨我了,对吧,你一定会骂我,林鸢,你这个大骗子,骗了我这么多次,可我为什么每一次都还是一样会上你的当?真的很抱歉,这次,我又骗了你了,也许,这也是最后一次。我只能陪你走到这了。   “还记得那天,你帮我给幼儿园送糕点的时候,我本想帮你收拾一下行李箱的,所以一不小心,就发现了这支录音笔。有些事情,你应该都已经知道了吧,其实我也能感觉地到,这次你来南浔,很多地方都跟以往不一样了。小心谨慎地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你担心一个不小心又会伤害到我,所以我猜这段日子,你一定过得很累吧。   “这里面曾经的那几段录音,我都已经删掉了,那些痛苦的事情,不值得一听再听。我多想希望我的记忆中也有一个删除按钮,一按下的时候,就全部清空了。可后来我又觉得这样不好,因为,清空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把你也忘记了,那该怎么办?   “我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天空中漫无目的地飞翔,感谢你找到了牵引我的那根线,带我找到了蓝天下的晴朗,可我却无法忘记曾经跋涉过的乌云。其实我有想过要跟你一起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过日子,但是我们都明白,这是一件我们最好都不要尝试的事情。不过我仍旧感谢你让我知道了,这世上会有那么一个人,你爱了他那么久,到最后,却舍不得跟他在一起,因为,你值得有一个比我更好的人与你相配。   “当爱情无以为继的时候,那我们不如将它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候,总比日渐消磨至终有一日,荡然无存要好得多吧。或者,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把彼此当做是一个在远方的亲人。偶尔会互相问候,嘘寒问暖。或者有一天,当你我都年迈蹒跚的时候,那时你我都还是单身,你依旧对我痴心一片,我还是对你余情未了,等到那个时候,我们还会在一起么?   “请一定要答应我最后一个请求,千万不要放弃当一个医生,因为,如果你暂时还不能找到你爱的人,那么你还能做你喜欢的工作,至少这样一来,生活不会太寂寞。   “你曾对我说过谢谢我,接受你对我的爱,那时我也想对你说,对我而言,何尝不是。我的背包里有几本我高中时写过的日记,记录着我一段最美好的时光,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如果你一时还忘不了我,那么就让它们先代替我留在你的身边。   “我希望你知道,无论何时,无论将来你跟谁,我都想你过得好。”   听的过程中,杜宇潮的眸子盯在了一处,并没有在看什么,而是神色迷惘的。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实是只因未到伤心处,他任凭晶莹的泪从眼角不由自主地滑过,留下湿润的痕迹,他不愿再压抑自己了,反正这里都是些陌生人,要嘲笑就随他们去。   一张纸巾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或许是因为它纯白的颜色与周遭环境相差太大,几乎是跳跃到他的视线当中,这番似曾相识的景,悄然拨动了他的心弦,因为曾经也在同样的一班列车,林鸢也是像现在这样递给了他一张纸巾。   杜宇潮顺着纸巾往上看,满怀期待的,然而,那结果是意料之中的落空,却也谈不上失望,反而,让他顿觉灰色的世界,增添了些光彩和纯真。   那是一双天真可爱又清澄明亮的眼睛,始终注视着他眼角上遗留下来的泪痕,她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坐在他的对面,她的手臂摊在桌上,手中握着那张要给他擦眼泪的纸巾。   他有些恍惚,不曾想过这样狼狈的自己会被一个小女孩瞧见,这是件及难为情的事情。他赶紧从小女孩的手中取过那张纸巾,擦拭了脸颊中的湿润。   那小女孩依旧全神贯注的看着他,目光没有丝毫移动。   这样的眼神并没有让他更恼,相反,还让他有些纠结的心绪舒缓了下来,可能是这个小女孩跟乐乐的年龄相仿,对于孩子,他原本就有天然的好感,他也看着她,竟主动攀谈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以沫,相濡以沫的以沫。”小女孩说,还将这两个字所组的成语告诉了他。   “那你知道相濡以沫是什么意思么?”他想刁难一下她。   小女孩疑惑地看了看坐在身旁的母亲,不知该怎么回答。   那是一位将年龄掩饰地很好的女人,谈吐优雅,气质高洁,那位母亲解释道:“以沫的爸爸说,相濡以沫是他听过的对爱情最美的诠释。”   杜宇潮冲着以沫的母亲点头示意。有孩子的长辈在场,他有些拘束。   “哥哥,这个手绳是妈妈送给我的,她说戴上它可以做个好梦,我想把它送给你。”小以沫摘下自己手腕上的红色手绳,说道。   “好啊。”他将自己的胳膊摊在桌上。   小以沫仔细在他的手腕上环上一个圈,认真地打好结。然后说道:“妈妈还说,来而不往非礼也。”   他笑了笑,原来小姑娘也有小心思,说:“那你想要什么?”   “哥哥,我能亲你一下么?”小以沫单纯地说道,仿佛这与她曾经收到的其他礼物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初听到的时候,杜宇潮被这个要求吓了一跳,不过再一细想,实在不能用大人复杂的眼光来看待一个孩子的纯□□。他斜过身子看了看坐在她旁边的母亲,要征得她的同意。   她点头微笑。   他侧过脸颊,微微将身子向小以沫这边倾斜,小以沫起身,将自己的小嘴巴轻轻贴到他的脸上,然后就收了回去,坐回位子上。   触及到的那一刻,他想起了,林鸢第一次主动亲吻,也是同样的。   于是,曾经的回忆再次涌上心头。   小以沫起身悄悄在母亲耳边说想要去洗手间,母亲说要跟她一起去,可那小女孩倔强地拒绝了,还说自己已经长大,母亲最后又嘱咐了一句,才让出通道,让她单独前往。   小以沫离开之后,那位母亲的视线时不时地向杜宇潮手腕上的红色手绳看过来。他觉得这非比寻常,便问道:“这个手绳对您来说很重要?”   “它是以沫的爸爸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是他自己亲手编的。”   他不知道这条简单,甚至有些粗糙的手绳背后居然有着如此重大的意义,他要摘下它,说:“那我还是把它还给您吧。”   “别,这是以沫送给你的,你要是摘下来,她看到会不高兴的,小孩子对这种事情很计较,况且,以沫的爸爸已经把最好的礼物给我了。”这最好的礼物当然指的就是以沫,有什么能比得上孩子更珍贵呢?   “小伙子,是不是失恋了?”以沫母亲试探地问道,方才就是她先注意到杜宇潮眼角的泪,为了不让其尴尬,才让以沫递给他纸巾的。   “刚才让您见笑了。”他有些不好意思。   “那有什么,当年我跟以沫的爸爸分开的时候,一个人在飞机上,比你哭得还惨呢?”   他无奈地说道:“我是一个医生,却治不好她的病。”   虽然不知前因后果,以沫母亲安慰道:“有些人,能遇到便是无憾了,到了最后,总有一个人会离开,天人永隔或是天涯路远,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以沫母亲的话,又让他想起了唐老师在他去南浔的前一天对他说的那番话,当时他还懵懵懂懂,如今再去思量,也算是透彻了。   “你在这一路上,会遇到非常多的人,有些人可以陪你走很长的一段,还有些人只不过是在你的生命中路过而已,他们陪你走得多也好,走得少也好,都会在中途离开你,所以不论这条路有多坎坷,到了最后你自己脚下的路只能靠你自己一个人走下去。”   林鸢,也许只是一个在陪他走过一小段路的人,虽然只是一小段,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人世情缘,犹如花开花谢,绽放时绚烂,凋谢时暗淡。情至深处,能栽得一花夺目,也算是得天眷顾。   火车到站,他拖着行李箱,背好背包,下了火车之后,朝着出站口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腕上戴着那条小以沫送给他的红手绳,回到家,他翻看着她背包里装着的她曾写过的日记,看着看着,便睡着了,结果在那个晚上,果真如那个小女孩所讲的那样,他真的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 ☆、第四十一章 关于日记 ?  林鸢放在背包中的日记,足足有五本那么多,每一页中都是密密麻麻的字,她的字迹工整,偶有删改,有些日子的篇幅很长,写得洋洋洒洒,而有的日子,只不过三三两两的几句话。   当然,那日记中的大部分都是关于他的。   9月8日   我跟老爸终于到了北京,一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的心中总是忐忑,也许是因为明天我就要去上学了,要面对一些新的同学,新的环境,我是一个有些害怕改变的人,不知道未来等待我的是好是坏。   但愿我的新同学都是友善的。   9月11日   今天,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学校,陌生的班级,同桌是一个男生,叫杜宇潮,我在问他书翻到哪一页时,偷偷瞄了一眼他,他长着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可是他有些不爱说话,他也许是不爱跟我说话吧,有些高冷,还有些傲慢。但总体来说,并不是坏男生,第一眼的感觉,我竟然对他有些说不出的好感。   9月13日   他的篮球打得真好。每次从操场路过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要多看一眼他在操场上奔跑着的矫健的身影,可惜,我却不敢在那里逗留,那么多的女生都为他尖叫呐喊,我又算的了什么呢?   10月19日   课间的时候,他趴在桌上睡着了。第一次可以毫无顾忌的看他的长相。最漂亮的眼睛虽然闭上了,可是依旧挡不住他的魅力。眉毛又浓又黑,鼻梁是高高的,嘴唇是薄薄的,他穿什么都好看,我突然有种很邪恶的想法,好想在他的脸上亲一口,呸呸呸,林鸢,你真不害臊,醒一醒吧。   那么,他到底喜不喜欢我呢?有的时候,我觉得他对我跟别的女生不一样,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没什么两样。为什么他总是欺负我,取笑我呢?为什么我总是这样患得患失的,哎,难道这就是爱吗?如果是的话,那爱情真是麻烦,可是若没有爱情,岂不是更加麻烦?   11月27日   今天他问我,我在想什么,我想告诉他,其实我在想你在想什么。无意中知道他竟然喜欢张爱玲的小说,所以,我今天路过书店的时候,就去买了一本她的著作。这样,我就感觉自己就离他更近了。   张爱玲说过,她爱上胡兰成时是低到尘埃里的,我当时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高傲的女人会放下身段如此卑微的爱着一个汉奸,顶着世人的骂名,现在,仿佛是懂了,爱一个人,确实是会低到尘埃里的,就是俗称的犯贱。如果你说,我这样低微的去喜欢你,是一件不值得的事情,那么,我会告诉你,张爱玲还说过,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1月6日   以前我一直以为,只要不计回报的付出一段感情就一定可以开花结果。原来,并非如此。   再唯美的承诺,只有彼此心意相通的人才会真正懂得。   所以,在没有确定你也对我同样的喜欢前,我会悄悄藏起对你的爱。所以,有时候,我忽然觉得,我们只是做朋友,也很好。   其实有点舍不得跟你做恋人,怕有一天,我们也会分道扬镳,但是做朋友,就可以一辈子。   哪怕可以跟你做朋友,我有什么烦恼,可以肆无忌惮的跟你说道说道,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也可以跟我聊聊。   真的,现在,只想跟你做朋友,别无奢求。   可是,总觉得你有些嫌弃我,所以,还是不敢。   只能在一旁,默默的注视着你,记住你说的话,逗你开心。   你开心,我就开心。   期待着我们可以做朋友的那天。   2月22日   这是我给他写的情书,不过我清楚地告诉自己,写好后,要藏起来,永远都不要让他看到。   写给他:   如果我不是很喜欢你,我就不会跟你说。   我希望我的直言没有吓到你。   只是在一个寂寞的深夜记录我此时此刻的惆怅,也纪念我这辈子第一个认真喜欢上的男孩子。我知道,被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喜欢是一件压力很大的事情,我也知道,你是一个善良的人,现在一定也在绞尽脑汁的想该如何让我这个傻丫头停止这种完全没有意义的痴念,你一定会选择一个不伤害我的方式来处理这段突如其来的感情。   算了,别费力气了。   如果我可以轻易段了这个念想,我现在就不会这么心烦意乱,也不会在写下这些文字。如果我可以选择,我真的也不想像现在这样。   其实我也在等待,等待这种喜欢随着时间的流逝可以渐渐消散,无影无踪,或者是慢慢沉淀,掩埋在时光的某个角落里,不闻不问。   我相信这样的一天迟早都会到来的,但是在这之前,请容许我可以在心底留一个位置肆无忌惮的想你。而你需要做的,就是什么也不做。不要管我,不要理我,让我独自平静的度过这段想你的时光,直到觉得累了,心里的位置腾出来,就好了。   答应我,看到这段文字,不要苦恼,不要不安。我没有期待任何的回应,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喜欢你这件事。   4月19日   今天我知道了他的家中养着一只猫。他是一个爱猫的男生。有的时候,他说我像猫,这是什么意思呢?老爸给我买了一部新手机,第一个想要保存的号码,就是他的,可惜我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知道呢?   运动会就要开始了,这个时候我应该抓紧练习接力跑步,而不是胡思乱想,林鸢,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许瞎想了。   5月12日   在操场上训练的时候,他竟然提出要跟我比赛跑步,说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情,我答应了他,要是我侥幸赢了,就可以知道他的手机号码,但是结果我输了,然后,他竟然要了我的电话号码,把自己的电话也输在了我的手机里面,还把名字编辑成了帅哥,真是厚颜无耻。不过,他要我的号码干什么呢?他喜欢我吗?要是喜欢,为什么不说呢?所以,也许就是没那么喜欢吧。   ……   7月7日   今天他送了一个暖水袋给我,却在上公车的时候让我还钱,到底什么意思啊?他不仅是个大坏蛋,还是个跟踪狂,跟我一起下了车,还一直跟在我的后面。讨厌他,讨厌他,讨厌他……   他是不是想送我回家么?可是为什么一路上一句话都不跟我说。今天老爸回家的时候跟我说我有可能还是要回原籍参加高考,如果真的是那样,我的高三就要回南浔上了,其实在哪里考试对我来说都没问题,只是有些舍不得他。   7月8日   今天肚子痛得实在没有办法去上课了。让我倍感意外的是,晚上,他竟然来到我家楼下,还跟我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他说他未来有可能会出国,不知为什么,听了这句话,我竟然有些伤心。   他走以后,我在家里,写了这些话,依旧是给他的:   有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得想到未来,想到有一天,我终会回到南浔,你也会到大洋彼岸,我们终将会越走越远,我们甚至有可能,会断绝一切联系。   每当想到这,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   也许等到那一天,我会不看你喜欢的书,不翻阅我们的短信记录,不怀念我们这两年的点点滴滴。等到那一天来临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心也离开了你。   但是,当那一天还没有到来之前,我还是会偷偷想起你,温暖我目前为止仅有的爱。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对你说“我喜欢你”这件事。永远都不会告诉你每当我听到“无与伦比的美丽”这首歌时,心里想着的人,是你。永远都不会让你知道,我下辈子有多想做你的那只温顺而受宠的猫,如果那时你仍像现在这样爱猫。   那样的话,当你抚摸我的头的时候,我就可以清楚的知道,你喜欢我这件事,无须猜测,无须怀疑。而我,也可以用尽一生的时光陪伴在你的身边,没有担忧,没有恐惧。至少,当我离开你的时候,你会因我的离去而伤心。   正如现在,我会因将来的离别而感伤一样。   7月9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老爸给我买了一件连衣裙,白颜色的纱裙,我知道他最喜欢白色。唯一有些不开心的是,他今天没来上课,不知道他怎么了,该不该给他打个电话呢?   7月11日   听同学说,他出了车祸,我给他打了电话,一直是关机状态,好想去看他。   7月12日   依旧很想他,很想见他。   7月19日   章大森说可以带我去找他。明天正好是周日放假,我就可以见到他了。我要穿上那件老爸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的白色连衣裙,不知道他伤得重不重,哎,这么多天都不能上课,那一定是不轻了,可是,我见到他的时候,他问我来这里干什么,我要怎么跟他说呢?不去想了,既然是明天的事情,那就等明天见到他在说。   明天就要见到他了,想想都开心。   ? ☆、第四十二章 梦时醒时 ?  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中,他与一个叫做命运的东西激烈斗争的,有些精疲力竭了。   杜宇潮躺在病床上,半梦半醒间,被一束耀眼的阳光,彻底消去了睡意。   他伸出胳膊,挡在眉眼之间时,突然看到手背上插入静脉的针头,这里是医院么?难道他正在输液?身上穿得病号服和头顶上那只吊瓶肯定了他的答案。   他的思维被眼前的这一切弄得有些混沌了。   猛然坐起来时,牵扯着右腿有些锥心的疼痛,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叮嘱道:“你别乱动,刚动完手术没几天,还不能下床。”   “小姨?你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我怎么会在医院?”比起这些,还有一件事情更让他疑惑不解:“两个月不见,我怎么觉得你变年轻了?”   “你被车撞糊涂了吧,我什么时候去美国了呀。”许乔摸摸自己的脸颊,羞恼地说道:“臭小子,我才25,本来就不老,什么叫变年轻了?”   什么?25岁?那么他自己就是17岁?眼下的境况更是千头万绪的,需要好好理一下。车祸,17岁,做手术,他将这些零碎的线索串联起来,终于得出一个结论。   他掀开盖着的被子,看到那条打着石膏的右腿。   “小姨,今天几号?”他要再次确定自己的推断。   “20号啊。”许乔被他莫名其妙的举动弄得糊里糊涂的。   “不是,我是在问哪年哪月哪日?”他要知道此时确切的日期。   “08年7月20号啊。”许乔回答。   08年7月20号,他在心中默念着这个日子,这一天,岂不是林鸢要来医院看他的日子么?她就是在这来的路上出的事。   谢天谢地,上天让他回到这一天,不,应该是过往的一切才是梦境,现在他只不过是刚刚醒过来,而那场梦的目的就是在提醒杜宇潮改写林鸢未来的命运。   “小姨,借我手机用一下。”他记得自己的手机在那场车祸中被碾压碎了。   “用手机干什么呀。”虽然这般困惑,可她还是从包里取出了手机,还没等她递出来,他已经伸手够到了   “哎呀小姨,十万火急,你就别问了。”他边在手机上拨着那串印象深刻的号码,一边说道。   嘟——,嘟——,嘟——,   一连三声声长响,他的心扑通扑通加速跳着,但愿,一切都还来得及,他在心中默默祈祷着。   “喂?”那是林鸢的声音,她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出门的时候接听了电话。   “林鸢,你在哪?”他直奔主题,生怕一点的拖延又会生出事端。   “杜宇潮?”陌生的号码让她直到听见他的声音才确定。   “我问你现在在哪?”他现在在争分夺秒,而她还不紧不慢的。   “我在家啊。”她干脆地说道,她还没有离开家门,不能算骗他。   听到这句,他松了一口气,遂又嘱咐道:“听着,林鸢,今天你哪都别去,尤其是章大森那家伙,离他远点,知道么?”   “你怎么知道我要出去找你啊?”她不经大脑地说出了这句,仿佛是道出了天机一般,她羞红着脸收住了口,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你让离谁远点,就离谁远点啊?”   “因为……”此时若是他说出了未来的事情,她一定不会相信,于是,他换了一种方式,告诉她说:“因为我不喜欢看到你跟别的男生离得那么近!”   她正要开门的手忽然僵住了,断断续续地问道:“你这话是……是什么……什么意思啊。”   “林鸢,我看到你跟别的男生走在一起我会生气,会妒忌,我喜欢你,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他用最直接的方式,向她表白,也许,从此之后,他与她的命运又是另一番路径。   不过,只是也许。   因为也许,他现在仍旧是在为自己编织的梦境之中。   同样,只是也许。   那么,他要不要用力得掐自己一下?他将手放在自己的腿上。   还是算了,何必深究,若这不是梦,会疼;若这是梦,他还是会疼。   若是可以选择,他情愿可以关闭通往现实的闸门,将自己置身在这美妙的梦境当中,困住,沉沦。   可惜,只是也许。   7月9日,林鸢收到了一个小巧的包裹,是从北京寄来的。   里面有一支录音笔,还是最初那一支,还有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她打开,是一个香槟色的蝴蝶发夹,水钻镶嵌其中,放置在有光亮的地方看,反射出缤纷耀眼的光芒,除此之外,还有一把钥匙。   她打开录音笔,听着里面的内容。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你若担心你不能飞,你有我的蝴蝶。”有人说,当你唱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想着那个最思念的人,就可以将这歌中蕴含的情谊诠释出来。杜宇潮在唱的时候,脑中想着的就是她。   唱过之后,他说道:“林鸢,生日快乐。我特意要求快递一定要在今天把这个包裹送到,你的生日我一直都记得。你还记得我刚才唱得这首歌么?上高中的时候,我第一次跟着你回家,在公交车上摘下你的耳机,戴在自己耳朵上时,听到的就是这首歌,现在我把它唱给你听。那只蝴蝶发夹,本来想在那年你过生日的时候送给你,这一耽误,过了这么多年,这份礼物才到你的手里。   “你说过,让我把你当成一个在远方的亲人,既然是亲人,那我就应该把家里的钥匙给你一把,你一定要记住,在北京,你也有个家,可以随时到那里去,因为那家里的人始终欢迎你。   “还记得你让我照看的那盆丁香花么?我把它放到有阳光的地方,可惜它的花期短,下一次开花要等到明年了。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通过答辩了,等到9月份通过了职业医师资格的考试,我就可以成为正是的一名医生了,放心,这考试对我来说不成问题,所以,我很快就是名副其实的杜医生了。也许正如你所说的,要是身边还没有一个值得爱的人,最好还是做件自己喜欢的事,起码那样的生活不会太寂寞。   “林鸢,请你答应我一件事情,要是你有一天,在天时地利人和的作用下,正巧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而你也愿意将自己交付给他,假如真有这么个人,他一定得长得比我帅,挣得比我多,条件比我优秀,对你比我更好,如果他达不到以上条件中的任何一条,那么我告诉你,就算我爬山涉水,漂洋过海,也要找你兴师问罪,然后再拆散你们,指着你的鼻子问你为什么当初要在火车站扔下我。   “你一定要记住,无论我在哪里,在你身边还是没在你身边,我都希望,你能过得好。” ☆﹀╮=========================================================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